综上所述,启动第三次土地改革,大力推进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盘活农村土地资源,对于加速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对于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扩大内需,激发经济发展内生动力,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实现“两个百年”的宏伟目标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当前,世界经济形势低迷,外需疲软;国内产能过剩加剧,内需乏力,经济下行压力增大,启动以推进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为核心的第三次土地改革正当其时。另外从公平的角度讲,土地是农民最大的资产,农民离开农村而承包土地却不能流转变现成为收入,实在是有违社会公平。当然,土地改革是一项涉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必须统筹规划,周密部署,稳步推进。其中最主要的,一是修法确权。通过修改《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以及《物权法》,给农民承包土地完整意义的使用权,农民在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可以自由出租、入股、抵押和转让,以此来获取收益。有的学者认为,应该修宪实行农村土地私有化,给农民以土地所有权。其实,两权分离后所有权已经不那么重要了,只要有了完整意义的土地使用权,农民就可以通过土地使用权的有偿流转而获得收益。二是财政和信贷支持。比如拓展政策性农业银行的功能,为农户流转集中土地提供长期低息贷款,财政给予贴息。可以借鉴美国的做法,国家组建无追索期的农产品信贷公司,为农户提供低息贷款,农户若发生经济困难可用农产品偿还贷款。三是完善社会保障。现在,农民进城务工却不愿意转让农村承包的土地,原因就在于土地承担着农民最终生活保障的功能。因此,应当加快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解除进城农民转让承包土地的后顾之忧。长期以来,我们习惯于用政府直接投资推动经济发展,其结果往往加剧结构失衡,导致经济发展的不可持续。不妨换个思路,变政府直接投资为间接投资,把政府直接投资的钱用于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这样既践行了执政为民的理念,改善了民生,又释放了社会消费潜力,扩大了内需,可谓一举两得。而且社会投资和消费对经济的拉动要比政府直接投资更合理、更有效、更具有可持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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