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制度性授权,提高政府工作效率。授权是组织管理的核心内容,也是现代管理学的重要研究领域。授权不稳定、不明确,是现代社会组织管理的大忌。现代组织由于其规模大、涉及的业务范围广,而且处于各种新问题新挑战层出不穷的信息化、全球化时代,亟需对各个岗位进行十分明确而且稳定的制度性授权,以便充分调动组织成员的责任意识和创造精神,从而提高组织工作效率和应对环境变化的灵敏度。一些大型的跨国组织和发达国家政府,都在制度性授权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并且取得很好效果,我国一些优秀企业也在这方面颇有收获。然而我国政府部门的内部管理,制度性授权严重缺乏,总体上是以粗放式的财政控制加权威影响为主,是基于编制的身份管控和基于权谋的人际关系的混合体。虽然有些地方对岗位职责也有明文规定,但是非常笼统,停留在原则性要求上,对实际工作的规范和指导意义不强。行政部门一直存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衙门作风,表面看是工作人员作风和态度问题,实际上是由于缺乏制度性授权、内部管理不科学所致。权力清单作为一种制度性授权机制,它要求对事务的办理流程、相关的法律依据、需要提交的证据材料、岗位的权责范围以及奖惩措施做出非常具体的规定,这无疑是我国政府内部管理的一场革命,将使公职人员的工作作风和政府的工作效率产生质的飞跃。
加强社会监督,遏制滥用职权。当前中国基层政府公信力下降、干群关系紧张、群体性事件频发,很大程度上是由部分公职人员滥用职权、以权谋私引起的。提高社会对基层公职人员的监督效力,遏制贪污腐败、假公济私、不当职务消费、徇私枉法、非法行政、粗暴执法等滥用职权行为,既是法治中国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内党风廉政建设和行政体制改革应该解决的重点问题。事实上,中国并不缺乏监督的法律依据、机构、机制和力量主体,但是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抽象化、不具体,从而使所有的制度机制形同虚设,使所有的监督主体无处着力。“八项规定”之所以能收到这么好的效果,除了是因为中央领导率先垂范、狠抓落实和网络舆论压力空前外,还因为“八项规定”非常具体,不存在模棱两可的解释空间,广大民众可以直接对照监督。短短几百字的“八项规定”就能对“四风”顽疾产生如此大杀伤力,可以想象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地方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推出明确具体的权力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之后,将会产生多么强大的浩然正气,届时各种渎职滥权行为将被送到历史的垃圾堆里。
当然提出建立权力清单制度还只是开始,真正把这一重要部署落到实处,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因为这是一项庞大的政府职能转变和工作流程再塑工程,而且还需要完善配套的法律制度和平台机制,不可能一蹴而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