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不仅让全国人民看到了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心,也再次激发了全体人民对改革、对未来的信心。从《决定》内容看,十八届三中全会既延续了十一届三中全会的改革路线和邓小平始终强调的改革精神,又在新的实践中对改革的目标和理念有了新的创新,具体可从“六大变化”来看。
从“量的改革”到“质的改革”。回顾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历次改革,除了十四大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目标确立,其余的历次改革基本是单项性的改革,不少只是关于政府与市场、政府与企业、中央与地方权力分配比重的调整,也就是说基本上属于“量”方面的改革,对发展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并没有从体制机制上加以解决,导致产生一方面只要遇到困难和问题,都把原因归结为“体制”问题,另一方面却在“体制”改革上进展不快。这是因为体制性的改革涉及多方利益的调整,而既得利益又千方百计地阻碍这种利益结构的调整,所以尽管一段时间社会上改革呼声很强烈,但改革阻力重重。《决定》全文公布后,不少人都大呼意外,没有想到这次改革的力度如此之大、范围如此之广、措施如此之细,普遍认为这是一次“真正意义上的改革”。
从“摸石头过河”到“顶层设计”。“摸石头过河”是邓小平的伟大创举,是中国改革初期一种“积小胜为大胜”、逐步冲破改革各种束缚、最终夺取胜利的方法,但“量变”最终是为“质变”作准备的,随着改革经验的不断丰富,以及改革成果的不断积累,必须要通过“质变”,实现大的跨越和质的飞跃,但这种跨越和飞跃,仅仅停留在经济基础的层面已经远远不够。尽管“自下而上”的渐进式改革样式,给中国带来了巨大的变化,并在此过程中保持了中国社会的长期稳定,但如果没有上层建筑通过“自上而下”的改革主动适应经济基础,改革有可能演变成革命,并引发社会的动荡,这是谁都不希望看到的局面。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把“摸石头过河”与“顶层设计”相结合,充分反映了党中央对全面深化改革的自信与自觉,这也是“三个自信”的必然要求和充分体现,借用习近平总书记的一句话:“该干的还是要大胆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