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设立国家安全委员会的说明中指出:“我们的安全工作体制机制还不能适应维护国家安全的需要,需要搭建一个强有力的平台统筹国家安全工作。”从管理学角度来看,“平台”常具有环境创建、问题汇集、沟通协调、资源重整、技术设计、控制运行等方面特点。从目前一些国家或国际组织的管理应用来看,一个国家或一个机构都可以是一个平台。对于我国而言,设立国家安全委员会,是创新社会治理体制和健全公共安全体系的关键内容,是在新形势下推进我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步骤。充分发挥好其战略平台的功能,有利于最大限度地统筹好内外部安全问题,提升重大安全问题的决策效率和决策质量,提高我国的战略风险管理能力,促进国家资源进行合理配置,进而提升我国的整体安全治理水平。
发挥好治理统合功能
设立国家安全委员会,为有机有序、有效有力地统合国家安全领域内的治理主体和对象奠定了前提条件。从内外部安全来看,国际地区形势中的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增多,涉外安全问题呈上升趋势并具有外溢内延的突出特点。从实体安全和虚拟安全来看,由于互联网的广泛应用,以及微博、微信等新型传播渠道的介入,发生在现实世界的安全问题和虚拟空间的关联性会越来越强,并且呈现出国际与国内相互呼应、相互交织、相互放大的趋势,其影响更广、管理更难。
由于安全管理制度、理念和治理能力等方面原因,在我国的安全管理领域,安全管理的主体众多,长期存在“多龙治水”的现象,这严重制约和影响了国家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安全治理能力的提升。比如,从国防动员委员会、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国家减灾委员会、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国家防震抗灾委员会、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中央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中央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国家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等诸多相关机构的实际工作情况来看,议事协调机构过多、过杂,安全管理的职责交叉、重叠且权威性不足。应逐步撤销和合并上述机构,将安全管理职能相近的协调工作、业务趋同的重大安全事项进行集中和集约管理,在国家安全委员会的平台上进行治理统合,这有利于统筹国家内部安全和外部安全、实体安全与虚拟安全的管理,解决“多龙治水”的突出问题,最大限度地优化配置各类资源。
发挥好紧急决断功能
从汶川大地震、“七五”事件、2013年芦山地震等一系列重特大突发事件的应对来看,我国依旧沿袭信息报送“从下到上”,命令下达“从上到下”的逐级“领导批示化”的决策响应程序。由于重大安全危机发生后,在短时间内难于确认和统计具体损失、情势瞬息变化等原因,这种“批示化决策”制度极易导致错失处置的最佳时间。
设立国家安全委员会,在其职能配置中要重点加强其针对重大安全危机的紧急决断和战略决策制度设计:一是加强重大危机响应制度设计,研究和总结重大安全决策的“制度响应设计”,即在重大危机情况下,不再通过逐级领导批示响应,而是通过建立“事前责任划分”制度、“预授权”制度、事后总体评估和责任追究制度等体系化的制度设计,确保在重大安全危机下的响应机制自动启动,最大限度地提升决策效率并防止权力不被滥用;二是合理划分重大安全管理中的“后方行政决策权”和“前方现场指挥权”,完善现场指挥和后方领导决策的整体制度设计,真正建立起属地化领导和现场专业化指挥相衔接、相协调的制度,加快建立平战结合、平灾结合的标准化的突发事件指挥体系;三是在国家安全委员会平台上,建立综合国家安全信息管理制度,加强综合国家安全信息管理资源的整合和共享,逐步解决各部门、各地方信息资源分割、闭锁的问题,构建平战结合、平灾结合的大情报信息体系,强化对国内外、实体和虚拟安全信息的综合分析、研判和评估功能,重点加强基于综合安全信息的预警预测、决策支撑等方面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