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开展市直机关部门领导干部定位公推
乳山市为了扩大党内基层民主,在市直机关部门领导干部选拔中也实行了定位公推,其主要做法是:一是在推荐提名上扩大民主,实行“定位公推”,将每个职位全市大会推荐得票数列前3位、所在单位内部推荐得赞成票率80%以上的作为考虑人选,把提名权交给了广大群众;二是在选拔方式上扩大民主,引入公开考选、竞争上岗等竞争机制,把公平参与权交给广大干部;三是在酝酿讨论上扩大民主,对重要职位领导干部实行常委会票推、全委会票决,把最终决定权交给全委会;四是在权力监督上扩大民主,实行问责监督、审计监督、巡视监督、社会监督等全方位、多层次监督,把监督评判权交给社会公众。在此基础上,2008年又采取了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的办法,以“公开空缺职位和任职要求、公开选拔程序和选任方法,差额推荐、差额考察、差额酝酿、差额表决”的方式,进一步扩大干部选用工作中的民主化程度,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的民主监督,从而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和党员群众的满意度。
4、把公推直选范围进一步扩展到社会其他领域
在公推直选镇、村两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基层党组织成员的公推直选范围,从2008年开始,将公推直选范围进一步向全市机关、事业、学校、医院、改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社会中介组织等全面延伸拓展,并首先在财政局、广电局、实验中学、疾控中心、水利机械厂、正洋食品公司(三资企业)等单位进行了公推直选试点取得经验,然后再向更大范围逐步推开。
(二)乳山市发展党内基层民主的主要特色
第一,覆盖范围广,涉及领域多。乳山市以改进候选人提名制度和选举方式为突破口,在全省率先进行了镇党委书记和村党支部书记的公推直选试点。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把公推直选范围扩大到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医院、改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及社会中介组织等。目前全市共有各类基层党支部1392个,实行“公推直选”的707个,占50.7%。并要求所有任届期满需要换届的农村基层党组织,原则上都实行公推直选。
第二,民主程度较高,竞争性较强。在村党支部公推直选过程中,上级党组织在基层党组织选举中不带框、不划线、不限年龄、学历、职级和身份,凡正式党员均可被推荐为党组织领导班子候选人。直选村党支部书记、委员,采取党员一人一票、群众一户(或18周岁以上公民每人)一票的办法推荐候选人,现场计票、当场公布。在镇党委书记公推直选中,市委不提名具体候选人,只就镇党委班子结构职数、任职资格等提出指导性意见,由镇党代表民主推荐镇党委成员候选人,差额直接选举产生由党代表直选镇党委书记。乡镇书记、委员候选人的差额比例达到 50%,村党支部成员候选人的差额比例达到100%。
第三,选举程序规范完善,群众参与比较广泛。一是选举前期工作准备充分。各单位首先将候选人的工作经历、业务专长和主要事迹等整理成书面材料,印发给选举人,并组织召集候选人与选举人的见面会、咨询会,让双方充分沟通交流;在正式选举前,候选人还要就自己拟竞争的职位、竞争的优势条件和工作设想等进行竞职演讲,将演讲视频传送入户滚动播放,让选举人进一步了解候选人的情况。二是选举过程实施监督到位。正式选举环节,在会场周围设立秘密写票室,使选举人不受干扰地表达自己的意愿,现场写票投票、公开唱票计票。同时,邀请新闻媒体、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老干部和群众代表全程监督,确保选举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度。三是群众参与比较广泛。实行公推直选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党员和群众的参与热情,据统计,公推直选过程中群众参与率达到96.9%,党员投票率达到98.5%。中共山东省委政策研究室问卷调查结果显示,该市广大党员和群众对通过“公推直选”方式调整干部的认可率达到100%,充分体现了“群众公认”原则。[2]
第四,坚持从实际出发,讲求实际效果。乳山市在推进党内基层民主过程中,始终坚持从本地实际情况出发进行制度创新,讲求实用实效,其经验主要有:一是合理确定公推直选的适用范围。在镇党委班子的公推直选实践中,从当地实际情况出发,充分考虑到不同乡镇的人口密度、党员数量、交通条件和地域差异问题,因而根据不同情况作出了不同的规定:公推直选一般适用基层党支部、党总支以及党员人数约在300人以下的基层党委;而如果党员人数在300人以上的基层党委,可采取召开党代表大会的形式,由党代表进行直接选举。二是创新群众参与推荐的形式。在人员较少且相对固定的单位,适宜组织全体群众参与,人员较多的则可推选群众代表参与推荐。尤其是在镇党委班子的公推环节中,充分运用现有的民主成果,即让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推荐工作,这既能充分代表民意,符合有关规定,又能大大减少工作量,提高组织效率。三是增设镇党委不驻会委员。由于增设的镇党委委员是不驻会委员,仍然保持原来的身份、职级及工资开支渠道等不变,从而有效化解了长期困扰各地的公推直选制度与现行干部人事制度衔接不畅的问题,为进一步扩大公推直选范围扫清了障碍。四是加强对公推直选干部的日常管理和考核监督。健全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建立党务公开、听证咨询、民主评议等为主要内容的党员意愿表达机制和干部评价监督机制;健全基层党组织任期目标责任制度,对工作平庸、能力不强、连续两年考评信任度达不到60%以上的,要进行组织调整。
三、两种模式的比较分析
(一) 两者的共同之处
第一,两种模式都引入了竞争机制,具有公推直选的一般特征。
首先,两种模式在基层党组负责人的产生方式上都引入了竞争机制,对以往基层党组织负责人通常由上级组织提名和经过确认型选举的产生方式进行了根本性改革,通过竞争性选举,改变了以往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只是向上负责而不对下负责,而现在则必须把对上负责和对下负责有机结合起来。其次,在竞争机制运行的基础上形成了“公推直选”的选举方式,即首先由党员和群众代表参加“公推”从而产生初步候选人,突破了过去由上级党组织垄断提名权的惯例,使候选人的民意基础更加广泛;然后再举行党员大会进行“直选”,进而产生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包括书记、副书记和委员)。这里需要说明的是:乳山市的“直选”过程与新都区略有不同,乳山的做法可以具体区分为两种情形:一是在基层党支部、党总支以及党员人数约300人以下的基层党委,召开党员大会由党员进行直选;二是如果党员人数在300人以上的基层党委,则采取召开党代表大会的形式,由党代表进行直选。从总体上看,这两种模式都在不同程度上减少了中间代理环节,增强了党内选举的民主化程度。
第二,两者都有比较清晰的改革思路,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公推直选制度体系。
两者在改革进程中都体现了清晰的改革思路和整体规划,在实践中长期坚持进行创新探索,逐步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公推直选制度体系, 使试点经验的制度化水平达到了较高程度。新都区从打造阳光政府,改革选举制度入手,大力推进公推直选,实行“三会开放”、推动党务公开,再到开展民主测评,逐步深化了党内基层民主改革,有效探索了党内基层民主发展的新形式,逐步形成了以公推直选、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为主要内容的发展党内民主的政治框架,使新都区党内基层民主发展及制度创新得到了稳步推进和深入发展,构建了一整套独具特色的党内基层民主制度体系。而乳山市则通过试行党代会常任制、公推直选镇党委书记和农村党支部书记、“定位公推”市直机关领导干部等改革实践,并将公推直选范围向机关、学校、医院、企业及其他社会组织拓展延伸,从而形成了全面推进党内基层民主的新格局,走出了一条 “以上带下、以下促上、整体推进”为特色的党内基层民主建设之路。
第三,两者在全国范围内都有较大的影响力和发展的持续性,并在较大范围内发挥了示范作用。
两者都受到了上级党委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充分肯定,在各自的实践探索中,创造和积累了党内基层民主发展的大量新鲜经验,形成了各具特色的“新都模式”和“乳山模式”,先后都获得了中国地方政府创新奖,在全国范围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并且,两者都经历了十年以上的长期探索和持续发展,尽管两个试点的党委主要领导人都已几次更替,但都能坚持不懈地推进和深化党内基层民主建设,都具有较强的生命力和发展的持续性,并且都在更大范围内发挥了一定的典型示范作用。新都区在开展党内基层民主改革试点实践之后,很快就得到了四川省委及成都市委的充分肯定和高度重视。还在2004年7月,成都市委在充分肯定新都经验的基础上,就下发文件要求在全市范围开展乡镇党委书记公推直选试点。2005年7月,成都市委在新都区召开了现场会,系统总结了新都区基层民主建设的实践经验,正式出台了《关于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意见》,大力推进全市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制度创新。2005年8月,省委组织部又在新都区召开了全省推进党内基层民主深化先进性教育长效机制建设座谈会,决定将公推直选乡(镇)党委书记的试点扩大到全省18个市州30个县(市、区)。而乳山市的试点实践也是一开始便受到中组部和山东省委领导的关注和肯定。早在2005年山东省委组织部就对乳山扩大党内基层民主的做法进行了研究总结,认为“一个县级市在扩大基层民主方面有这么多的探索和实践,这在全国也是比较少见的,对全省乃至全国具有一定典型示范意义和借鉴意义”。乳山市通过总结党内基层民主建设经验而形成的《扩大党内民主案例分析》荣获中组部调研成果一等奖,并由中央党建读物出版社出版,是受到中组部明确肯定的扩大党内基层民主的典型案例。2009年2月,《全国基层组织建设情况通报》刊发了乳山市扩大基层党组织公推直选范围的经验材料,当时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中组部部长李源潮当即作出批示,要求有关部门予以关注。
(二) 两者的不同特点
第一,两种模式的民主程度和扩展范围不同。
2003年以来,新都区陆续在全区11个建制镇、299个村推行了党委(支部)书记的公推直选。2007年,村级党组织公推直选的覆盖面已达100%;到2008年,镇党委书记公推直选的覆盖面也达到100% 。并且,新都区的公推直选过程比较严格,是在公推的基础上然后召开党员大会由全体党员进行直选。而乳山市则强调要根据不同情况来合理确定公推直选的适用范围,对于党员人数在300人以上的基层党委,则由党代表而不是全体党员进行直接选举。从2008年开始, 乳山市又把公推直选范围扩大到了全市各个领域的基层党组织。在全市范围内, 选择了机关, 学校, 医院, 改制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和社会中介组织等7个不同类型单位进行了试点。相比较而言,新都区的公推直选过程更加严格,因而其民主化程度较高一些; 而乳山市实行公推直选的领域更加广泛,从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的角度来看,其社会影响更大一些。
第二,两种模式的目标设计和价值取向不同。
新都区的公推直选是选书记,而乳山市的公推直选是选班子。在我们看来,乳山的选班子较之新都的选书记,更为科学合理:一是公推直选党委班子比公推直选党委书记更能体现现代民主精神,有利于集体领导和权力制约,更加符合民主政治的发展趋势。二是公推直选乡镇党委班子更符合党章精神。由于党内实行的是委员会制,而不是行政首长负责制,因此,公推直选不应只选党委书记,而应当包括党委员会全体成员。三是公推直选党委班子有利于加强集体领导,防止个人权力过分集中。各地基层试点的经验表明,实行公推直选产生的乡镇党委书记比以往更具有集权的倾向,而在目前权力制约机制尚未形成的情形之下,容易导致权力的滥用和腐败的滋生。[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