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研究新形势下群众活动面临的新问题
进入新世纪新阶段,我们党处于机遇与挑战并存的特殊时期。经济社会的大发展带来了利益格局的大调整,由于改革的深入、经济的转型、社会的变革,原有的利益格局不断地被打破,新的利益关系尚未完全确立,社会经济生活中呈现出利益主体多元化和利益需求最大化的趋势。各种价值取向和思想观念相互影响,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大量增加,以及我们党自身建设也面临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这些都给新形势下做好党的群众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也增添了新的难度。
部分基层党组织在群众工作中失位。联系群众、服务群众、表达人民群众的诉求、关怀社会、化解社会矛盾、协调各方利益应是各级基层党组织的分内职责。但目前在很多地方,一些基层党组织仍然沿用计划经济条件下的理念、制度和方式抓工作,习惯于开大会、发文件、作讲话,不愿做、不会做新形势下群众工作。他们的主要精力并不是关爱群众这些“小事”,而是与行政机关一样,都在忙着抓经济发展的“大事”,把自己管辖范围内的群众所想、所做、所求以及涉及到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抛在脑后,尤其是在社会弱势群体需要基层党组织提供人文关怀时,却得不到党组织的“送温暖”,出现了党组织在群众工作中的“失位”,以致群众工作日益边缘化、空虚化。
部分党员干部缺乏群众观念,严重脱离群众。树立群众观点、走进群众、尊重群众、心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应是各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应有的品格。但目前一些党员特别是党员干部在群众面前无所作为,究其原因:一是缺乏群众观念。对于“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创造者和社会变革的决定力量,这些观点认识不清,将信将疑。因为在现实生活中,他们缺乏对“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的直接感受;在实际工作中,对他们工作的考核评价、岗位的变动、职级的升迁主要并不取决于群众的评价。二是缺乏群众感情。一些党员干部思想上出现与群众感情淡漠的主要原因是,他们同群众空间距离越拉越大。随着干部的新老交替,干部队伍的来源结构和经历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一些干部长期坐在机关、浮在上面、不沾地气,逐步淡忘了群众路线,淡化了群众观点,淡漠了群众感情;一些年轻干部缺乏基层实践历练,不会讲群众话、不懂得群众事、不善于做群众工作。加之一些地方干部考核导向走偏,只讲GDP,不看民生、不重民意,助长了干部重物轻人、两眼向上,也使得一些党员干部在从事群众工作的时间和精力上不愿投入过多,以致经济发展了,党群干群关系却疏远了。
群众工作的方法缺乏有效性。在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转型的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主体与客体都发生根本变化的今天,开展群众工作究竟需要哪些行之有效的资源,一些党员干部在思想上没有适应这种根本性的变化,在行动上没有探索出新形势下行之有效的群众工作新方法,有少数党员干部在思想上甚至陷入了种种误区。有些党员认为,现在搞市场经济,做群众工作应以经济手段为主体,甚至有人提出“有钱能使鬼推磨”、“人民币可以解决一切矛盾”的观点;还有干部至今未能改变简单粗暴的工作方法,未能充分认识群众工作的重要性,依然靠行政权力采取强迫命令方式,甚至随意训人骂人、要挟人。这些过期的工作方法,不仅无法适应新时期做好群众思想工作的要求,还会引发矛盾,激起事端,形成对抗,在干部与群众之间形成一道难以逾越的鸿沟。事实表明,这种权利强制下的“服从”是不可能持久的,不仅不能解决根本问题,还会引起基层群众积怨和不满,甚至会导致事态进一步恶化。
部分群众存在思想上的误区。随着社会进步和民主法治建设的加强,群众的文化水平有了提高,法律意识和民主意识有了增强,但一些群众的道德素质却没有水涨船高,反而在市场经济的发展过程中有所下降。一些群众很懂得用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却不习惯也不想用法律和道德来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言行。如少数群众反映涉法涉诉问题时认为矛盾问题的处理是“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不闹不解决”,以致于重重上访、闹访、矛头指向政府,不达目的誓不息访。这些都是一些地方党群关系紧张的突出表现,无形中给党的群众工作带来了阻力。
新形势下践行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的路径选择
深入学习和领会群众路线的重要性,将群众路线切实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加强作风建设。自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自上而下,历代领导集体十分重视群众路线的作用。毛泽东1943年6月1日在《关于领导方法的若干问题》中指出:“在我们党的一切实际工作中,凡属正确的领导,必须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邓小平同志1956年9月16日在《关于修改党的章程报告》中指出:“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组织工作中的根本问题,是党章中的根本问题”。江泽民同志1989年12月29日在《为把党建设成更加坚强的工人阶级先锋队而斗争》中指出:“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根本路线,是我们党根据党的性质和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创造的一种科学领导方法和工作方法”。2001年10月25日胡锦涛在纪念中央革命根据地创建暨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成立七十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指出:“群众路线是党的生命线,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是我们党永远立于不败之地的根本保证”,2011年2月19日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创新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中指出:“要坚持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发挥人民首创精神,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时指出:“每一个共产党员都要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尊重人民首创精神,拜人民为师,把政治智慧的增长、执政本领的增强深深扎根于人民的创造实践之中”。
党的十八大报告更是强调:“只有根植人民、造福人民,党才能始终立于不败之地”,“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都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做法都要坚决防止和纠正”,“任何时候都要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始终与人民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始终依靠人民推动历史前进”,“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从人民伟大实践中汲取智慧和力量”,习近平在新当选的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外记者见面会上谈到:“我们的人民热爱生活,期盼有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环境,期盼着孩子们能成长得更好、工作得更好、生活得更好。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党的几代领导核心对群众路线的高度重视和一系列重要论述,立意深刻,语重心长,需要我们认真学习领会,紧密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当中,我们必须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几代领导核心关于群众路线的一系列精辟论述,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切实加强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教育,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作为切入点,着力解决突出问题。教育实践活动主要任务要聚焦到作风建设上,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鱼水关系。要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开好民主生活会,引导党员干部拿起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敢于揭短亮丑,既深刻剖析和检查自己,又开展诚恳的相互批评,真正触及思想和灵魂,达到“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在思想上警醒起来,在行动上自觉起来,动真的,来实的,把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好抓实。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把自己摆进去,力争认识高一层、学习深一步、实践先一着、剖析解决突出问题好一筹。从活动一开始,就要重视研究出台加强作风建设的具体制度和规定,用严明的制度、严格的执行、严密的监督,形成加强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充分调动和发挥好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解决好民生问题,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首先,要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要坚持党的宗旨,强化群众观念,把群众利益作为思考问题、作出决策、制订政策、开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为群众谋福祉,让群众的收入增加更多,文化生活更充实,心情更舒畅,环境更优美,安全感更强,幸福指数更高,享受到更多的发展成果。要营造劳动光荣、尊重劳动的氛围。大力培育和弘扬劳动光荣、知识崇高、人才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新风,形成尊重群众、尊重知识、尊重劳动、尊重创造的良好风气。
其次,要切实解决好民生问题,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多从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出发,了解人民群众的实际需要和解决人民群众的实际困难。为群众办若干民生实事,确定具体目标任务,分解各项指标,明确责任人和工作进度,确保投入,确保办实事、好事的长期性和延续性,并形成长效机制。针对群众反映的各种热点民生问题,认真梳理归类,研究作出决策,采取措施,限期解决。对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言行实施“零容忍”,以维护和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在实际工作中要不断提高做好群众工作的水平,完善相关机制和制度。在实际工作中践行群众路线,开展群众路线教育活动需要一定的机制和制度的保证。首先,建立和健全基层民主新机制和民主科学决策机制。推行民主提事、民主决事、民主理事、民主监事“四民主工作法”。对于重大决策,要形成事前深入调研、事中检查评估、事后跟踪反馈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凡涉及重大利益、重大事项的决策,实行专家咨询、利益相关人座谈和法律审查制度。对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要进行群众参与率的考核评价。其次,要倾听民声,构建群众表达诉求的通道。通过开展领导接待日、开辟群众意见箱、召开座谈会等方法,畅通群众表达诉求的渠道。认真倾听群众呼声,依法依规解决群众反映的合理诉求,对群众反映的不切实际的诉求认真做好政策解释和答疑解惑工作。再次,完善纠纷预警机制和群众性事件应急机制。加强矛盾调处应急机构建设,完善纠纷预警机制,加强信息收集研判,对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直接关系群众利益的重点、难点、热点纠纷,领导干部要亲自过问,亲自协调处理。最后,全面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和行风评议制度。进一步深化党务政务公开,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深入推进完善行风评议制度,让群众更普遍、更方便、更直接参与评议。
(作者单位:信阳师范学院;本文系河南省教育厅2012年度人文社会科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研究规划项目“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本土教学资源开发与应用研究”成果,项目编号:2012-MGH-027)
【注释】
①《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 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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