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东南亚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加速发展
20世纪90年代起,东南亚国家加快了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进程。为应对全球性区域一体化的迅速兴起,东南亚国家根据自身的政治经济利益,积极调整区域经济一体化战略,试图构建以东盟为中心的区域经济一体化框架。据统计,截至2012年9月,东盟各成员国提议中的自由贸易协定为46个,正在协商中的自由贸易协定为41个,已达成自由贸易协定的为98个,总数达185个。
当前,东南亚区域经济一体化主要从三个层次展开(王勤,2007a):(1)东盟自身的经济一体化。东盟自身的区域经济一体化,经历了从特惠贸易安排到自由贸易区、再向经济共同体迈进的发展过程。自1978年起,东盟特惠贸易安排实施了15年的时间。从1993年起东盟自由贸易区的进程正式启动,随后自由贸易区的成员国由6个增加到10个,从贸易扩展至服务、投资以及其他经济合作领域,到2010年1月1日东盟自由贸易区如期正式建成。2003年10月,各国同意建立东盟经济共同体。2007年1月,东盟将实现经济共同体的时间表从2020年提前至2015年。(2)东盟与区外国家的自由贸易区。目前,东盟与中国、日本、印度、韩国、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的五个“10+1”自由贸易区均取得不同的进展。2002年11月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进程率先启动,2005年7月双方货物贸易降税计划开始实施,2007年6月韩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货物贸易协议生效,2008年12月东盟与日本经济伙伴协定(EPA)生效。2010年1月,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全面建成、澳新—东盟签署的自由贸易协议和印度—东盟自由贸易区货物贸易协议生效。(3)东盟成员国与区外国家的双边或多边自由贸易协定。这些双边或多边贸易自由化形式的目标和内容更为广泛而多样,涵盖了商品贸易、服务贸易和投资自由化,它突破地区和距离的限制,协定双方的非对称性,贸易自由化与WTO规则保持一致,但在内容上超越WTO范围。
在推进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进程中,东南亚国家根据自身的经济政治利益,积极制定和调整区域经济一体化战略。东盟倡导多边卷入、实现大国均衡的区域化战略;以自身区域化为核心,多层次推进区域一体化进程;强调区域一体化内容的多样性和开放度;注重在区域一体化过程的主导作用。面对亚洲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浪潮,尤其是泛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中韩自由贸易协定、中日韩自由贸易协定等谈判的展开,东盟已意识到必须加快区域经济整合的步伐。2011年11月,第19届东盟领导人会议一致同意建立“东盟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框架”(ASEAN Framework for Regional Comprehensive Economic Partnership,RCEP),推动东盟与对话伙伴的全面性自由贸易协议,以建成一个由东盟为主导、与自贸协定合作伙伴形成区域全面经济合作伙伴协议(ASEAN,2011)。2012年11月,东盟与中国、日本、印度、韩国、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签署了《启动〈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谈判的联合声明》,正式启动了覆盖16个国家的自由贸易区建设进程。按照RCEP组建的预计时间表,2013年初启动谈判,2015年底完成谈判并进入实施阶段(ASEAN,2012)。RCEP的目标是消除内部贸易壁垒,创造和完善自由的投资环境,扩大服务贸易,还将涉及知识产权保护、竞争政策等领域,其自由化程度将高于目前五个“10+1”自贸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