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金融市场体系、发展普惠金融、鼓励金融创新是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的一项重要任务。而近年来,随着我国网络支付产业的高速发展和金融机构网络信息化的提高,产生了结合传统金融业务和互联网技术的新型金融业务模式,即“互联网金融”。它以“非抵押、低成本、便捷”的信贷模式,不仅丰富了金融市场层次和产品,而且让更多的参与者有机会分享社会金融资源,实现了金融服务的普惠性。
2013年是我国互联网金融迅猛发展的一年,不断推陈出新的业务模式和日益丰富的金融产品在为金融产业的发展注入活力的同时,也逐渐暴露出一些值得关注的问题。目前,国内相关研究还处于起步阶段,关注点集中在互联网金融的内涵、模式以及和传统金融产业业务模式的比较等,对互联网金融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完善机制的探讨相对缺乏。
互联网金融的定义和主要模式
互联网金融的定义和特征。一般意义上,广义的“互联网金融”主要分两类:一类是将传统金融业务扩展到线上,即实现传统金融机构在互联网上的服务延伸,如网上银行;第二类则是依托互联网产生的新型金融模式,如网络个人信贷、小微企业贷款等。
国内互联网金融作为我国互联网浪潮中金融改革和创新的特色产物,具有更加鲜明的时代特征:首先,互联网金融提升了金融服务的可及性。通过整合社会金融资源,互联网金融降低了参与门槛,服务主体更加多元,服务范围更加广泛,业务主体和业务对象也更加灵活;其次,互联网金融降低了金融活动的信息不对称。由于互联网信息公开化程度更高、范围更广、效率更快,互联网金融借由互联网可降低金融活动的信息搜寻成本,降低信息的生产和传播成本,有助于缓解机构和个人之间金融信息不对称;第三,互联网金融体现了“去中心化”特点。无论是传统的借贷业务还是支付类业务,资金供需双方借助互联网平台直接进行匹配和交易,避免了繁琐的业务流程,资金流转简单便捷,既优化了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也在一定程度上赋予了金融业务环节中每个业务主体更大的自由度。
互联网金融的主要模式。根据金融业务类型和参与主体的不同,我国互联网金融模式主要有以下四种:
互联网信贷模式。互联网信贷模式将传统金融活动和民间借贷活动转移到了网上,但与传统金融信贷不同的是,其对象往往是个人或小微企业,单笔借贷额度较小,信用审查更加灵活,参与门槛较低,借贷和还款都可以通过线上完成,不仅提升了资金流转的效率,还节约了交易成本。根据参与主体的不同,可进一步分为机构网贷和P2P网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