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的退休金(Superannuation)计划起源于19世纪中期,当时政府机构、大型企业等单位开始为资深的雇员支付退休金,实际上,各州政府直到20世纪初才相继落实退休金制度。但直到1985年,适用于绝大多数雇员的“退休统筹管理”制度——退休金计划终于正式实施。随后,1992 年通过的《退休金保证法》(2012年进行了修订)进一步明确,雇主都需要为雇员缴纳3%的退休保证金,并逐年调高保证金的缴纳幅度,截至 2013 年年底,已经调整到9.25%,在 2021 年预计将达到12%。
澳大利亚退休基金统筹管理制度
澳大利亚采取养老金(Age Pension)制度的方式来保障劳动者退休生活水准,其主要资金来源是按照劳动者平均收入25%的固定比例缴纳。为了让所有劳动者都能安享退休生活,在上世纪80年代中期,澳大利亚政府建立了退休金强制缴纳制度,以补充原先养老制度的资金缺口。澳大利亚1992年制定了《退休金保证法》,使政府立法强制雇主为雇员缴纳退休金,大幅减轻了政府的财政负担,而劳动者可选择一次性领取雇主为其缴纳的退休金,也可分期慢慢领取在其退休金账户中的退休基金。
从政府的具体角色来看,政府并不直接控制退休基金,只对劳动者的退休金作有限度的监管。各种类型的基金只要能通过政策审查,都有可能成为劳动者退休基金的选择。现在基金的种类已经有逐年减少的趋势,但仍有大量基金类型供劳动者来选择投资。而在澳大利亚退休金的投资方面,劳动者必须独立承担自己所选基金的投资风险。从退休基金的结构来看,澳大利亚的退休基金是由受托人来管理,受托人是基金资产的法定持有人,但其决策必须以投资者的最大利益为考量,并且须对基金的投资绩效和管理承担责任。而退休基金信托的责任会在法律及信托合同中都有详细记载。现今在澳大利亚退休基金的投资趋势,主要着重于股票投资、海外投资、未上市公司及基础建设投资方面。2013年澳大利亚退休金协会表示,澳大利亚缺乏待售的合适的基础设施资产,这种情况使得澳大利亚的基金纷纷投资外国资产,包括中国和欧洲地区的资产。
从退休基金的收费情况和安全性来看,经营退休基金的受托人会向投资者收取一定比例的管理费。而管理费的总额通常取决于账户中的资金余额和每年固定收取的保管费用的累加。而由大企业来办理的退休基金所收取的手续费通常会比较小规模的基金来得低。如果劳动者在投资退休基金方面,有了被受托人诈欺或是盗窃基金的情况,可以向退休金申诉法庭来提出救济。该申诉法庭认定者对于退休金的投资认为有违法争议时,可对其开展政策审查,这是保障劳动者退休金权益的重要举措。另外,劳动者有权对受托人要求揭露对于操作基金上的相关信息,但并不是所有信息对投资者都是有用且必要的。目前,在政府所扮演的角色上,对劳动者提供退休金相关的咨询服务以及对基金受托人的适当监管,在这两方面必须同时兼顾是当前澳大利亚政府所面临的重要挑战。
退休基金的主要类型
澳大利亚的退休基金的管理大致分为四类,主要包括:一是企业基金。企业基金是针对特定雇主或公司工作的人士开放,雇主可运营自己的基金计划,或通过投资经理或信托公司来运营。二是行业基金。行业基金针对特定行业或参加特定行业薪酬计划的对象开放。少数行业基金向全体大众开放,三是零售基金。零售基金向普通大众开放,该类型基金通常由金融机构负责运营。四是自管基金。自管基金一般仅针对雇员本人。为了获取特殊公积金优惠,雇员必须参加符合法律规定的公积基金。此外,雇员也可以将退休金缴入在银行或其他存款机构开立的特殊储蓄账户的退休储蓄账户。比如,若金额达到10000澳元或以上,雇员可考虑能够带来长期更高回报的其他退休金计划。
实际上,雇员退休收益的价值取决于雇主和雇员缴纳退休金数额。一般来说,雇员的基金通过投资且扣除成本和税款后获利多少。投资所得会添加入其账户,同样,也会从该账户中扣除投资亏损。对于该类基金,雇员要承担基金投资业绩的风险并获得相应回报。退休时,雇员可以提取账户余额。澳大利亚的基金都收取相关费用,服务越多意味着费用越高,从而使雇员必须认真考虑对这些服务的需求程度。比如,假设每年费用多开支1%,则30年内雇员的退休收益最高可能损失20%。2013年,澳大利亚证券与投资委员会曾提示公众,佣金往往占到账户退休储蓄余额的0.4%到1.2%之间,通常情况下,如果您接受了一名理财顾问的意见,投资了某个退休基金,那么这名理财顾问就可以获得这笔尾随佣金。企业和行业基金通常收费低于零售基金。零售基金通常要为代销基金的理财顾问支付佣金。在考虑零售基金的额外投资方案或其他额外服务情况时,雇员必须重视理财顾问意见。
退休金的缴纳和领取
目前,领取政府退休金的年龄是65岁,今后将逐步上调至67岁。澳大利亚大约一半退休人士从政府领取全额退休金,约1/4部分领取,还有1/4因为收入和财产价值过高而不能领取退休金。依据2012年修订的《退休金保证法》的规定,雇员一旦受雇须参加退休基金的缴纳,同时,雇主必须为雇员缴纳退休金。若属于自谋职业的,则可以决定自己是否要参加基金并缴纳。若目前没有受雇,或从未受雇,仍可以在65岁前参加基金缴纳。目前雇主必须缴纳雇员收入的9.25%作为退休金,例如,若雇员年收入50000澳元,则雇主应为雇员缴纳的退休金则为4625澳元。
从申报来看,雇主在雇员入职时,必须提供退休金选择表给雇员填写,并切实执行雇员的缴纳意愿,如果雇员未表达明确的退休基金选择意愿,则雇主须缴纳至雇主预设的退休基金中。一般来说,雇员必须提供给雇主想选择基金的详细资料,并且其选择的基金是经过政策审查的。如果雇员缴纳税后缴纳费并受雇工作,雇员还可根据自己的收入及自缴数额,得到政府的共同补助。另外,个体经营者也可享受,但要满足某些特定条件。
澳大利亚政府建立了较为完善的配套制度。如果雇主同意从雇员的税前收入中缴纳更多费用,则收入较高的雇员也能受益更多。雇员如自愿缴纳退休金,就可以用自己的钱来构建公积金,并可以享受税收减免和其他政府优惠政策。投入公积金后的钱,在雇员退休前都必须留在公积金账户里。另外,雇员的公积基金享受税收减免,通常通过公积金投资比投资于公积金外的相同资产更能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特别是,如果雇员愿意自行缴纳更多的退休金,通常雇主也会愿意为其配套缴纳一定的退休金,从而鼓励雇员积极投入,进而保障雇员退休金后的生活。还有,雇员还可以为配偶缴纳退休金,若雇员配偶为低收入或零收入,雇员还可以享受税收减免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