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正处于改革攻坚期和深水区,社会矛盾积聚,稳定风险增大,迫切需要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从依法而治走向良法善治,是法治中国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的必然要求,也是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路径。因此,正确理解良法善治的内涵和要求,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社会治理与良法善治
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治理多元主体运用多种手段共同规范、协调和服务社会公共事务的过程。社会治理凸显了合作共治理念,通过反映群众诉求、规范社会行为、调节利益关系、协调社会关系、化解社会矛盾、解决社会问题、增强社会活力来维护社会公正、和谐与安定。
社会治理是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有机统一。社会治理体系是社会治理的制度性要素安排,社会治理任务的实现端赖于政府治理、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等一整套紧密相连、相互协调的社会治理制度。社会治理能力是社会治理的非制度性要素安排,社会治理理念和治理手段体现社会治理能力。健全的社会治理体系、高超的社会治理能力,是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的基本条件,是实现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保证。
良法善治体现了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本质要求。良法善治是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综合反映,是良法与善治的理性契合。其中,良法侧重静态的社会治理制度建设目标,强调社会治理体系彰显公平、正义、民主、人权、秩序、和谐等共同价值;善治侧重动态的社会治理过程,强调社会治理能力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