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环境群体性事件解决对策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的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人民物质文化水平有了极大的提升,人心思发展,人民思安定。“现代性产生稳定性,而现代化却产生不稳定性。”⑧我国农村环境群体性事件虽然事出有因,事出有理,但客观上的聚众行动使局部特别是农村不稳定了,不和谐了。邓小平同志曾指出:“中国的问题,压倒一切的是需要稳定。没有稳定的环境,什么都吹了,已经取得的成果,也会丢失掉。”⑨化解农村环境群体性事件,需要确立目标、树立观念、建立动力机制及提供有效保障。
确立目标。化解环境群体性事件,是为了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不以此为目标,其治理都是治标的暂时的和不成功的。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最大国情的条件下,生产必须发展,才能不断满足人民对物质文化的需求,才能不断为环境防治和资源节约提供资金支持和技术支撑。农村生产由于地域、历史、政策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其生产的进程远远不能满足农民的物质和文化需求,甚至还有非常大的差距,农村生产发展必须科学规划,有力促进。
群众是财富的创造者,更要成为财富的享有者。农民在社会主义建设和发展中,已经作出了牺牲和奉献,城乡差距很大。2002~2009年,全国城乡居民收入比由3.1∶1扩大到3.33∶1,绝对差距高达12000元。要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不断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
生产发展使生活富裕,生态却不一定良好,甚至有可能相反。生态与生产,环境与经济是互为割裂、互为矛盾,还是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地位在党的报告中明确提出,预示着生态文明将逐步加大建设力度,并在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的改革发展中体现出来。环境保护对经济有促进作用。一是环境保护强调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维持生态平衡,这就为经济健康发展提供了可持续发展的物质基础;二是环境保护要求综合利用资源和能源,促使企业开展资源节约型生产,有利降低企业经济生产成本;三是环境保护要求运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能源实现绿色生产,发展循环经济,使企业通过不断的技术革新走高科技绿色发展道路,实现与世界经济接轨,增强在国际上的竞争力。相应,经济发展也会促进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
树立生态文明指导下的稳定观。生态文明建设是人、自然、社会共生同荣的整体谐调建设,强调的是整体观、谐调观,我们需要的是整体的稳定观、谐调的稳定观。
整体的稳定观,是摒弃“人类中心主义”和“自然中心主义”的稳定观,坚持人与自然的和谐,人与人的和谐,是人与自然和谐基础上人与社会的和谐。在浩劫式对大自然进行剥夺和破坏下,环境问题成为全世界共同关注和协同解决的问题。在我国,“GDP以每年8%~12%的速度增长,环境损失却占当年GDP的8%~13%”,“到2020年,我们国内的45种主要矿产资源将仅剩六种,70%的石油需要进口”⑩。
整体的稳定观,是摒弃“城市中心主义”的稳定观,坚持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促进每个人的全面发展,由历史遗留下来的城乡二元发展模式必须在现代化进程中加以统筹解决,农村再也不能成为积贫积弱之地,再也不能连贫弱的资格都被环境污染所掩埋。统筹城乡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各方面利益关系,使城乡经济结构合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使城乡在同一片蓝天下,呼吸清新和畅的空气,享受生态文明的成果。
谐调的稳定观,一要和谐,二要调整。和谐是目的,调整是手段。农村环境群体性事件是为和谐而发出的不和谐声音,是环境诉求,而非政治诉求;是人民内部矛盾,而非敌我双方矛盾。和谐是一个系统工程,是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整体的和谐,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科学发展为主题,全面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实现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科学发展的和谐。
为达成和谐,必需进行发展的动态的调整。“在人类社会中,社会变迁只是程度的问题。不管某些社会与其他社会相比似乎是多么稳定,所有这些社会都经历持续的变化。”我国正经历经济、政治、社会等深刻变革,面对发展中的问题,还得用发展的思路、发展的方法来解决。面对农村环境群体性事件,用调整的思路,追求和谐的目标,根据其发生机理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循序渐进动态调整,而不是看不清方向,站不稳立场;闻之变色,粗鲁压制;全盘接受,形成多输;事中全是,事后算账;时过境迁,我行我素。
建立三种动力机制。直接由环境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由于是多种因素或深或浅作用的结果,需主要从政治、经济、文化着眼,建立环境法规政策的驱动机制、企业环保投资效益的推动机制、公众绿色消费的引导机制。
一是环境法规政策的驱动机制。改变现有环境法规主要针对城市环境保护和工业污染防治的现状,针对农村环境保护的紧迫性和特殊性,建立农村环境专门保护法规,并完善配套措施,实现农村环境保护有法可依、执法有力。在农村环境专门保护法规还待出台前,农村环境保护政策应优先出台,坚持农村环境保护“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政策、“谁污染,谁治理”政策和“强化环境管理”政策,完善政府负责、环保部门统一监督管理、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环境管理体系,使农村环境保护以法规政策作为强有力的保障和驱动,促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有效改善,生态良好。
二是企业环保投资效益的推动机制。建立入驻农村工业项目环境准入制度,拒绝污染企业下乡运动;综合运用绿色认证、绿色税收、绿色融资、绿色贸易、绿色保险等多种绿色经济政策,建立环保投资大于环保不投资的经济运营模式,促使企业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和发展循环经济,减少新增污染物排放量;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和《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总体安排、分阶段淘汰农村地区已入驻的落后产能。
三是公众绿色消费的引导机制。消费刺激生产,绿色消费刺激绿色生产。实施全民环境教育行动计划,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动员全社会参与环境保护,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倡导理性消费,认可绿色环保产品;推行政府绿色采购,逐步将更多的绿色环保产品纳入采购名录,以个人和政府采购行为引导企业开展清洁生产,生产绿色产品,进行绿色认证。
提供四重保障。一是执行保障。政策一旦制定,执行政策的人就是关键因素。中共中央组织部相继在2006年、2009年颁布了《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试行办法》、《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逐步加强对官员的环保责任考核,但实际成效并不明显,因为经济发展对地方政府绩效考核具有“一票否决权”,而保护生态环境则没有这一尚方宝剑。实行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引导地方各级政府把农村在内的环境保护放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及时研究解决本地区环境保护重大问题。实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着力解决环境污染问题突出的村庄和集镇。加强农村环境监管,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二是资金保障。中央财政安排55亿元农村环保专项资金,支持各地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截至2012年底,全国共有23个省(区、市)纳入连片整治示范范围,中央财政累计投入135亿元,2.6万个村庄、5700多万农村人口受益。在《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中,把农村环保惠民工程纳入8项环境保护重点工程,安排有保护专项资金。积极探索财政投入与银行贷款、社会资金的组合使用模式,不断增加农村环境保护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银行支持农村产业升级换代融资,社会帮扶建设农村基础环境设施资金。
三是科技保障。环境问题具有复杂性、专业性等特点,环境防治、绿色生产、环境维权等,都涉及专业知识和科技运用。提升环境科技基础研究和应用能力,大力研发资源节约、环境防治、循环经济等方面的核心技术、关键技术、高新技术,特别是新能源技术,解决我国人多资源紧缺的可持续发展问题。加大民间环保组织的专业认证,为农民维权提供切实的专业帮助。
四是应急保障。面对农村环境群体性事件,我们要有合理的应急措施,善于把损失和消极影响控制在最低限度以内。乡一级政府起制定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提前做好应急防范,正确看待人们的利益表达行为。由于环境群体性事件多属利益诉求,要稳妥处置,不激化矛盾,并按正规程序上报。弄清利益诉求,做好对外群众信息通报工作,以政府权威信息占领舆论阵地。既依法办事又合情合理,必要时果断采取措施,严防事件失控,确保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定。
(作者为四川文理学院副研究员;本文系“西南交通大学四川省心理健康教育重点研究基地资助项目”的成果)
【注释】
①潘岳:“生态文明的前夜”,《瞭望》,2007年第43期,第38页。
②[美]L·科塞:《社会冲突的功能》,孙立平译,北京:华夏出版社,1989年,第114页。
③胡联合,胡鞍钢等:《当代中国社会稳定问题报告》,北京:红旗出版社,2009年,第139页。
④冯晓星:“环境群体性事件频发公众如何理性维权”,《环境保护》,2009年第17期,第22页。
⑤潘岳:“环境不公加重社会不公”,《瞭望》,2004年第45期,第60页。
⑥苏扬:“农村现代化进程中的环境污染问题”,《宏观经济管理》,2006年年第2期,第51页。
⑦李贽萍,陈春生等:《农村环境管制与农民环境权保护》,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6页。
⑧[美]亨廷顿·塞缪尔:《变动社会的政治秩序》,张岱云等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89年,第45页。
⑨《邓小平文选》,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356页。
⑩潘岳:“和谐社会目标下的环境友好型社会”,《资源与人居环境》,2008年第7期,第61页。
[美]巴伯:《科学与社会秩序》,顾昕等译,北京:三联书店,1992年,第24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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