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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合所有制经济:性质、目的与根本方向(3)

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要遵循市场规律

混合所有制经济在本质上是按照市场规律进行组织和运营的经济,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必须遵循市场规律。国有企业处于国民经济的不同行业,在不同的行业,市场规律作用的程度是不同的,因而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条件亦不尽相同。大体说来,有三种行业类型:一类是完全不接受市场调节的行业;一类是部分接受市场调节的行业;一类是完全接受市场调节的行业。前一类行业不具备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条件,后两类行业可以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完全不接受市场调节的行业有关系国家安全、提供纯公共品以及提供准公共品的行业。关系国家安全的行业的国有企业包括尖端军工企业、造币及印刷企业等;提供纯公共品的行业的国有企业包括道路、城市规划、城市美化、废弃物处理等企业;提供准公共品的国有企业包括城市自来水公司、邮政、煤气、文化设施等。这些行业的国有企业不以自身利益最大化为目标,他们是国家和社会安定的维护者,是社会共同需要和服务的提供者。这类国企的运行不能靠市场机制进行调节,而是按照政府确定的统一政策和法规进行运营,运营目标是最大限度满足社会利益。目前来看,这些行业不宜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部分接受市场调节的行业是自然垄断行业。自然垄断行业主要有电力、公交、烟草、石油、天然气、电信、铁路运输、银行等。这些行业的国有企业的运营具有双重性。一方面,该类企业具有强大的生产功能,其产出对国民经济的整体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引领和支撑作用,而赢利性则是其发展的重要动力之一。另一方面,该类企业掌握着国家经济命脉,对国民经济具有显著的控制力和影响力,在国民经济运行中发挥主导作用,其运行要服从国家战略要求,如保护生态环境、支持科技进步、保障国家安全。这意味着这类国企的发展既要接受市场机制的调节,市场规律对其发展具有一定的激励作用,同时市场调节又是有限度的,需要在较大程度上接受政府的直接监督和管理,确保这些企业的发展符合国民经济稳定和国家安全的要求,符合经济利益与社会责任相统一的要求。该类行业可以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但是国有经济在混合所有制经济中要占据支配地位,混合所有制经济的运营目标以社会利益为主,兼顾经济利益。

完全接受市场调节的行业是加工制造业、建筑业、服务业。这类国有企业身处激烈的竞争环境之中,要求拥有高度自主和灵活的决策权和经营权,企业的运营主要受市场规律的调节,以利润最大化为经营目标。因此,这类行业可以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但是,需要指出的是,即使是完全接受市场调节的行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也必须坚持国有经济为主导的原则,国有企业在混合所有制经济中应当占有控股地位。在国有企业控股的前提下,混合所有制经济的运行目标可以以经济利益为主,兼顾社会利益。

总之,行业类型不同,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方式应当有所区别。但是,无论什么行业,只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就必须坚持国有经济成分居主导地位的原则,这一点不能动摇,一旦非公有经济成分占据主导地位,这种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性质就不再是公有制经济了,这样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对国有经济的成长和壮大就没有什么实际意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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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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