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进必考”是全世界招录公务员的通用原则
时下我国炒的很热的聘任制公务员和国外真正意义上的聘任制公务员是不一样的。国外的聘任制公务员主要是聘任稀缺人才,而我国现在在有些地方招录聘任制公务员,目的不是引进稀缺人才,而是要把它作为公务员队伍的一部分。从公共管理角度来看,公务员一般可分为三类,全世界的文明国家几乎都是如此。
第一类是考任制公务员,也可叫做叫“考任制国家雇员”。他们占全世界公务员总体的99%以上,是构成公务员队伍的主体。考任制公务员在西方也被叫做“官僚”、“事务官”,在各国都遵守“凡进必考”的原则;第二类是委任制国家公务员,也叫做“委任制国家雇员”。这部分人在西方叫做“政客”、“政治家”或者“政务官”。拿美国来说,这部分人大约有三千名左右,总统可以委任有能力胜任这些岗位的人。他们随着选举的上台而上台,在领导人任期满的结束满后下台;第三类是聘任制公务员。在公务员队伍中,聘任制公务员所占比例极少,几乎可以忽略不计。西方国家有极少数的聘任制公务员,一般有高级或稀缺技术人员的聘任和项目聘任两种,是为了满足特殊的人才需求,政府在聘任之前都会与聘任人员签订合同,一旦任务完成,这部分人都会被解聘。西方国家公务员招录也严格依照“凡进必考”原则进行,公务员管理制度也非常严格的,公务员的晋升机制、福利机制、退休机制等都是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能随意改变。
目前我国公务员采用最多的就是考任制,严格遵循“凡进必考”原则。而聘任制公务员,既打破了公务员“凡进必考”的原则,又不符合真正意义上聘任制公务员引进稀缺技术人员这个要求,是公务员队伍中的“灰色地带”。
我国聘任制公务员的招考方式并不科学
按照我国《公务员法》规定,进入公务员队伍要遵循的“凡进必考”原则,公开公平竞争。其实世界上所有文明国家基本都是按这个原则来做的,因为“凡进必考”原则对公务员队伍来说是最有效的,通过考试可以比较公平地照顾到各个阶层,不会有阶层、权利、背景之分,只要是符合《公务员法》要求的人,有能力都可以考进去。因此“凡进必考”是社会所有阶层为国家服务、为政府服务、公平竞争的现代文明社会原则。现在我国的公务员考试是相对比较公平的一种方式,要通过笔试和面试等环节,如果无法通过考试,就很难进入公务员队伍。而聘任制公务员的问题是,这些未经过考试,通过面试的方式,几个人坐一起商量定夺,这很不科学。从管理学、社会学、心理学角度讲,面试都是最不可靠的,里面包含人情因素。在聘任制过程中到底是什么人在聘,以什么方式,什么标准,都很难统一考量。这种仅凭面试人选人的方式,是很不可靠的。再者,他们打破了公务员 “凡进必考”的原则,却实际上并未招聘到特殊人才,比如浙江义乌年薪30万聘任的那几个“计算机人才”并不稀缺,计算机专业的博士到处都有,而且这些人才也愿意考入公务员队伍,完全可以正式考入,为什么还要作为“特殊人才”去别的单位聘请呢?这种做法令人费解。
聘任制容易滋生用人腐败,弱化公务员队伍活力
地方政府没有权利修改和打破公务员法“凡进必考”的原则。即使要改革也不能这样改,应当首先修改相关法律再改,否则就会在改了一个小问题(还不确定事实上是否真的达到了改前的预期效果)后产生许多更大的问题。如果继续发展聘任制公务员,允许越来越多的人未经考试进入公务员队伍,势必会弱化公务员队伍的激励机制和责任机制。现有的公务员队伍中,大多数都是辛辛苦苦考进去的,而聘任制公务员不用参加考试、薪金高,这会引起考入人员不满,造成公务员队伍内部人心涣散,出现新的不公平,产生社会问题。长此以往,会导致公务员队伍管理混乱,弱化公务员队伍的活力,而不是如许多专家所言的强化。我国现在选人用人存在腐败问题,事业单位的“萝卜招聘”现象比较多,许多地方政府公务员管理本身就混乱。聘用制公务员会让一些“有权、有钱、有面子”的人钻空子,他们的子女可能考不上公务员,所以就凭借他们的“关系”,以聘任制的形式进入公务员队伍。 而且所谓的“聘任制”也名不副实。深圳聘用的3200多名公务员,3年多来无一人解聘,这非常不正常,哪怕是解聘一个,至少证明聘任制实现了。我们承认聘任不是为了解聘,是为了干活,但是一个都不解聘,这也实在说不过去。这种情况下,大家就会猜想,聘任的人当时是不是就是通过“腐败”方式进去的。
激活公务员队伍活力的根本道路是公共机构自身改革
我国公共机构现在最大的问题不是进入方式的问题,我国的公务员“凡进必考”的方式很好,打破的话公务员队伍又乱了。激活中国公务员的根本道路是公共机构的自身改革。通过研究中国公务员队伍的现状、问题,而后通过实实在在的制度,进行管理机制、运行机制、激励机制、惩处机制、晋升机制等一系列机制改革,实现公务员队伍健康发展。公务员不是要打破“铁饭碗”,倒掉里面的食品,而是要提高“铁饭碗”中食品的质量,把不好的菜换成更好的菜,这才是真正激活活力。公务员这份工作,在全世界都是“铁饭碗”,按学术观点就是“永业制”。因为公务员工作是法律性、政策性、程序性很强的职业,要进入公务员队伍就必须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所以经验很重要,不能频繁地更换和开除。因此世界各国也都是资历晋升。
我们要注重公务员队伍的机制建设,培养公务员的责任精神、执行能力、责任能力、法律能力。官僚体制本身就是程序性地发展,经验十分重要,因此他不是“政治家”,就是按法律、政策工作。公务员队伍不能大进大出,也不能小进小出。只要他们能按程序完成工作,就是合格的公务员。不能过多地指望公务员创新,没犯错误、没出问题,就不能随意辞退。全世界都一样,公共机构不能随便砸公务员的“铁饭碗”。在日本、美国,如果领导随意开除公务员,是违法的,公务员甚至可以起诉。
我个人认为,聘任制要坚决反对,不能再进一步扩散,扩散的结果就是造成公务员队伍管理混乱,造成公务员队伍内部人心涣散,考入的这部分人必然会产生想法。
(以上摘录自光明网记者康慧珍对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的采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