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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互联网金融的现在与未来

起于青萍之末的中国互联网金融,似乎转瞬间便蓬勃发展起来。下起百姓众生,上至中央领导,都对其十分关注。认为是“新一轮互联网泡沫”者有之,认为是“革命性的创新”者有之,认为仅仅是“一道靓丽的风景线”者有之。从各种议论中,我们可以看到观点的巨大差异,感受到人们纠结的心态。仅仅在一年前,主流金融机构还认为互联网金融难成气候,时至今日,就连大银行也开始感受到互联网金融带来的冲击。监管部门则开始密切关注风险,准备对之加以规范。

中国互联网金融的兴起与背景

广义的“互联网金融”包括金融互联网和互联网金融两个范畴。前者是指金融机构利用互联网代替物理网点和人工服务,办理以往需要通过柜台才能办理的业务,实现金融服务的高效率(如24小时无间断服务、异地服务、多种金融产品综合平台服务等)和低成本(例如手机银行的业务成本仅为柜台的15%)。①而互联网金融,则指非金融机构甚至个人,利用互联网进行各种金融交易;以及金融机构运用互联网的理念和思维方式,对传统金融业务进行全方位改造,以实现客户关系的无缝对接和深度服务,以及资源使用的最优化。本文讨论的互联网金融主要指后者。

国外互联网金融发端于上世纪90年代中期。随着互联网技术和信息通信技术的发展,金融业开始利用互联网技术实现联网实时交易,内部管理网络化、交易结算和资金转移互联网化。以后又逐步发展为在网上销售金融产品、利用数据库技术进行信用评价、产品定价和风险管理等。尽管互联网金融起源于金融业对互联网工具的应用,但是真正给互联网金融带来突飞猛进发展的却是非银行金融机构。上世纪末,以网络运营公司、通讯商、电商等为代表的非金融机构开始利用自身的业务优势涉足金融业务。从第三方支付开始,逐步向网络筹资、网络投资、个人理财服务等领域拓展。特别是2004年以后,众筹、P2P、网络股权交易平台等多种金融交易工具被创造出来,互联网金融进一步向多样化、大众化方向发展。

中国的互联网金融起步于第三方支付。2004年12月,前阿里巴巴集团CEO马云创立了首家定位于电子商务支付的第三方支付公司(“支付宝”)。第三方支付行业发展的背景,则是电子商务在进入21世纪以后的高速发展。2012年电商交易总额达到8万亿,在全球排在第二位,仅次于美国。2013年,电商交易额超过10万亿元②,继续成为新经济的引擎和改变市场格局的重要力量。与此同时,第三方支付得到了快速发展。2010年3月14日,支付宝宣布其用户数正式突破3亿。2010年6月14日,人民银行发布《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给予了第三方支付以合法地位。利用手机将终端设备、互联网、应用提供商以及金融机构联系起来,为用户提供快捷便利的货币支付、缴费等服务,正在成为近两年的新时尚。2011年,中国发生移动业务2.47亿笔,金额0.99万亿元。仅仅两年以后,移动支付业务数量就达到16.74亿笔,金额9.64万亿元。

2006年以后,中国开始从国外引进P2P模式。近两年,P2P活动迅速兴起,影响不断扩大,已经初步形成了一类新型金融业态。2012年末,P2P网络借贷平台超过200家,交易规模约300亿元;2013年末,据估计P2P公司达到上千家,交易规模约1千亿元。③可以肯定的是,P2P在中国的热度超过了任何一个国家,目前仍处于“野蛮生长”阶段。

除了支付和借贷以外,近两年来众筹融资、理财、网络股权平台在中国也开始出现,但无论是交易规模还是社会影响力,均远远比不上前两类。究其原因,非股权众筹面临的问题主要是社会信用度低、道德风险较高。同时,适合众筹的投资项目如音乐、漫画、游戏等在中国总体上还属于小众市场,投资者范围比较狭窄。对于股权众筹来说,一个突出问题是投资者持有的股权难以变现。由于私募股权流通市场的法律法规和机制均不够健全,私募股权的流动性很低,而且道德风险一样存在。至于理财,则在很大程度上受到我国金融市场的开放度有限的制约。有的重要市场如同业拆借市场、外汇交易市场,非金融机构和中小企业很难进入,因此互联网机构的理财能力远远差于正规的金融机构。

中国的互联网金融起步略晚于美国等发达国家,但已经后来者居上。互联网金融之所以能够在短短几年内就发展出星火燎原之势,一定有特殊的条件和原因。

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和广泛应用。互联网技术在中国的快速发展和广泛应用使得人与人之间的距离大大缩短,信息传递和处理的速度大大加快,从而为将金融服务拓展到“长尾市场”创造了条件。另一方面,互联网金融的本质,是打破现有集中管理模式,推动资源的自我优化配置。追求效率、平等、共享的互联网理念,得以快速吸引公众特别是青年群体,使互联网金融的市场份额快速增加,并开始汇聚成可挑战主流金融业的市场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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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昀赟]
标签: 中国   互联网   金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