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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政策的科学评估与责任体系(2)

—以法治为基础的责任化政府体制建设

政策评估是检验公共政策质量和水平的基本途径。一般而言,任何一项公共政策都应有一个或多个相对确定的政策目标,否则就不能称其为完整的公共政策,其价值和意义也就无从体现,而政策评估则在这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例如,一项公共政策制定和执行之后,必须检视它的政策目标是否实现以及实现的程度如何,制定与执行的实际效果怎样,是否与制定及执行该政策所花费的人力、财力、物力成正比,该项政策是否会产生非目标领域的效果,以及是否存在外部经济或外部不经济,等等。因此,一项公共政策能否产生良好的社会效果和经济效益,是否具有较高的体制效率,以及能否合理地配置和优化社会资源,必须由一种科学、规范和有效的评估途径来加以保证。

政策的制定者和执行者都希望政策能产生良好的社会影响,然而,这往往并不由政策主体的主观愿望所决定,而是受到政策自身特性和各种因素的综合影响。那么,如何检验和评价公共政策的质量和水平,由谁承担这项职能,就成为公共政策研究面临的重要问题,现代政策评估就是应这种需要而产生的。经过长期的发展和完善,目前的政策评估已初步形成一些较为有效的理论和方法,并逐步承担起检验和评价公共政策优劣的重要使命。实践证明,在现代社会条件下,政策评估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已成为决定和影响公共政策质量和水平的重要因素。

政策评估是决定公共政策延续、改进或终止的重要依据。在不同的决策体制下,公共政策延续、改进或终止的机制存在着较大的差异。例如,在独裁或专断的体制中,新政策的制定和已有政策的延续、改进或终止,主要是由领导者的意志所决定,这种政策的变化和发展往往具有不可测性,因而政策评估者对公共政策发展的影响力就大为降低。但是,在现代责任化政府体制下,公众和政策环境对决策者形成的巨大压力,使其不得不将对公共政策质量的考量置于最优先的位置,并希望通过高质量的公共政策来维持其领导地位的稳固和政权的延续。因此,现代责任化政府体制也构成了规范的政策评估体系建立的制度基础。

通过政策评估,公共政策的发展主要有以下三种方向:首先,政策延续,即政策问题尚未获得解决,政策目标还未完全实现,而实践证明政策本身是卓有成效的,政策的延续有助于进一步扩大政策效果。因此,公共政策将以原有的性质、形式和内容继续执行或存在下去;其次,政策改进,即决策机构或决策者针对政策执行过程中所遇到的新情况和新变化,或是通过对政策问题认识的深化,或由于政策环境和政策系统的变化,而对公共政策作出的相应调整和修正;再次,政策终止,即完全停止政策的执行,终止政策的使命。政策终止有两种原因,一是政策问题已获解决,政策已没有继续存在的必要;二是由于政策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已证明政策存在严重缺陷,政策改进已无可能,只有制定新的政策来替代。上述各种政策取向都需要建立在对政策全面、系统的分析基础上,这也是政策评估作用的直接体现。

政策评估是保证合理、有效配置资源的基础。在社会发展和经济增长已受到资源短缺严重影响的今天,保证资源合理、有效配置的社会需求正日渐强烈,这些都构成了重视政策评估及其研究的有利时代背景。从本质上看,任何公共政策都是对社会资源的一种分配或再分配。但是,公共政策的这种分配功能并不能充分保证资源配置的正确性和有效性,它需要一种特定的评价体系去检验和修正。事实上,在任何一个社会体系中,资源禀赋都是有限的,所以资源配置是否合理、有效,对决策者、政策执行者和广大公众而言都具有特殊重要性,而规范的政策评估就是正确判断、评价资源是否得到合理、有效配置的重要手段。通过政策评估,能够对政策系统所产生影响的各种信息加以反馈,从而确认每项政策的实际价值,并据此决定和调整各项政策的资源分配顺序和数量,以满足不同社会阶层和群体的要求,在保证最大程度实现公平和效率的基础上,寻求最佳的政策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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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樊保玲]
标签: 公共政策   评估   体系   科学   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