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的话:
本刊2014年7月第2期刊出《现代化结构转型的艰难进程:深圳对中国农民工转型的主要贡献研究(上)》,从农民工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转变介绍了深圳在农民工转型方面作出的探索。本期,我们刊出该文下半部分,从农民工素质提升和发展方式创新两个视角对农民工转型这一议题作进一步介绍。
大力开展职业培训,助推农民工实现素质提升转型
面对城市发展对知识技能、技术的高要求与农民工整体素质偏低形成的矛盾,深圳着力于建立健全职业培训体系,充分激发并满足农民工参加学习、增长知识、提升技能的愿望和需求,提高农民工的劳动技能素质,进而促进农民工的思想意识转变和自我认知的提升,为农民工的素质加快提升转型作出了巨大贡献。
(一)正视农民工学习需求
农民工大军面对深圳经济建设的迅速发展,尤其是产业结构转变后对技术性劳动力的大量需求,出现了极大的不适应。大部分农民工缺乏非农产业的知识和技能,亟需通过培训,提高文化素质和技术水平,以适应在城市生存和发展的需要。
1.适应技术岗位的要求产生学习“拉力”。伴随着中国特色工业化道路,在由“深圳制造”向“深圳创造”的转变过程中,深圳加快了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技术升级的步伐,迫切需要一大批知识型、技能型的员工。专项调查结果显示,由于受教育程度较低,62.7%的农民工认为在深圳找工作并不容易,大批缺乏专业技能的农民工必须尽快适应社会需要。
2.提升生活质量的愿望产生学习“动力”。作为城市农民工主体的新生代农民工,进城务工的主要原因是谋求发展,对提高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的要求更迫切。专项调查显示,61.2%的农民工出来打工是为了寻找更适合自己发展的地方和职业。在被问及是否愿意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时,仅有5.4%的农民工表示不愿意参加。尽管只有31.5%的调查对象表示自己的工作需要职业资格证,但仍有94.6%的调查对象表达了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强烈意愿。
(二)政府大力推动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
1.建立健全比较完整的政策法规体系和职业培训体系,为农民工技能培训提供保障。深圳充分利用享有特区立法权的优势,于2000年就制定颁布了《深圳市职业培训条例》,在全国最早完成了职业培训的地方性立法。此后,又制定了《关于加快实施科教兴市战略推进教育现代化的决定》和《关于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的决定》等文件,并将农民工的技能培训纳入城市发展规划,为深圳市依法加强劳动技能培训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目前,深圳共拥有职业培训机构281家,技工学校8所。形成了在政府统筹指导下,以企业培训为主体、公共实训为骨干、技工院校为依托、民办培训为补充的农民工培训体系。
2.培训规模连年扩大。深圳政府大力加强对农民工的培训始于2001年,《深圳市教育发展十年规划(2001-2010)》将“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城市”作为推进深圳市教育现代化的一项重要工作。2006年,《深圳市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行动计划》正式启动,规划五年内组织500万在深就业农民工参加技能提升培训,费用由政府“买单”,其中,中央转移支付一部分,深圳市支付一部分。实际执行效果超出预期,劳动技能培训人次取得了爆发式的增长。2011年,深圳农民工接受职业技能培训达到202万人次,是2001年的2.5倍。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公报中的数据显示,近三年来,深圳参加职业技能培训人次逐年增长,其中八成是农民工。如此大规模投入的农民工培训,在全国都是绝无仅有的(图4)。
3.创新的“职业先导”模式培养大量熟练工。深圳市采用“职业先导”型创新模式,以满足职业需求为目标,有针对性地进行培训。鼓励、组织企业参与到对农民工的培训中来,以深圳市农民工大学、职工远程教育培训示范基地、女工流动学校、青年见习一条街、创业培训体系等多种培训载体进行农民工培训,培养了一大批高素质的专业技术工人和技术熟练工。专项调查显示,78.2%的被调查对象或参加过企业、政府组织的培训,或通过参加职业证书教育等方式提高了自己的技能,相当于全国农民工受训比例的两倍多。
4.为农民工提供免费成才平台。2008年,深圳工会推出了“圆梦计划”教育帮扶服务活动,旨在为在深工作表现优秀、求学上进、但家庭困难的职工、农民工提供公益学习机会,为企业发展培养人才。五年来,“圆梦计划”已累计为2059名困难职工、农民工提供了公益性的高等学历教育学位,为23000多名职工提供了免费的职业技能培训或中等职业教育,在900多家企业开展职工素质教育讲座3200多场,受惠职工达50多万人次。
(三)农民工整体素质明显提升
1.劳动保障意识提高,通过各种职业培训,使农民工学会了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是通过签订劳动合同来保护自己合法权益。专项调查结果显示,90.4%农民工都签订了各种形式的劳动合同,比2011年我国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43.8%)高一倍多;农民工对合同中约定的自身权利和义务也更加关注。一般了解和清楚了解合同详细内容的农民工占89%。
二是积极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由于深圳市社会保险制度的开放包容度高以及较好的待遇回报,基本养老、失业、生育、工伤等多种保险参保人数持续增长,不断创下历史新高,而医疗保险已实现全市常住人口“全覆盖”。
专项调查显示,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缴纳比例远高于2011年全国农民工的平均水平。调查对象对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缴纳提及率达到了86.4%、75.5%和69.6%(图5)。
深圳是全国最早将农民工纳入社会保险体系的城市,深圳农民工参加养老、工伤和医疗保险人数均占全国同险种农民工参保人数的30%以上,成为全国农民工参保覆盖面最广、参保人数最多、参保比例最高的城市。
2.农民工对子女教育意识增强。学习创造机会,知识改变命运。深圳农民工在子女教育方面普遍有较高期许。专项调查显示,90.8%的农民工希望自己的子女能接受大专以上程度教育;56.7%的农民工学龄子女跟随父母在深就近入学,明显高于全国平均水平(36.4%)。深圳市政府一直对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问题高度重视,只要农民工子女符合就读条件,就与深圳居民中适龄儿童一样,按规定手续就近申请入学。在公办学校就读的,同样享受免费义务教育;在民办学校就读的,由市财政按公办学校相同的标准给予民办学校书杂补助。至2011年底,符合条件的全部非深圳户籍学生都享受了免费义务教育。
3.农民工自我认知发生转变。长期以来,农民工对自身社会地位认知较低。专项调查中,农民工在对自己的社会地位评价时,以10分代表最顶层,1分为最底层。调查对象平均认知水平为3.6分,也就是认为自己的社会地位中等偏下,但高于对自己2年前3.0分的评价,同时也普遍认为两年后自己社会地位会比现在高。
农民工对未来的发展持乐观态度,在深圳务工培训的经历对农民工提升自我认知有很大帮助。在反映深圳务工培训主要收获的多选项调查中,78.8%的农民工认为主要收获是赚钱养活了自己并能帮助家人,68.3%认为增长了见识、更新了观念,39.5%认为学到了技术和管理经验,还有25.8%认为提升了自己的社会地位,22.4%认为在深圳能发挥所长。
积极鼓励自主创业,促使农民工实现发展模式转型
作为最早、最多聚集农民工的城市,深圳一直积极鼓励多主体自主创业,不仅欢迎外商来投资建厂,也支持农民工自主创业,创业政策覆盖到广大农民工。一部分农民工在深圳创立了自己的事业、创办了自己的工厂、成为了个体经营者、成长为工程技术员和企业中高层管理者;一部分农民工带着在深圳的收获,返回家乡工作和创业,带动了当地相关产业的发展。因此,深圳也为农民工实现发展模式的转型作出了巨大贡献。
(一)积极鼓励自主创业,支持农民工创业发展
2008年,深圳被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确定为首批国家级创建创业型城市。几年来,深圳大力推进创业工作,如举办创业大讲堂、建立创业项目采集及发布机制、组织创业项目推介活动、提供创业指导和咨询服务等。2009年,开展农民工创业培训试点,实现培训对象全覆盖,形成了“主体多元化、项目多层次、对象全覆盖”的创业培训体系,并首批试点900个创业培训补贴名额,政府补贴九成培训费。
(二)留深农民工在深圳发展模式的转型呈多样性
1.一部分农民工在深圳创立了自己的事业。深圳很早就为农民工提供和城镇居民一样的就业甚至是创业平台和环境,农民工在深圳获益良多,为其自身发展模式转型奠定了基础。专项调查显示:14.7%的农民工在深圳创立了自己的事业。根据深圳市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年主营收入2000万以下工业企业)名录库推算,2007年及以前,农民工在深圳创办的规模以下工业企业为1759家,以后逐年递增,到2011年达到近4000家。企业登记注册类型以私营有限责任公司为主,占70%以上;其次为私营独资企业、私营合伙企业、私营股份有限公司,约占20%。
2.一部分农民工转型为雇主、个体经营户。农民工在深圳自主创业的主要形式以个体经营为主。根据深圳市2003年、2008年全国经济普查数据推算,2003年末农民工在深圳创办个体经营户14339户,主要集中在批发和零售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住宿和餐饮业、制造业,2008年末增加到20352户,五年间年均增长9.1%。
3.近四分之一农民工转型为工程技术和中高层管理人员。据行政部门记录和深圳农民工抽样调查结果推算,深圳2011年底农民工数量已达613万,其中约55.2万农民工转型为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占9.7%;约92.6万农民工转型为工程技术人员,占14.6%;还有大量农民工作为普通工人和服务人员正在不断积累转型要素。
4.面向农民工公开选拔公务员。2009年以来,广东省已连续4年选拔工人、农民工充实基层公务员队伍。2010年,首次从珠三角地区企业的优秀农民工中选拔50名基层公务员,深圳共有10个职位,为当次招考提供公务员职位最多的城市。过去的餐馆采购员、报纸发行员、工厂打工仔成为了镇政府、街道办、城市综合管理执法局的公务员,表现优秀的很快晋升了到管理岗位工作。
(三)返乡农民工发展模式转型为自主创业且得益于在深圳的经历
1.近半数返乡农民工创业成功。返乡农民工一般采取“先创业,后就业”的方式。创业项目首选二、三产业,其次为种植业和养殖业,结合当地资源条件,围绕着某种优势产品,形成区域化、专业化分工,走集约化经营路子,形成本地的特色产业,带动了当地相关产业的发展。49.5%的农民工返乡后发展模式转型为创业,其中,合伙创业占24%,家庭创业(包括夫妻创业、父子创业或兄弟创业等形式)占26%,自主创业占50%。返乡农民工创业的产权形式以个体、私营为主,租赁、承包为辅,股份制比例很少。此外,还有外联、转移两种形式:外联创业是指创业者通过引进外界的资金和技术,回乡自主经营;转移创业是创业者以入股品牌企业的方式在家乡承接加工生产,随品牌企业效益提升而得到分红。
2.近八成返乡创业农民工主要受益于在深圳的务工经历。如果用“10”分代表返乡农民工创业是完全受益于在深圳的务工经历,用“0”分代表创业与在深圳务工经历完全无关。调查显示:有79.3%的返乡农民工选择“5”分及以上,说明返乡农民工自主创业与其在深圳的务工经历密不可分。
另据专项调查的多项选择结果显示,返乡农民工认为在深圳的经历对其现在创业的主要帮助有:增强了社会交往能力(62.1%)、锻炼了勤奋刻苦的品质(45.5%)、提高了技术技能(45.3%)、创新意识(43.3%),加强了经济管理知识(30.7%)、提升领导管理才能(26%)。
结 语
中国农民工转型的最终目标是实现农民工市民化,这对于完善解决中国的“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缩小城乡差距,扩大农村消费,推进工业化、城镇化乃至现代化进程的健康发展,建立和谐社会,平稳实现从城乡二元结构向现代社会经济结构转型,有着十分重大的意义。深圳的工作和经验为农民工市民化提供了有益的借鉴。但是,实现农民工市民化是一项极其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农民工就业、教育和培训、公共服务、住房保障、社会保障、户籍制度改革等棘手的问题,需要完善的配套政策和多部门协调运作,需要不断实践和稳步推进,决非一蹴而就。中国政府在《十二五规划》中已明确提出:“稳步推进农业转移人口转为城镇居民。”方向坚定不移,路径可能曲折,前景一定光明。深圳市将遵循国家推进农民工市民化的规划和进程,积极进行新的探索,摸索新的经验,作出新的贡献。
作者单位:国家统计局深圳调查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