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化来华外国人社会治安冲突的因素。有一系列因素已经或可能提高来华外国人造成社会治安冲突的风险:首要的因素是相当一部分来华外国人属于没有稳定工作的跨国流民。无一技之长亦无资本者自不待言,就是来华小商人,其经营波动性也非常大,丧失资本、沦为跨国流民的概率较高。而由于中国在传统劳动密集型制造业方面占有突出优势,相当一部分资本不多的外国人、特别是某些发展中国家国民看中了这个所需资本不多的行业。为此,他们甚至往往采用欺诈性手段骗取中国企业机构的邀请函,获得商务签证来到中国后就撕掉自己的身份证件,令中国警方无法遣返他们,无限期地居留中国采办货物,通过国际邮递等渠道发给母国亲友,在母国国内市场销售。丧失产业及其他生活根基的人成为流民,这是历代中国社会中最不安定、最具有破坏性和爆发力的社会力量。流民与知识分子在政治领袖领导下结成的联盟是推动中国三千年来社会王朝变更的主要力量,知识分子赋予流民的自发运动以理论、目标、理想、策略,政治领袖则把他们动员和组织起来。因此,流民这个在中国社会中似乎最不算数的阶层,在一定条件下却又是最算数的可怕政治力量。即使在没有改朝换代的平时,流民中不少人也往往加入黑社会,或是窃贼、盗匪等其他非政治性反社会势力,对社会治安形成重大威胁,同时又成为政治反对力量筹划非常之变时可资利用的后备力量。
其次,经过数次来华外国人公然对抗中国法律、围攻中国执法机关却没有遭到相应严厉惩处的事件,某些来华外国人很可能已经从中获得负面激励,企图将领头闹事作为自己出人头地的机会。某些国内居民也很可能会不分青红皂白或明或暗地支持特定来华外国人群体闹事。这一潜在风险不可低估,尤以穆斯林群体为甚。中国穆斯林群体相当广泛陷入的误区是以狭隘的宗教认同压倒法律、道德和国家外交战略,国内的汉回居民之间本来鸡毛蒜皮的小摩擦动辄引起临近地区乃至外省回民不分青红皂白的“声援”,乃至参与武斗,以至于升级激化不可收拾;在国外发生穆斯林与非穆斯林之争时,国内也不乏穆斯林极端分子积极声援国外争端中的穆斯林一方,更准确地说是极端派别穆斯林一方。无论是“9·11”事件,还是法国、比利时等国穆斯林头巾之争,以及2010年初瑞士全民公决禁止继续修建清真寺宣礼塔之争,莫不如此。即使是1998年印尼暴力排华事件这样震动世界的野蛮行为,受害者又是与我国国民血脉相连的华人,国内某些伊斯兰教网站也公然否认存在这起野蛮事件,声称血淋淋的印尼排华事件照片是汉人伪造的黄色照片。在这些国内伊斯兰教网站上,某些言行已经达到了公然挑战国家政权和国家政治认同的地步。国内未来倘若发生外国穆斯林与中国居民冲突事件,国内穆斯林极端分子完全有可能不分青红皂白地积极支持违法犯罪的在华外国穆斯林。
国际经贸中的经济利益将进一步激励国内穆斯林极端分子的上述道德风险。在中国对外贸易发展中,一些从事宗教学习的青年满拉、学有所成的阿訇转向阿拉伯语培训或者阿拉伯语翻译行业,使得阿语翻译成为流动穆斯林人口中文化程度较高、收入相对丰厚的一个群体。如在浙江义乌,由于该地吸引了大批来自中东、北非、中亚各地的穆斯林商人,越来越多通晓阿拉伯语,宗教信仰、饮食禁忌与国外穆斯林相同的中国穆斯林从四面八方来到这里,或自己开办公司从事商贸活动,或从事翻译、文秘、餐饮等服务工作,或从事商品生产和加工工作。以来自宁夏吴忠地区的阿拉伯语翻译为例,2006年义乌市阿拉伯语翻译40%左右来自宁夏吴忠,据不完全统计,人数在1000人左右,人均年薪2万元左右。其中一些翻译已成为外商公司高级职员,收入更高。还有30多名阿拉伯语翻译已有自己的外贸公司,或成为企业办事处负责人,年收入在20万元以上。2007年底吴忠市评选出的“十佳阿语翻译”中,5人年收入50万元以上,5人年收入20万元以上。吴忠市政府为此专门成立了办事处,为在义乌的吴忠人提供各种服务。广州也有大批阿拉伯语翻译,同样以宁夏籍穆斯林为多。据调查,截至2005年3月,仅来自宁夏同心和西海固地区的阿拉伯语翻译人员就不少于200人。为更好地协调和管理阿拉伯语翻译人员,吴忠市政府专门在广州设立了翻译工作站。这些机构和人员对我们发展国际贸易是必要的,但不排除其中有部分人是极端分子,或可能发展成为极端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