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因为坚持价值观的差异性而否认价值的普世性
对立统一是事物发展的普遍规律。任何事物都是对立的统一。只讲对立,不讲统一,认为人们之间不可能有任何共同利益存在,不对;反之,只讲统一,不讲对立,否定斗争,也是错误的。共性是寓于个性之中,是从个性中抽象出来的。应该充分认识到个性与共性的辩证统一关系。在此基础上还得分析、认识事物的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不能只讲“一分为二”,而不讲“合二为一”。如果不承认有普世价值,那么人类就不可能结成社会;我们也不可能在不同社会集团中去“求同存异”。如果不承认有任何普世价值存在,那就会导致否定马克思主义和共产主义理想的普世性。例如,我们认为马克思主义、共产主义理想具有普世价值,但是有的人则认为,共产主义已经失败了,或者说已经被证伪了。显然这是立场不同、价值观不同的表现。
有的同志认为价值不具有普世性,恰恰是由于他把价值、价值观这两个概念混淆了。他认为:价值是“人们追求的”东西,是人们对客观事物的意义、效用的判断,它是一种观念,所以,是人们头脑里的东西,是客观事物的性能在人们头脑里的一种反映。我们认为,他在这里所说的“价值”实际上还是“价值观”,因为如果这个客观事物实际上没有价值,任何人再去判断、再去追求也是一场空。价值是客体对主体需要的满足、对主体的积极意义,是从主客体的关系方面对客体的客观性能的科学抽象。列宁曾指出:“当思维从具体的东西上升到抽象的东西时,它不是离开——如果它是正确的——真理,而是接近真理。物质的抽象,自然规律的抽象,价值的抽象及其他等等,一句话,那一切科学的(正确的、郑重的、不是荒唐的)抽象,都更深刻、更正确、更完全地反映着自然。”②否定科学抽象,就是否定科学概念,就是否定对事物的本质和规律的把握。只承认桃子、李子、苹果等具体水果的存在,不承认水果的一般概念,只承认民主的具体形态,不承认民主这个一般的概念,是错误的。不错,的确没有“纯粹民主”,但是没有“纯粹民主”并不等于没有民主的一般概念。
总之,我们的结论是:价值具有一定的普世性,而价值观则不具有普世性。既不能因为赞同价值的普世性而否定价值观的差异性,也不能因为承认价值观的差异性而拒绝接受价值的普世性。我们既应承认宪法政治、民主、人权、法治等范畴的普世性,也必须看到关于宪政、民主、人权、法治等的观点和主张的无普世性,不同的人、不同的集团,各有各的、甚至是完全相反的主张。
注释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 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63年,第405页。
2《列宁全集》(第38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59年,第18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