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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党的反腐倡廉政策演进

—以七次党代会报告为线索

【摘要】文章以改革开放以来七次党代会报告为文本,梳理了其中关于反腐倡廉的论述,并从反腐败工作的定位、反腐败斗争的特征、反腐倡廉的方针和反腐倡廉的措施等四个方面分析了中国共产党反腐倡廉政策的演进。随着反腐败斗争的不断深入,反腐工作的地位日益提高,力度逐渐加强,方针更加科学,措施愈加得力,机制臻于完善。

【关键词】反腐倡廉 党代会报告 政策演进

【中图分类号】D220         【文献标识码】A

党风廉政建设关系党的生死存亡。改革开放以来,历届中央领导集体都高度重视反腐败工作。习近平明确指出:“一些党员干部中发生的贪污腐败、脱离群众、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必须下大气力解决。全党必须警醒起来。打铁还需自身硬。”①从党的十二大到十八大,历次党代会报告均有涉及反腐的内容。这些论述集中体现了党的反腐倡廉政策,反映了全党在作风建设中的艰辛探索。文章试图对这些论述进行历史考察和文献梳理,进而分析中国共产党反腐政策的演变。

1978年以来,我党先后召开七次全国代表大会。由于每次会议的背景不同,形势各异,因此关于反腐败工作的认识和措施也略有差异。但不管政策如何演进,政治报告中的相关论述均体现了一些基本共识:第一,在对腐败现象的估计方面,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既承认存在腐败现象,又要求全体党员正确看待,相信党员干部队伍的主流是好的。第二,在对反腐成效的估计方面,坚持以肯定成绩为主,坚定反腐倡廉的信心。第三,在对待腐败问题的态度方面,始终把反腐倡廉当作党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强调对腐败恶习保持高压态势,坚决清除一切腐败分子,绝不允许党内有藏污纳垢之地。第四,反腐工作的具体部署也有承袭之处,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内巡视制度;加强思想政治教育;要求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等。除了延续与继承之外,党的反腐倡廉政策更彰显于不断创新、与时俱进之中。随着世情、国情、党情的变化,反腐策略也随之调整,渐趋完善。从七次党代会报告中,我们亦可洞悉反腐政策的变化轨迹。

反腐败工作的定位

在党的建设的伟大工程中,反腐工作的地位获得明显提高,反对贪腐的力度愈益加强。十二大报告把反腐败工作放在打击经济犯罪活动和党风建设这两项工作之下,而没有单独谈论这一问题的段落。由于历史条件的制约,党对腐败现象的性质还只有初步的认识,仅仅将其视为犯罪活动和作风不纯,甚至认为是“新的历史条件下阶级斗争”。不过,十二大报告也有精辟与深刻之处。报告根据陈云的著名论断,提出“党风问题是关系执政党生死存亡的问题”。换言之,党不仅在革命时期,而且在执政时期,都应保持优良的作风,防止腐败的发生与蔓延。这便把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上升到党的生死存亡的高度。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反贪斗争与经济建设的关系逐渐成为全党亟待解决的重大课题。十三大报告则在这一方面作了一些不太成功的探索。十三大报告说:“我们必须把反腐蚀寓于建设和改革之中。”“在改革开放的过程中,如果容忍腐败分子留在党内,就会使整个党衰败。”②这段论述实际讲了两层含义:一是反腐败必须服从于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不能干扰国家的中心工作;二是改革开放过程中需要反腐败,因为反腐败关系党的生死存亡。但这第一层含义容易给人造成一种错觉,即认为积极反腐就会干扰经济建设,就会犯“左”倾错误。其隐含前提是承认反腐败对经济建设有负面影响,无形中把经济建设与反腐倡廉对立起来,实践中则可能会引起轻视反腐工作的偏向。

十三届四中全会以后,中央加大了惩治腐败的力度,十四大报告提出要“把端正党风和加强廉政建设作为一件大事”,“在改革开放的整个过程中都要反腐败”,同时不再提及反贪工作要服从于经济工作。1993年8月,江泽民再次系统地阐述了反对腐败与经济建设的关系:“开展反腐败斗争,就是保证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顺利进行的一项必不可少的重要工作,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把反腐败同经济建设对立起来、同改革开放对立起来是不对的。”③这就从正面肯定了反腐败对经济建设的影响,较好地平衡了反对贪腐与经济建设之间的关系。十五大报告延续了十四大报告的表述,仍旧从党和国家的高度强调反腐败的重要性,认为在整个改革开放过程中都要反对腐败,警钟长鸣。十六大报告强调必须要旗帜鲜明、毫不动摇地把反腐败斗争深入进行下去。

从十四大开始,历次党代会报告都用一个单独的自然段来论述反腐倡廉问题,这表明党中央已经认识到反腐工作在党建工作中的重要位置。而十七大报告则更进一步,直接把反腐倡廉建设从作风建设中单列出来,使之成为“五大建设”之一。这种做法既肇因于当时严峻的反腐形势,也折射出现实中反腐工作的突出地位,因而更符合党心民心。十八大报告则把“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视为“人民关注的重大政治问题”,并且指出如果这个问题解决不好,就会对党和国家造成致命的伤害。

反腐斗争的特征

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在与一切消极腐败现象的坚决斗争中逐渐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艰巨的任务。十二大紧紧围绕着肃清十年流毒、使党风根本好转和打击经济犯罪活动等主题而展开。大会既有继续拨乱反正、恢复国家正常秩序的安排,也有针对新时期新问题的新举措。但当时的中央领导人认为通过短期的严厉打击就可以扭转社会风气,通过整顿惩治加上共产主义教育就可以控制腐败现象,因此十二大并未从长计议,仅以打击经济领域内严重犯罪活动和整党整风作为反腐的两项具体措施。十三大报告则从正反两方面总结了整党的经验教训,认为“前几年的整党工作,成绩是主要的”。但是老的问题解决了,新的问题还会产生出来。正是因为十三大已意识到根除腐败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所以才提出靠党组织的经常性工作,靠改革和制度来加强党建,但这种高瞻远瞩的想法随后却并未得到很好地贯彻落实。

苏东剧变和国内风波之后,反腐败斗争的严峻性和重要性迅速凸显。邓小平反复告诫全党:一手抓改革开放,一手抓惩治腐败,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不惩治腐败,特别是党内的高层的腐败现象,确实有失败的危险”;“这个党该抓了,不抓不行了”。十四大报告正是根据邓小平的这些嘱托与交代,提出要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紧迫性、长期性和艰巨性。

十五大报告则进一步要求把长期性和阶段性结合起来。报告说:“在整个改革开放过程中都要反对腐败,警钟长鸣。既要树立持久作战的思想,又要一个一个地打好阶段性战役。要继续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处大案要案、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的工作。各级党委务必做到旗帜鲜明,态度坚定,工作锲而不舍。”这里的“阶段性”就是指要狠抓现阶段的主要工作,解决实际问题,与十四大报告中的“紧迫性”类似。在2000年的中纪委第五次全会上,江泽民从腐败产生的根源来阐述反腐倡廉工作的长期性,他说:“这些土壤和条件不是短时期就可以铲除的,因此消除腐败现象必然要经历一个很长的历史过程。我们必须坚持不懈地与腐败现象进行斗争,努力把它减少到最小的程度。”

十六大报告继承十四大以来的基本观点,强调紧迫性与长期性的辩证统一。十七大报告又有所突破,它将反腐工作的基本特征概括为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其中“复杂性”是首次出现在党代会报告中。十八大报告再次重申:“反腐倡廉必须常抓不懈,拒腐防变必须警钟长鸣。”④针对这一提法,习近平总书记阐释道:“关键就在‘常’、‘长’二字,一个是要经常抓,一个是要长期抓。我们要坚定决心,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不断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⑤

反腐倡廉的方针

在30多年反腐倡廉建设的生动实践中,我党逐渐摸索出一条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逐步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反腐倡廉方针。改革开放初始召开的十二大没有提出明确的反腐方针,而只是把反对贪污放在打击经济犯罪和整党整风中进行。十二大力图通过对党内进行一次普遍的思想政治教育来铲除腐败的根源,实际上是对腐败产生的社会历史原因缺乏认识,把腐败产生的根子仅仅归结为个人思想作风和道德品质,这就使得十二大的反腐倡廉方针存在着严重的缺陷。针对十二大以来的依靠思想政治教育肃清腐败源头的作法,十三大作了不少反思,认为仅仅靠教育不能完全解决问题,必须采取坚决清除的方针。这表明党中央已经意识到单靠思想教育并不能遏制腐败的滋生与蔓延,必须拿起党纪国法的武器,以从严治党、坚决清除的态度来与党内不良现象作不懈斗争。十四大报告仍旧维持了这种严惩的姿态,认为一旦腐败分子危害党和人民,不论是什么人,都必须坚决予以惩处。

1993年,中纪委第二次全会在北京召开。江泽民指出:“惩治腐败,要作为一个系统工程来抓,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持之以恒。”⑥作为首次提出的反腐败方针直接为十五大报告提供了蓝本:坚持标本兼治,教育是基础,法制是保证,监督是关键。铲除腐败的土壤是反腐思路的重大转变,标志着党中央更加注重治本和预防,更加强调从源头上防止和治理腐败。2000年,在中纪委第五次全会上,江泽民再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他强调应处理好治标与治本的关系,他的讲话直接为十六大报告的相关论述提供了母本,许多观点都原封不动地写进了报告之中,由此便形成了十六大所确定的反腐方针。

十七大报告提出三个“更加注重”,三个“更加注重”鲜明地指出了中国共产党反腐倡廉政策的发展趋势和长远目标,对于形成全方位的反腐屏障,具有重大意义。十八大报告大体沿用了上述方针,并将其纳为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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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蕾]
标签: 改革开放   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