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倡廉的措施
伴随着反腐败斗争的不断深入,中国共产党颁布了大量的党纪党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已初步建立,并日臻完善。十二大提出的治贪策略是打击经济犯罪活动和整党整风,但这两项措施都是短期内的严厉整顿。
由于十二大对腐败产生的社会原因缺乏深刻认识(仅仅把腐败滋生的根源归结为思想作风和道德品质),同时又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长期性和艰巨性缺乏深刻认识,因此,大会通过的反腐举措难免存在一些缺陷。十三大报告肯定了上述两项措施所取得的成绩,但也指出它们的不足,并开始构想“一条不搞政治运动,而靠改革和制度建设的新路子”。
十四大在反贪措施上的一大贡献是首次出现了教育、制度、监督三位一体模式的雏形。十五大报告在反腐倡廉措施上的创新是把监督放到了与教育、法制同等重要的地位,提出“教育是基础,法制是保证,监督是关键”。强调监督的作用,表明中国共产党在观念上开始由权力反腐转向制度反腐,也从另一方面反映出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特色。
十五大以后,反腐败的体系建设取得长足进展,相关法规密集出台,一个完善的惩防腐败的体系正逐渐建立起来。十六大报告提出要“加强教育,发展民主,健全法制,强化监督,创新体制”,“创新体制”突出了反腐败需要制度创新,只有与时俱进的制度才能降服反腐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则强调了反腐败是一项系统工程,制度必须环环相扣,协调配合,才不会出现漏洞,才能真正起到预防和惩治腐败的作用。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反腐败的一把利剑,从十六大起,连续三次写进了党代会报告。
十七大报告把原来的“教育、制度、监督”的表述改为“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监控机制”,更强调反腐败措施的制度化、体系化和日常化,这表明党中央希望通过常态稳定的运行机制来解决反腐倡廉措施得不到有效落实的问题。十七大报告还首次提出“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和“健全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完善巡视制度”。
十八大报告除了吸收这两项具体措施之外,还加上了“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加强反腐败国际合作”等举措。这说明党中央的反腐手段已日趋多样化,一方面“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另一方面又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
结语
改革开放以来,围绕着如何在长期执政和市场经济条件下搞好反腐倡廉建设的中心问题,中国共产党的反腐政策获得了全方位的展开。如果以党代会为线索,1978年至2012年的反腐倡廉策略可大致以十四大为分水岭划成两个阶段:十四大以前(包括十四大)是第一阶段,十四大以来是第二阶段。
前一阶段中国共产党采取打击和教育相结合的手段整治腐败,但腐败现象总是此起彼伏,纠而复生,甚至出现萌生—严惩—收敛—放松—复生—再严惩的怪圈。面对这种查而再来、查不胜查的情况,中国共产党通过艰辛探索,提出了反腐倡廉的新思路。在第二阶段中,中国共产党采取了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手段来预防和惩治腐败,除了对任何腐败分子一查到底、严惩不贷之外,还注重加强制度建设和体系保障,积极构筑反对贪腐的系统工程。但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反腐倡廉工作又遇到了教育不扎实、制度不完善、监督不得力的新困难,消极腐败现象仍然比较严重。
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新一届领导集体正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善始善终、善做善成”地狠抓各项条例规定的贯彻落实,人亡政息的历史周期律一定会跳出,为政清廉、秉公用权的美好愿景一定会实现。
(作者分别为北京大学历史学系博士研究生,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讲师)
【注释】
①“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人民日报》,2012年11月16日。
②《十三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52~54页。
③⑥《十四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北京:人民出版社,1996年,第402~403页,第410页。
④《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汇编》,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50页。
⑤“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 坚定不移把反腐倡廉建设引向深入”,《人民日报》,2013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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