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们应借“十三五”规划的编制,进行中国经济发展的新的顶层设计。到2020年,构建我国中长期经济发展新棋局的重要抓手,或对经济增长具有中长期持久推动力量的战略支撑,应是在全面深化改革推动下,把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与区域发展结合起来。2014年4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研究当前经济形势和经济工作。会议曾提出:“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长江经济带发展,抓紧落实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年9月11日,李克强总理在第八届夏季达沃斯论坛上的致辞中指出:“中国城乡和区域发展还很不平衡,差距大、潜力也大。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是最大的结构调整。”新型城镇化是人类社会发展和经济发展的历史必然进程。新型城镇化是城乡结构的大调整,是社会结构、经济结构的大调整,涉及到内需与外需的需求结构调整,涉及到投资与消费的内需结构调整,涉及到产业结构调整、地区结构调整、投入要素结构调整等等。城镇化水平是一个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之一。我们要集中抓住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和长江经济带、京津冀经济带、丝绸之路经济带等重大区域发展相结合,将顶层设计和相应的实施方案真正落实,将它们具体化和精细化地分解为年度、季度措施,相互衔接地出台,并以全面深化改革来推动进行和破解其中的困难。由此来应对当前和今后我国经济运行的下行压力,就会开创我国经济改革与发展的新局面,就不会年年被动地去打“下限保卫战”了。
中国经济增速不会“大幅度”下台阶
《经济参考报》:要实现以新型城镇化为抓手促进内需和经济整体发展,首先要搞清楚新型城镇化的发展空间还有多大。
刘树成:是的。我认为,我国新型城镇化的发展还有较大空间,新型城镇化的任务还很艰巨。2012年,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52 .6%,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仅为35.3%,二者差距为17.3个百分点。根据世界银行W D I数据库中各国城市化率的资料,2013年,高收入国家为80.5%;中等收入国家为50.1%,其中,上中等收入国 家 为6 1 .6 %,下 中 等 收 入 国 家 为39.3%;低收入国家为28.7%。2013年,以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53.7%进行国际比较,不仅远低于高收入国家的平均水平(80.5%),而且也低于上中等收入国家的平均水平(61.6%)。
《经济参考报》:近年来,有一种观点非常流行,即认为成功追赶型国家在高速增长一个时期,城镇化达到一定水平后,经济增速就要“大幅度”下台阶,并且认为这是一种客观规律。对于这个观点您怎么看?未来中国经济真的会下一个大台阶吗?
刘树成:这种观点我也曾经听过。这里涉及到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就是我国城镇化发展的空间与我国经济增速是否要“大幅度”下台阶问题。我认为,如果说追赶型国家在高速增长一个时期后,经济增速会有所下降,不可能一直维持原来那样高的速度,那么这种情况可以说是一种客观规律。但如果说追赶型国家在高速增长一个时期后,经济增速就一定要“大幅度”下台阶,那么这种情况恐怕不一定是客观规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