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文章提出,中国在经历了30年高速增长后,也要像日本和韩国那样,经济增速要“大幅度”下台阶。读过这篇文章后,我发现,它在考证日本经济高速增长转折年份所对应的城市化水平时,用错了数据。该文说,日本经济高速增长的转折年份是1973年,人均G D P达到11434国际元,城市化率达到55 .4%。需注意:55.4%这个数据用错了。若按1973年日本的这个城市化水平相比照,中国城镇化率2013年为53.7%,2015年将达55%左右,也该进入经济增速“大幅度”下台阶的时候了。但事实上,经查世界银行WD I数据库,日本1973年的城市化率并不是55.4%,而是74.2%。这表明,日本由高速增长转为“大幅度”下台阶时,城市化水平已高达70%以上。而中国目前的城镇化率还远未达到这么高水平。中国目前的城镇化率(53.7%)仅相当于日本1955年时的水平(56.3%)。从中国目前城镇化水平这一角度来考察,还不能说中国要像日本1973年那样,该进入“大幅度”下台阶的时候了。
我还发现,上述文章在考证韩国经济高速增长转折年份所对应的城市化水平时,下错了结论。这篇文章说,韩国经济高速增长的转折年份是1995年,人均G D P达到11850国际元,城市化率达到78.2%(经查,78.2%这个数据没错,与世界银行WD I数据库相同)。该文章认为,中国目前也要像韩国1995年时那样,该进入“大幅度”下台阶的时候了。这里需注意,这个结论下错了。若按韩国1995年78.2%的城市化水平相比照,中国目前的城镇化率更远未达到那么高水平。中国目前的城镇化率(53.7%)仅相当于韩国1978年时的水平(53.2%)。从中国目前城镇化水平这一角度来考察,还不能得出结论说,中国目前也应像韩国1995年那样,该进入“大幅度”下台阶的时候了。
仔细考察国际经验可以看到,不同国家,或一个国家的不同时期,由于受到国土面积、人口规模、资源禀赋、经济发展阶段、科技创新情况、国内外环境条件,以及发展战略和政策选择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潜在经济增长率的下降具有不同的情况。有的降幅较大(如日本),有的则较为平缓(如韩国),有的在下降后又可有所上升(如美国)。从我国的情况看,地域广阔、人口众多。我国的国土面积是日本的25 .4倍和韩国的96倍。我国的人口数量是日本的10.5倍和韩国的27.1倍。我国经济发展的回旋余地较大,新型城镇化的发展空间还很大。近年来,我国经济发展所面临的国内外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经济发展由改革开放30多年平均近10%的高速增长期,进入增长速度换挡期。经济增速有所下降,是正常的。经济增速下降应是一个波浪式的渐进过程,而不应是“大幅度”下台阶。我国新型城镇化的发展还有较大空间,这也意味着新型城镇化的任务还很艰巨。有“空间”,只是提供了一种可能性,不等于就能利用好这个空间。能否利用好这个空间,还要看发展战略和相关政策措施是否得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