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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战略决策和资金分配层面,国家的作用仍然非常突出,主要通过挪威研究理事会(Research Council of Norway , RCN)和挪威创新署(Innovation Norway)两个机构来进行宏观协调。
经济危机后,考虑到挪威产业结构和出口产品比较单一, 一旦发生全球性经济衰退,出口能力必然受到影响,因此挪威政府选择了信息通信技术、生物制药、生命科学、纳米材料作为摆脱产业瓶颈制约的突破口。
科技创新治理体系是国家治理体系在科技、创新领域的延伸。在全球化国际化的背景下,挪威通过科研、创新体系等方面的建设促使科技资源配置结构和科技管理模式发生显著变化,实现科研管理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治理”的转型。
从全球的角度来看,挪威虽属于工业发达国家,但在北欧,挪威却不是最发达的国家,也缺少像瑞典“爱立信”和芬兰“诺基亚”那样高科技、高增长、高收益的超级企业。在缺乏超级企业自主提供科研创新投资的情况下,挪威如何保证国家科技创新能力的提升?作为国家治理中的重要部分,科研创新能力在挪威是如何得到培育和发展,以提升整个国家治理能力的?在挪威,有哪些值得探索和借鉴的经验?
国家干预科研资金分配与创新体系建设
在北欧国家中,挪威的研发创新强度比较低,落后于瑞典、芬兰和丹麦。金融危机以后,挪威研发投入在GDP中所占的比重始终徘徊在1.65%-1.76%之间,而其他北欧邻国基本上处于3%-3.5%之间。挪威政府提供了46%的研发资金,企业只提供了43%,而其他北欧国家政府研发投资低于30%,企业研发投资比例则普遍接近或超过60%。这种情况固然同挪威经济中缺乏瑞典和芬兰那样的超级企业有关,因为超级企业往往具有很强的研发投资偏好和投资能力。譬如,2013年,芬兰“诺基亚”一家企业提供的研发投资就占到当年芬兰全部企业研发投资的50%,但更直接的原因是挪威研发创新过程中的国家干预因素较强。
二战后,挪威形成了多元化的科研和创新体系,特别是在科研和创新活动的实施层面,大量的高等教育机构、独立研究机构和企业研究机构参与其中。不过,在战略决策和资金分配层面,国家的作用仍然非常突出,主要通过挪威研究理事会(Research Council of Norway,RCN)和挪威创新署(Innovation Norway)两个机构来进行宏观协调。
此外,挪威工贸部下面还有一个叫“挪威工业发展集团”(Industrial Development Corporation of Norway ,SIVA)的机构,实际上也有政府背景。SIVA的资金来自政府各个部门,但在操作层面上商业色彩更浓一些,譬如,它可以向挪威的高科技创新企业提供部分风险资本。此外,SIVA直接管理挪威境内10个科学研究区、15个知识园区、24个孵化器和14个工业孵化器,以及12个贷款和风险基金。
挪威研究理事会、国家创新署、工业发展集团均属于中央政府部门下属的二级机构,虽然隶属政府各个部门,但它们在科研和创新战略规划以及资金分配上具有较大的话语权,特别是研究理事会和创新署,政府各部门一般都会认真听取或采纳它们的建议。挪威政府所有科研创新资金都必须经过挪威议会的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