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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业经营组织发展的现状与未来规划

【摘要】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发展新型农业经营组织是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实现农业现代化、新型城镇化目标的有效途径。文章通过阐述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组织的发育状况和运行模式,分析目前发展中的主要问题及制约因素,指出发展新型农业组织的基本思路,提出具体实施建议。

【关键词】新型农业经营组织 农业现代化 新型城镇化

【中图分类号】F325                    【文献标识码】A

改革开放以来,以家庭联产承包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极大地解放了农村生产力,为农业经济发展奠定了基础。面对农业生产“双高”和“双紧”时代的到来和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四化同步”和“五位一体”的要求,我国迫切需要创新农业经营体制,增强农村发展活力。

新型农业经营组织的主要模式

目前新型农业经营组织存在几种主要模式,这些模式在发展基础、发展势头、运行方式、功能作用以及经营环境等方面差异明显。

专业合作社。一般是由当地生产经营“能人”发起或几户农民联合发起,号召本乡本土农户入股参加,入股农民的土地由合作社统一耕作或在合作社指导下分散经营,合作社为入社农民统一提供种子、树苗、鱼苗等基本农业生产资料,在田间管理、日常经营等方面提供技术指导,包购包销相应农产品。

专业合作社对农民收入和农业发展产生了多方面的强劲推动作用。对农民而言,首先,直接增加了农民的货币收入。其次,转移了经营风险,农业生产原料和农产品都有合作社提供、收购,农民只是分散生产的农业工人,加上国家的农业补贴直接汇入农户卡上,农户照收不误,这对农户来说是非常划算的事情。最后,提高了农民的生产种植技术和田间管理水平,使他们丰富了市场信息、增强了市场观念,这对农民的长期稳定增收,具有更为深远的积极影响。实地调查情况表明,与其他类型的农业经营组织相比,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数量最大、吸收农户的数量最多,产业化经营率较高。

龙头企业和家庭农场。龙头企业和家庭农场都属于企业化的市场经营组织,其中,家庭农场处于农业链条的农产品生产种植环节,龙头企业(含各类龙头经营组织)处于农产品的深加工、储运、购销、服务环节,二者在市场属性和经营管理运作机制上具有很多相似之处,笔者一并分析如下:

龙头企业是小户农业与广大市场、农业种植养殖与工业加工服务相连接的重要渠道。它们都具有鲜明的企业化、市场化特征,规模较大,在相应领域起着主导或引领作用,是牵动或左右农业产业化经营链条的“龙头”。在单个企业规模不太大的地方,龙头的形式表现为众多小企业积聚而成的“专业化市场”,小厂小商集群发展,产生很大的规模效应,在农业产业化中同样发挥了龙头作用。

至于家庭农场,已被国内外实践经验证明,是现代农业经营形式的发展方向和理想微观主体,其生产成本、经营效益、生产效率等项指标较优,对于转变我国农业生产方式、经改革营体制、发展农业产业化、转移农业劳动力、推进农村工业化、城镇化等方面,都具有较大作用。

专业大户。专业大户在改革开放初期以“粮食大王”、“棉花大王”的称谓从千千万万个小农户中脱颖而出,当时主要依靠“土地承包经营”政策激发的劳动热情所致,是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的红利体现。

随着时代的发展,农业生产也在悄然变化,时过境迁,原有农业经营体制和组织形式下的粮食产量已达到极限,依靠土地集中连片经营、依靠大型农业机械实现规模效益成为农业生产的合理选择。

专业大户在经营模式和员工管理等方面走向专业化后,在市场属性和运作机制上就是家庭农场,或者说,专业大户的发展前景就是经过工商注册的家庭农场,换言之,家庭农场是经过工商注册的专业大户。

专业大户的市场属性使其可以在很大程度上绕过很多体制障碍达到家庭农场的经营效果。大力扶持专业大户的发展,为家庭农场的破茧而出孕育必要的市场环境和社会基础,应当成为我国当前着力推进的政策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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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蕾]
标签: 现状   规划   经营   农业   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