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并不是僵化、一成不变的,这不仅取决于政府职能和市场作用本身的定位,还取决于国家发展的阶段性与历史性。政府与市场是一对重大关系和突出矛盾,对它们关系的认识和处理经历了一个比较长的反复试错的过程。从计划经济到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再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市场的力量一步步得到释放。我们应当用好政府的“有形之手”与市场的“无形之手”,两只手要各就其位,各得其所,两只手都要硬,“两只手都要活”。同时,要以透明公开的秩序监督“有形之手”,保障“无形之手”。
【关键词】政府 市场 资源配置 政府转型 全面深化改革
【中图分类号】F121 【文献标识码】A
政府与市场:一对重大关系和突出矛盾
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了“紧紧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理论观点和实践指导思想。这意味着中国经济体制改革进入了一个全新时期。如何认识《决定》中对政府与市场关系的新定位与新阐释?如何理解全面深化改革时代的政府和市场关系?政府与市场的相关改革将涉及哪些方面?将会给未来中国带来哪些影响?
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以下简称《说明》)中所言:“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仍然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关系。”①这是因为政府和市场是目前中国发展的两大核心手段,二者在不同领域、不同层面发挥不同作用。我们形象地将其称为中国东方巨人的“两只手”,即看得见的政府之手和看不见的市场之手。
那么,这两只手如何发挥各自的作用?是相互作用、相互补充、相互统一,形成合力促进发展;还是相互排斥、相互冲突、相互对立?这都会直接影响中国的经济发展。
如何发挥好这“两只手”的作用,关键是如何认识和发挥政府的作用,进而在具体的实践和政策中如何构建政府与市场良性互动的关系。特别需要指出的是,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并不是僵化、一成不变的,这不仅取决于政府职能和市场作用本身的定位,还取决于国家发展的阶段性与历史性。中国地域辽阔,各地差异甚大,处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因此,在处理政府与市场关系的界限上还要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因事制宜。
自新中国成立以来,政府与市场就是一对重大关系和突出矛盾,对它们关系的认识和处理经历了一个比较长的反复试错的过程。改革开放以来,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更是发生了重大转变,在顶层设计与摸着石头过河的探索实践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得到了不断创新和完善。
认识政府与市场关系的历史过程
第一个阶段是新中国成立之后,直到1978年。这一时期建立了计划经济体制,实行了第一个五年计划,党和国家也在实践中意识到计划经济体制的弊端,并多次对其进行改革,不断调整计划与市场关系,它们之间的边界不断发生变化。
新中国成立前后,毛泽东、刘少奇等都提出新民主主义经济是有计划的经济。②毛泽东明确反对搞自由贸易、自由竞争。③1948年10月至12月,刘少奇指出,新民主主义经济之所以不同于普通的资本主义经济,在于新民主主义国民经济应该在某种程度上具有组织性与计划性。他认为要将国家的一切经济命脉,如大工业、大运输业、大商业及银行、信贷机关与对外贸易等,均掌握在国家手中,以实行国民经济的组织性与计划性。同时,他还提出要限制计划经济的范围。④这是一个“大计划、小市场”的混合经济模式,即大工业是计划经济,而小工业则是市场经济,大与小相互补充,以大带小,相互协调。应当说这是一个比较适合中国国情的经济体制模式。需要说明的是,刘少奇的观点曾经过毛泽东的审阅和修改。⑤
《共同纲领》规定了中国要搞计划经济。第三十三条规定:“中央人民政府争取早日制定恢复和发展全国公私经济和各重要部门的总计划,规定中央和地方在经济建设上分工合作的范围,统一调剂中央各部门和地方各经济部门的相互联系。”⑥当时的中国还是一个自由市场经济,搞计划经济也是“大计划、小市场”,这种情形一直持续到1953年。
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就一直思考如何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实质上就是确定计划管理的地位、手段和范围的问题。武力等人认为,1953年以前,国家将计划管理作为管理经济的一种方法。作为一种管理经济的手段,计划又可以分为指令性计划和指导性计划,⑦实际上就是“双轨制”——对国营大中型企业和国家基本建设实行指令性计划管理,对广大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和合作社经济实行指导性计划管理。⑧他们认为,国营经济领导下多种经济成分并存发展的所有制结构和以市场调节为基础的加强政府计划管理的经济运行机制,促进了国民经济的迅速恢复。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