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网站地图

大国新村
首页 > 原创精品 > 成果首发 > 正文

如何理解“两只手”优于“一只手”(3)

——中国政治经济语境中的政府与市场关系

1979年3月8日,陈云批评了计划经济的弊端。他认为:“六十年来,无论苏联或中国的计划工作制度中出现的主要缺点:只有‘有计划按比例’这一条,没有在社会主义制度下还必须有市场调节这一条。”他提出,整个社会主义时期的经济必须有两部分,一为计划经济部分,二为市场调节部分;而且,在今后的经济体制改革中,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两部分不是此涨彼消的关系,而是都要相应地增加。27后来他把这一思想概括为“以计划经济为主,以市场调节为辅”。

同年11月26日,邓小平划时代地提出了“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的观点。邓小平认为,说市场经济只存在于资本主义社会,只有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这肯定是不正确的。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我们是计划经济为主,也结合市场经济,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可以利用这种方法来发展社会生产力。28邓小平的提法与1958年毛泽东的提法有异曲同工之处,但又比毛泽东前进了一步,从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他认为社会主义并不排斥市场经济,而且可以搞市场经济,其目的是利用市场经济发展中国社会生产力,摆脱贫困落后的面貌。

1981年11月至1982年1月,陈云先后多次谈“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问题。29   1981年6月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在起草过程中,也表达了陈云的意见:“必须在公有制基础上实行计划经济,同时发挥市场调节的辅助作用。”同时指出:“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发展并不存在一套固定的模式,我们的任务是要根据我国生产力发展的要求,在每一个阶段上创造出与之相适应和便于继续前进的生产关系的具体形式。”30这是陈云的先见之明和政治智慧。的确,从中国经济体制改革一开始,作为总体设计者之一的陈云是非常务实的,中国的经济体制不是一套固定的模式,而是具有很大的弹性和适应性,在改革的不同阶段创新具体的体制形式。

1982年1月25日,陈云约国家计委负责人座谈加强计划经济问题。31陈云说,我们国家是计划经济,工业要以计划经济为主;农业实行生产责任制以后,仍然要以计划经济为主。国家搞计划要有重有轻,有先有后。第一要吃饭,而且要吃饱,不能吃得太差,但是也不能吃得太好。第二要建设。一个国家吃光用光,那这个国家就没有希望。只有吃饱后,国家还有余力来建设,这才有希望。32后来陈云还把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的关系比为笼子与鸟的关系。33

同年9月,党的十二大将陈云提出的“一要吃饭,二要建设”,“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等主张写入大会报告,被确定为指导经济建设的重要原则和经济体制改革初期的目标模式。34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实践的深入,务实主义的领导人并没有停留在党的十二大方针上。1984年9月,时任国务院总理赵紫阳在听取了多方面意见后,以信函方式向胡耀邦、邓小平、李先念、陈云四位中央政治局常委建议把中国的经济体制概括为:第一,中国实行计划经济,不是市场经济。第二,个体经济在整个国民经济中起辅助作用。第三,计划经济不等于指令性计划为主。在当前和今后的相当长时间内,我们的方针是逐步缩小指令性计划,扩大指导性计划。第四,指导性计划主要是用经济手段来调节,指令性计划也必须考虑经济规律特别是价值规律的作用。社会主义经济是以公有制为基础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计划要通过价值规律实现,要运用价值规律为计划服务。“计划第一,价值规律第二”这一表述并不确切,今后不宜继续沿用。35这表明,当时党内最高层的政治共识仍然是“计划经济”,而不是“市场经济”,但是他们在力图寻找第三条道路,即“社会主义商品经济”,这成为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渡形式。随后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经济体制改革决定》将上述观点写入其中,开始了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创意地实行了“双轨制”的做法。一是实行计划双轨制,大幅度减少指令性计划指标,增加指导性计划指标;二是实行价格双轨制,大幅度减少计划价格范围,增加指导价格,逐步放开市场价格;三是实行所有制“双轨制”,一方面给全民所有制企业放权让利,另一方面允许发展基于市场机制的乡镇企业、外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1987年党的十三大报告肯定了乡镇企业的大发展,使城乡市场经济空前活跃。

第三个阶段是1992年以后。这一时期主要是在创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框架下,不断调整政府和市场的关系。

1992年,邓小平在南巡时说:“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36这个思想成为党的十四大报告的主调。报告指出:“我们要建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是要使市场在社会主义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使经济活动遵循价值规律的要求,适应供求关系的变化。”“同时也要看到市场有其自身的弱点和消极方面,必须加强和改善国家对经济的宏观调控。”37

根据党的十四大确定的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和基本原则,1993年召开的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作出了《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这是在确立了体制创新目标之后的“建立新体制”阶段,即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而不是在原有社会主义计划体制下的改革、修补和完善。这是第一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总体设计和蓝图。这个决定创造性地提出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理论,打破了姓“社”还是姓“资”的迷雾,首次旗帜鲜明地提出了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可以共存,极大地丰富了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初步建立,也极大地激发了中国人民的创造力。

那么,如何处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和加强宏观调控的关系呢?这在当时经济过热、通货膨胀日趋严重的情况下,不仅是一个抽象的理论问题,还是一个具体的实践问题。对此,江泽民同志提出,每个时期工作的重点可以有所不同,根据不同的实际情况,有的时候强调市场作用多一些,有的时候强调国家宏观调控多一些,但切不可在强调一个方面的时候,忽视以致放松另外一个方面。38客观地讲,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初期,我国的市场发育还不成熟,市场体系还不完善,市场竞争还不公平和透明,这就需要在微观经济放开激活的同时适当地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先是首次实现了宏观调控的软着陆,后是有效地应对了亚洲金融危机的外部冲击。

上一页 1 23456...10下一页
[责任编辑:樊保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