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网站地图

大国新村
首页 > 经济金融 > 经济大家谈 > 正文

徐宪平:促进智慧城市健康发展(3)

要破解信息碎片化的难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当今世界,信息流引领技术流、资金流、人才流,信息资源日益成为重要生产要素和社会财富。智慧城市建设应用是关键,信息资源也关乎一个城市的综合竞争力。但从现实情况看,信息资源的开放、共享、利用还是“硬骨头”。要解决好这个问题,必须从体制机制入手,建立制度保障。

要破解建设空心化的难题。智慧城市建设不能只着眼于应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这些“高大上”的工程建设,只看重技术的“高精尖”,不注重实际效果。以往城市信息化工程大多是以政府投资为主,有的并没有起到提高城市运行管理、公共服务水平的作用,也缺乏建设、运营和管理的长效机制作支撑,最终导致智慧城市成为“标签”式的政绩工程和形象工程。面向未来,智慧城市建设一定要综合考虑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先进性和适用性,坚持需求牵引,大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要注重应用实效,推动信息技术的深度应用、集成应用;要注重发挥创新型企业在智慧城市建设中的关键作用,注重培育政务信息化外包、公共云计算服务等新模式、新业态。

要破解安全脆弱化的难题。切实强化智慧城市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和能力建设。网络安全事关国家安全。智慧城市高度依赖于网络和信息基础设施,面临的安全风险和威胁,比互联网的安全更为复杂,对经济、社会的影响更为直接,必须高度重视。目前,很多城市还没有明确网络安全管理机制,表面看谁都在管,但实际效果不佳。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要求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的法治政府,完善网络安全保护方面的法律。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必须进一步明确安全责任制,切实解决有机构、缺统筹,有发展、缺战略,有规模、缺安全的问题。必须从管理制度、设备审查、系统防护、信息保护、建设运维、标准规范等多个维度系统建立保障措施;必须实现全过程网络安全管理,重要系统与网络安全设施,要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管理;必须采用安全可控的技术、产品、系统,确保要害信息设施和信息资源的安全。

创新智慧城市发展机制

建好智慧城市,关键还是要落到行动上,落到效果上,落到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上。各地方政府是建设智慧城市的责任主体,既是建设的决策者,也是建设的执行者。中央各部门负责指导各领域、各行业发展,定位主要是从贯彻落实中央的重大战略部署出发,统筹好区域化的智慧城市建设与若干经济社会重点领域的发展关系。智慧城市建设的关键点就在于,要建立上下联动、横向协调的组织机制,目标明确、权责清晰的责任机制,公开透明、社会参与的监督机制。

要按照“评价指标指导建设,以评价工作规范管理,以评价结果促进落实”的原则,进一步明确智慧城市建设的目标,及时发现和解决智慧城市建设中的问题,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形成有效激励机制。

推进智慧城市建设是一次历史性的机遇。工业化加速了城市发展,信息化将深刻改变城市形态。面向未来,我们要深入实践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通过政府、企业、行业组织和社会公众的共同努力,打造一个充满创新动力、创造潜力和创业活力的智慧城市发展新环境!

上一页 1 23下一页
[责任编辑:王卓怡]
标签: 智慧   徐宪平   智慧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