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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三个必须”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其核心是实现权力的回归,是要将权力回归到社会,回归到企业,回归到群众,让广大企业、广大群众在新一轮的发展中轻装上阵。

必须思想理通、言路畅通、制度贯通

李克强总理说过,改革中触动利益比触及灵魂还难,但我们别无选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说到底,是政府在自己身上“动刀子”,“动手术”,必然会触动固有的利益格局,会受到来自于各方面的阻挠。审视横梗在我们面前的困难和瓶颈,原因不外乎三个。一是思想不通、认识不够;二是言路不畅、百姓不应;三是制度不全、约束不强。而这三者之中,最关键的是思想不通的问题。思想不通,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就无法实施,改革的内容就会本末倒置,不仅不能促进发展,反而会变本加厉阻碍发展。而关于这一点,又主要有三种情况:首先是不想改的情况;其次是不会改的情况;再次是不敢改的情况。

关于理通思想。惠山因改革而起,以创新而名,思想解放一直都是惠山发展前进的制胜法宝。我们曾经凭借敢为天下先的勇气、敢闯敢试的胆气和百折不挠的志气,在全国率先推动了“一包三改”,把凤阳县小岗村的联产承包责任制,成功地“移植”到了很多乡镇企业,为企业发展赢得了巨大的先机。建区以来,历届区委、区政府更是一次次地破旧图新,推动惠山经济社会实现了一轮又一轮超常规、跨越式发展。不为一己之私所扰,不为局部利益所限,敢闯敢试,大胆探索,全力以赴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关于畅通言路。改革的根本出发点和目的,是方便群众,服务基层,促进发展。我们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绝不能自以为是,不能凭自我感觉办事,必须畅通言路,集思广益,多听基层意见,多听群众意见,最大限度地把改革发展成果惠及于民,切实把改革改到点子上,绝不能把好事办成坏事。

关于贯通制度。在思想理通、言路畅通基础上,把改革举措上升到制度层面,切实增强责任担当意识,从最急迫的事项改起,从老百姓最期盼的领域改起,从制约经济社会发展最突出的问题改起,建立健全改革任务落实、保障、管理和考评机制,推出一批实实在在的改革成果。

必须把握方向、明确要求,突破条条框框

惠山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根本要求是“减权去利、宽进严管、提速增效、群众满意”。“减权去利”,就是要围绕政府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把行政审批权限与部门利益隔离,防止审批项目部门利益化,变文件放权为实质性放权,使“减权去利”带来的变化真正转变为量的变化、质的变化。“宽进严管”,就是要最大限度地减少政府对微观事务的管理,把该放的权全部放开、放到位,同时发挥好政府的作用,把政府该管的管住、管好,真正做到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提速增效”,就是要通过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优化服务、提升效率,着力构建精简高效、公平公正的政务环境和发展环境。“群众满意”,就是要把群众需求和群众满意作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最终目标,作为践行群众路线的必然要求,作为评判改革成功与否的唯一标准。

惠山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根本方向是“审批服务质量明显提高,机关作风效能明显提升,投资环境明显改善”,根本目标是“把惠山打造成省内办事效率最高、综合服务最好、发展环境最优的区域”。围绕这一方向和目标,惠山着重强调“四个绝不允许”和“四个大力倡导”。绝不允许已取消的审批权力反弹,对已取消的审批权力要作定期审查,坚决杜绝已被取消或暂停的行政审批事项经过“包装”卷土重来,变相恢复原来的权力。绝不允许保留的审批权力被滥用,切实减少审批过程中的随意性和自由裁量权,加快建立健全行政审批责任追究制度。绝不允许转为行政服务的权力蜕变,对行政服务项目的名称、类型、内容等,作进一步明确、细化和规范,确定政府服务的职责和义务,严防服务类项目变成核准或许可。绝不允许利用权力变相谋利,行政审批机关必须和中介机构彻底脱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通过出资、参股等方式变相参与工程监理、房地产、建设工程招投标等行为,坚决遏制暗箱操作和权力寻租行为。同时,要大力倡导着眼全局的观念,坚决摒弃部门保护主义和搞小团体利益的狭隘思想,对各项改革的开展要主动跟上,全力支持,确保改革工作快速推进、取得成效。要大力倡导雷厉风行的作风,坚决反对有令不行、各行其是的行为,对定下来的改革事项,要想着干、赛着干,抓住第一时间、形成第一反应、抢出第一成效。要大力倡导大胆创新的意识,善于打开思路、开拓思维,想别人不敢想、做别人不敢做;努力冲破死守教条、固步自封、抱残守缺的思维定势和思想桎梏,走出一条差别化、特色化的改革路径。要大力倡导敢担风险的精神,牢固树立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敢于担当、勇于担责。

必须有刮骨疗毒的勇气、壮士断腕的决心

要树立大局观念,突破本位主义。在推进改革过程中,有些职能部门会找出各种理由,强调审批事项的“合法性”和“重要性”,总想不改或少改。每一位干部都应该明白这样一个道理,如果每个部门都强调自己所审批事项的特殊性,那么改革目的就会无法实现。所以,在改革中,无论是改革的推动者还是改革涉及的部门和人员,都要有“逢山开路、遇河架桥”的勇气,有“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作风,全力以赴加快推进改革。

树立服务观念,突破权力情结。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就是要尽量减少权力的“含金量”,缩小权力的“随意性”,改革“暗箱操作”等不规范运作,将权力还原成“为人民服务”的责任和义务。要牢固树立“权力就是服务、权力就是责任”的观念。自觉摆正权力与责任的关系,坚决摒弃那种“以审批代管理、以管理代监督”的落后思想和对权力趋之若鹜、对责任避之唯恐不及的错误行为。要建立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着力清理涉及实体经济、民间投资和影响小微企业发展等方面的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开展清权、确权工作,切实做到“目录之外无审批”。

树立攻坚观念,突破畏难情绪。面对全面深化改革,要继承和发扬攻坚克难、一往无前,顾全大局、勇于奉献的优良传统,既要对困难有足够的预判,敢于迎难而上,敢于承担富有挑战性的工作;又要认真把握好改革的大好机遇,敢于突破障碍,开创富有建设性的事业,以良好的精神状态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改革服务。从惠山区来看,一方面,要继续深化“两集中三到位”。各职能部门要继续深入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在不增加人员编制、不增加内设机构、不新增中层领导职数的前提下,高效完成职能归并、事项集中、窗口授权等工作任务。另一方面,要突出“简政放权”的关键。严格落实 “告知承诺制”、“容缺预审”、企业设立登记便利化改革等各项创新举措,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政府改革的决心,享受到改革所带来的红利。

树立科学观念,突破浮躁情绪。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可能一朝一夕就能完成,必须突破浮躁情绪,以循序渐进、科学务实的态度长久地进行。在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过程中,要处理好三个关系:一要处理好集中审批与监管服务的关系。要切实把工作重心从注重审批转移到加强服务及后续监管上来,把监管放在过程中,放在事后,做到行政审批与监管服务“两不误、两提高”。二要处理好权力集中与规范运作的关系。要着力建立健全全过程的后续监管制度,以制度管人,按流程办事,该做什么、不做什么、做与不做、该怎么做,都要弄个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形成审批与服务、审批与监管并重,以及审批与责任挂钩的工作新机制,重点解决“中梗阻”、“上下推诿”等不良习气。三要处理好部门、窗口与行政服务中心的关系。窗口部门要自觉接受行政服务中心和本部门的双重管理,围绕建设“政府之窗、群众之家”的目标,扎实开展工作,搞好各项服务。

(作者系中共无锡惠山区委书记)

[责任编辑:赵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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