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基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根基。在全面分析国际国内形势的基础上,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加强党的领导、夯实基层基础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作为承上启下的重要一级,从市县层面抓好基层基础,对于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面对新形势新情况,如何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笔者之见,关键是要在“五个加强”上动脑筋、下功夫、取得实效。
加强党性锻炼
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以“双创双争”为抓手,炼为民之功、融干群之情、领发展之先,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凝聚全面深化改革、推进科学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的正能量。
炼为民之功。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党性锻炼,加强学习充电,强化实践锻炼,不断提高服务群众、服务发展、服务企业、服务村居,办实事、解难题的本领。以“钉钉子”精神狠抓各项工作的推进落实,服务群众热情主动、公道正派,始终保持你追我赶、不甘落后的昂扬斗志。
融干群之情。坚持“开门搞活动”,主动深入街道、村居、企业一线,带着问题走进基层,带着思考开展实践,始终与群众坐在一条板凳上,从群众的“赞声”中坚定工作信心,把握工作重点。从群众的“呼声”中发现工作短板,明确努力方向。从群众的“怨声”中吸取工作教训,改进工作方法。切实整改突出问题,脚踏实地办好为民实事,努力维护群众利益,赢得广大群众的认可和支持,密切党群鱼水之情。
领发展之先。牢牢把握发展这个“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关键,把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振精神状态,激发整体活力,以整改落实的实际成效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继续保持经济社会发展争先、领先、率先的良好态势。
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事业兴旺,关键在人。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大关于建设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的要求,选贤任能,培管并重,引导促进广大干部创新创优,建功立业。
强化正确用人导向。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好干部20字标准,培育海安党员干部“勇争一流的追求、务实踏实的作风、创新突破的担当、清廉正派的品格”,严格选人用人标准,树立正确“风向标”。
完善干部工作制度。建立干部实绩“成绩单”评价制度,坚持“成绩单评价”与“全面考察”相结合,从“优秀的品德、出色的业绩、阳光的心态、清廉的本色、公认的口碑”等方面综合衡量,选准用好领导干部。
加强后备干部培养。建立涵盖各个领域的后备干部库,多渠道、多形式、多方位选拔后备干部,强化对后备干部的实践锻炼。不简单以年龄划线,注重发挥好各个年龄段干部的作用,实现班子“老中青”合理配备。同时大力实施海纳英才行动。
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
紧紧围绕“为民服务”,切实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推动基层党的活动与群众生产生活深度融合,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规范基层组织运转。扩大党的工作和党的组织有形有效覆盖,完善基层党建“五位一体”组织架构,确保每个党支部都能够“转”起来、“强”起来、“活”起来。
严格基层干部管理。制定农村基层党支部班子成员和定编干部的具体管理标准,切实加强管理,让农村基层干部拉得出、打得响。加大村居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力度,确保后继有人。
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按照“严格党员管理,提高党员素质,重在质量提升”的要求,控制规模,提升素质,增强党员意识,使每位党员都过好组织生活。
建好基层服务阵地。推进县、区镇、村(社区)三级为民服务中心提档升级,抓好“一站式”服务大厅建设,推动基层服务由行政事务向家政服务、医疗社保、法律咨询、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矛盾纠纷调解等领域拓展,打造高效运转的“十分钟服务圈”。
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断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促进反腐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加强纪律建设。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决不允许有任何人和任何行为凌驾于党纪和国法之上。
加大查办力度。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既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各种腐败问题。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党员干部身上表露出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教育、早查处。
扎紧制度笼子。健全完善县域惩防体系,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规范公务员退休或离职后的从业行为。强化县镇村三级廉政风险防控制度执行,深化工程建设领域廉政建设,进一步从源头上治理和预防腐败。
提升行政效能。完善县、区镇、村(社区)三级联动的政务服务体系,推行三级联网审批,建立权责明确、推进有序、执行有效、落实有力的工作推进机制。
加强社会治理创新
社会管理创新过程中,要加强党委领导,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创新普法宣传方式,开展法治文艺进村居活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全方位、宽领域、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工作。
提高法治建设水平。不断优化“早字当头、小处着手、实效为本”的“海安做法”,建立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完善司法救助制度。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健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机制,扩大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品牌影响力。
深化系列平安创建。完善村(居)“一站式”平台与网格员的互动机制,突出外来人口管理服务,完善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长效机制,夯实平安海安之根基。
(作者系中共海安县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