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社会的养老模式转型方向
历史:从家庭保障走向社会保障,是生产生活方式变迁下的必然选择
从家庭养老保障方式走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只是解决了养老保障的资金来源问题
生老病死是人类无法抗拒的自然规律,而“老有所养、老有所终”自古以来就是人类社会的一种美好愿景。工业化之前,传统家庭养老保障思想先于正式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出现并在较长一段时期内存在。从制度的分类上来看,作为一种非正式的制度安排,工业化之前,家庭养老保障方式在人类社会的养老保障体系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事实上,传统的家庭养老保障是通过纵向代际传承的方式将财富从上一代人向下一代人进行实物转移,这种财富的代际转移方式在资本市场缺失、工业化出现之前几乎是唯一可行的养老保障模式。随着近代工业革命给经济社会带来的深远影响,人们的生产方式与生活方式发生了巨大变化,传统的家庭保障模式面临到了严峻挑战,人口迁移、工作变动等因素,造成了西方传统家庭模式的动荡与解体,家庭结构逐渐趋于小型化,大量“核心家庭”(nuclear family)产生,直接导致了包括养老保障在内的家庭功能的逐渐弱化。家庭养老保障功能的弱化,促使人们对于其他养老保障方式展开了探索,这其中,以保险原理为基础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逐渐成为养老保障的主要形式。
然而,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仅能够提供物质上的帮助,而却无法向老年人提供生活照顾和精神慰藉,特别是对于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高龄老人和需要长期护理的病患老人,情况更是如此。因此可以说,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只是解决了养老资金的来源问题。
由家庭养老方式转向社会化养老方式,是全面解决养老保障问题的可行路径
随着家庭养老保障功能逐步弱化以及现代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日趋完善,发达国家在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实践过程中,逐步形成了保障程度各异、形式多样的养老模式。
按照保障项目的责任主体划分,养老模式可以分为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两种。家庭养老模式主要是指由具有血缘关系的家庭成员为家中老人提供赡养服务的保障方式。这种模式可以通过物质上的互济,频繁地接触与沟通,实现亲情的交流和精神的互慰,代际间也保持着较为和谐、愉快的氛围。社会养老模式则是伴随着工业化、城市化的发展和经济社会的变化而发展起来,是由各类社会主体全部或部分取代家庭成员为老人提供专业化服务的保障模式,主要为孤寡老人、“空巢”老人、需要长期照料的老人,以及部分居家老人提供专业化的生活照料与医疗护理服务。
在西方国家,当人口老龄化问题还未出现、养老未成为重要的社会问题被提出之前,家庭养老方式一度占据主流。随着人口结构的转型和劳动人口的日益减少,以及在资本主义经济高速增长的条件下,发达国家通过提供老年社会保障、老年社会福利、老年社会服务和兴办各种养老机构,推动了社会化养老方式的兴起。但是,在以东方文化为底蕴的中国、日本、新加坡等国家,家庭养老方式仍然占据主流地位,老年人不仅把子女看成自己生活的照料者,更视作亲情交流的对象。
按照养老保障的形式划分,养老模式又可分为居家养老、机构养老和社区养老三种。居家养老模式,是指老年人在家庭居住与社会化服务方面相结合的新型养老模式,是以家庭为中心、社区为依托、专业化服务为保障,为居住在家的老年人解决日常生活困难和提供医疗护理为主要内容的一种社会化养老模式。例如美国的“居家养老院”、“流动餐车”协会及日本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等。目前,在欧美等发达国家,选择居家养老模式的老年人总占比在80%左右。
机构养老模式,是指通过专门的养老机构为老年人提供集中养老服务的模式,这些养老机构包括养老院、养老社区、护理院、临终关怀机构等,既可以是私人的养老机构,也可以是政府的养老福利机构。通过集中管理,这种模式能够使老年人得到专业化的照顾和医疗护理服务,同时,无障碍的居住环境设计也使老年人的生活更加便利。例如美国著名的“太阳城中心”。此外,据相关报道,发达国家约有5%-15%的老年人选择了机构养老模式,其中北欧大约为5%-12%,英国大约为10%,美国大约为20%。
社区养老模式,是指以社区为基本单元,在生活区域内为老年人提供所有服务,使老年人能够就近、便捷地享受各种服务,日托、上门服务、短期入住、长期居住等服务在一个服务体内集中解决,实现了嵌入社区中的就近服务,使全方位的养老服务进入家庭。例如,英国的社区照顾模式就是以社区为依托,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鼓励专业机构为社区居民提供养老服务,政府为此建立一套从项目申报、执行,到监督、年度报告和评估在内的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包含了“生活照料—物质支援—心理支持—整体关怀”逐层递进的全方位服务内容。
按照服务方式划分,养老模式可分为迁徙式养老、以房养老、互助养老等。所谓迁徙式养老模式,就是按照每位老人的地域需求量身定制服务的移动式养老模式,包括候鸟式养老、异地养老、旅游养老等。这种养老模式的最显著特点,就是能使老年人享受到最合适的气候条件和最优美的生活环境。如美国的佛罗里达、日本的福冈、北海道以及韩国的济州岛等,都是老年人相对集中的“迁徙”目的地。
所谓以房养老模式,则是将老年人的产权房出售、抵押给相关金融机构或出租,以获取一定金额的养老金或换取养老服务的养老模式。产权房出售或抵押的方式,是指拥有产权房的老年人将房屋产权抵押给银行或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金融机构按其房屋的评估价值减去预期折损和预支利息,将其房屋的价值分摊到老年人的预期余命中,按年或月支付现金,直至其去世。这种模式对于拥有房产但维持生活有困难的老人来说是有现实意义的,因为不必离开自己所熟悉的生活环境,就可以得到维持生计的必需费用。
所谓互助养老模式,是指老人同与自己有相同兴趣爱好或与自己的生活自理能力具有互补作用的其他人或同龄老人,在自愿的基础上结伴而居或在同一社区结成互助对象,通过合理分工而相互提供帮助和照料的养老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