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化居家养老服务需要政府主导推动
在打造现代社会化居家养老服务体系过程中,要彰显政府的角色和作用。大中小城市需要走市县规划、社区推动、市场运作、福利补贴的市场化、社会化相结合的为老服务道路。借助专业服务商的力量是明智之举,这些专业服务商可以规范化操作,提高效率和效益;但不要忘记,对于这些服务商,同时也需要利润的驱动。毕竟,居家养老服务属于微利行业、新生事业,所以需要政府推动,即政府买单,或者补贴或者减免,筛选出重点需要帮助的老年人群;居家养老服务还需要一定的需求规模,中心服务商通过派送机制或者分站机制辐射若干个社区,而不仅仅是服务于一个社区。
居家养老服务成功的四要素是:第一,服务是否对口。即服务的产品和种类是否符合辖区老年人的共性需求及个性需要。有效服务和优质服务要以需求为本,为此要根据老年人的需求不断调整服务策略。第二,服务是否便捷。即对于服务是否方便,需要讨论服务半径、服务圈、服务触及面、服务覆盖面、服务可及性等共性话题。社区可以开展电话上门服务和家门口服务,这是居家养老服务的优势。第三,服务是否优惠。要倡导社会孝道,即“老吾老,以及人之老”。老年人习惯货比三家,服务需要关爱第一、优惠优待。目前看来,养老服务业还是微利行业,政府需要给予一定的补贴扶助和支持养老服务业的发展。第四,服务是否可靠。为老服务需要周到细致,服务质量有保证,才能建立老年消费者对养老服务业的信任,从而在养老需求和供给之间形成良性循环,为此需要建立长效的服务监督机制。政府需要加强对养老服务业的行业监管和加快推进服务文化、服务伦理的建设,因此任重而道远。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只有被持续购买的服务才是有绩效的服务。而在现实中,我们又经常发现,任何地区的养老服务业,都存在着服务和需求能否对接以及是否可持续的问题。
对于一个养老服务体系来说,需要从整体出发克服养老的风险,提高养老的绩效。品质养老就是追求养老质量、养老绩效,就是以合理的生活安排满足老年人的正常需求。概言之,居家品质养老的基点是安养、乐活和善终。首先是保障,即老足所养,支持照护,保障到位。其次是高兴,即老乐所养,心情愉悦,生活美好。再次是善终,即老善所终,莫过无苦,莫过无憾。“品质”的说法包含了众人的评价和满意度,特别是老年人和家属的满意评价。我个人希望通过提出“品质环境、品质服务和品质老年”三大基础性概念,来支撑起“居家品质养老”新时代。
(作者为北京大学人口研究所教授、博导,中国老年学会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