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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战略怎样适应人口结构变化(2)

——日本少子老龄化背景下的财政重建

财政重建的道路

为解决债务余额占GDP比率不断增加的问题,日本政府制定了明确的财政重建目标,并辅之以系列配套举措。主要做法上,日本政府在财政重建目标中使用了一个被称为“基础性财政收支”(Primary Balance,以下简称“PB”)的概念。所谓PB,即体现某个时间节点上的税收等能够满足多少该时间节点所必需的政策性经费需要的指标,具体数值可通过从税收等当中减去政策性经费的方法来计算出。当PB=0,即PB平衡时,在债务余额占GDP之比中,作为分子的债务余额,只是增加支付债务利息的费用。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当税收额等于政策性经费额度时,税收本身就会解决政策性经费的需求,因此,发行新国债只是为了已发行国债的偿还费用和支付利息的费用的需要,而为偿还国债费用所发行的新国债只是变为已偿还的国债,并不会增加债务余额。支付利息的费用是被作为“债务余额×利息”来计算的,因此,PB平衡时的债务余额将比照利息水平不断增加。另一方面,在债务余额占GDP之比中,作为分母的GDP则比照经济增长率有所增减。

综上所述,债务余额占GDP之比的变化,是由利息与经济增长率的水平决定的。在PB平衡时,会出现以下几种情况:(1)如果利息高于增长率,那么债务余额占GDP之比就会增加;(2)如果利息等于增长率,那么债务余额占GDP之比就没有变化;(3)如果利息低于增长率,债务余额占GDP之比就会减少。因此,如果要切实降低债务余额占GDP之比,就需要让PB有一定的盈余空间。

关于国家和地方的PB占GDP之比的变化,地方的PB近年来略有盈余,而国家的PB在20年左右的时间里一直都存在相当大的赤字。虽然在2007年度之前,曾经有过一段PB赤字一直减少甚至接近零的时期,但2008年发生了由雷曼兄弟公司破产所引发的美国金融危机,受其影响,日本政府不得不进行大规模的财政支出以维持国内经济景气,因此2008年度以后的PB赤字占GDP之比再次大幅增加,之后数年不过只是有了若干改善而已。国家和地方的PB占GDP之比也与国家的PB占GDP之比的变化轨迹相同,改善国家的PB占GDP之比至关重要。

鉴于此,安倍政府于2013年6月4日内阁审议通过了“经济财政运营与改革的基本方针”(大致方针),决定要力争通过“三支箭”,即大胆的金融政策、机动的财政政策、激发民间投资的增长战略,以实现强化经济、经济再生促进财政健康化、财政健康化进而为经济进一步发展作贡献这一良性的循环,从而努力实现经济可持续增长与财政健康化的双赢。与此同时,安倍政府还提出了财政健康化的详细目标:其一,国家和地方的PB,在2015年度之前赤字占GDP之比要比2010年减少一半;其二,2020年度之前实现均衡化;其三,其后的债务余额在GDP中所占的比重保持稳定下降。

社会保障与税收的“一体化改革”

为了破解社会保障的资金来源对公共费用拨款依赖程度越来越高的难题,改变一直以来通过新发行国债将负担转移给后人的做法,日本政府正在推行包括上调消费税率在内的社会保障与税收一体化改革(以下简称“一体化改革”)。

一体化改革的重点是将消费税率上调至10%,从而让消费税收入成为社会保障的资金来源。《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推进法》指出,改革的基本思想是“要让每一代人都广泛公平地分担使广大国民都受益的社会保障所需的费用,为此,国家和地方政府用于支付社会保障所需费用拨款的主要资金来源,就须由消费税和地方消费税来承担”(第2条第4号)。之所以选择消费税作为社会保障的稳定的资金来源,其理由主要有三。首先,消费税的税收收入较为稳定,不会被经济是否景气及人口结构变化轻易左右,即便经济不景气,购买生活必需品依然是刚性需求,因而很难撼动税收基础。其次,社会保障负担不会集中于劳动人口等特定人群,给经济活动造成的负面影响也就比较小。第三,资金筹措能力较强。通过一体化改革,包括因上调消费税率而增加的收入在内的消费税收入(国家和地方),除现行的地方消费税收(相当于1%)之外,已经全部被列为社会保障的资金来源。

除此以外,在一体化改革理念中,除了应对人口老龄化外,还要加强对于第二代、第三代以及劳动适龄人口的帮扶,以将传统的由特定年龄层人口应对社会保障的制度转变为由所有年龄层全面应对型的社会保障制度。为了实现这样的目标,政府将作为社会保障费用主要资金来源的消费税的用途,从现在面向老龄者的三大经费(基础养老金、老年医疗、看护)扩展到了包括育儿在内的社会保障四大经费(养老金、医疗、看护、育儿)。如果依照《税制根本改革法》的相关安排,在2015年10月将消费税率上调至10%,增加的税收在2017年度达到一个完整年度,在这种情况下,5%的增税收入即14万亿日元,增税收入中相当于1%的、大约为2.8万亿日元将被用来充实社会保障,其余4%即11.2万亿日元则用于维持社会保障的稳定化。在这11.2万亿日元中,0.8万亿日元是用在上调消费税率后,诊疗费、看护费、育儿费等因物价上涨所导致的社会保障四大经费支出的增加部分,3.2万亿日元是用作将国库对基础养老金的拨款比例永久固定在二分之一的资金来源,以此避免对未来养老金支付造成影响。剩下的约7.3万亿日元则用在资金来源尚未得到稳定保障的现有社会保障费用的支出上,以此在减轻对后代的遗留负担的同时,彻底实现财政健康化。

一言以蔽之,在稳定社会保障制度的同时,推进财政健康化的关键在于上调消费税率。《税制根本改革法》的附则中规定,执行上调消费税率的规定前,需要“综合考量经济状况等,采取包括停止实施上调在内的必要措施”(简称“经济判断条款”)。为此,安倍内阁在2014年4月1日之前并没有采取停止措施,于是在该日依照该法将消费税率从之前的5%上调至8%。作为下一个阶段的关键步骤,即在2015年10月1日按照该法将消费税率继续上调至10%的问题,在今年11月18日举行的记者招待会上,安倍首相表明,按照经济判断条款,鉴于现阶段因消费税上调而造成消费尚未复苏的状况,其决定暂缓继续上调消费税率,将上调时间推迟到2017年4月1日。安倍首相同时强调,为了在财政重建道路上继续走下去,这一时间将不会再推迟,也就是说,此次推迟上调消费税率的决定将不再附加前述的经济判断条款。在他看来,这一举措可谓税制上的重大改变,也正是因此,安倍内阁在今年11月21日解散了众议院,让国民在即将举行的众议院大选时以投票来表示。

事实上,即使不推迟上调消费税率的时间,也就是在2015年10月1日如期实行,为了达成2020年度国家和地方PB均衡化的目标,也还需要进一步完善财政方面的收支。显然,推迟消费税率上调的时间会导致达成目标更加艰难,也正因此,财政重建方面决不容手软,正如安倍首相在记者招待会上所说,“政府坚持2020年度国家和地方PB的均衡化目标,在2015年夏季之前将制定进一步的收支完善方策”。

(作者系日本驻华大使馆经济参赞)

(本文是作者在2014年7月22日于内蒙古自治区满洲里举行的APEC财税政策专题研讨会第3部分中所作的题为“日本应对人口老龄化方面的经验”的讲演基础上撰写的文章,本文不代表日本政府和日本大使馆的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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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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