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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价值与价值观(6)

——关于当前中国文明与秩序重建的思考

四、生活的价值与道理

事实上,生活中的每个人都能从生活的酸甜苦辣、得失进退、荣辱祸福、亲疏远近、爱恨恩仇中,切身地感受到生活的丰富性也是复杂性,自明性也是晦暗性,让最为人们熟悉的生活,变得最难以说清。

价值与意义,包括我们前面论述的善、应当与目的,都根源于人的生活实践或生活世界。如果说生活是人们生命活力的发挥、体验、感受和享有的活动,那么,生活世界则是由这一活动建构起来的人的家园。至于从人的生活中分化出来的政治领域、科学领域、教育领域或思想领域等,并不具有最终的目的性,相反,它们只有通过影响、作用于人的生活或生活世界,乃至变成生活的有机成份,才能最终实现其价值和意义。然而,如果说“善”生成于生活和生活世界,“恶”同样是从人的生活和生活世界中产生出来的。因而,生活和生活世界恰恰是需要我们分析和批判的对象。

生活本身是具体而微的。说到“生活”,人们首先想到的往往是柴米油盐酱醋茶、衣食住行,是日常生活的琐碎、重复与循环,即“过日子”。这显然更多地关联着人的生理属性和肉身需要,是人们每天都要与自然界进行的物质与能量的交换活动,和人们之间基于本能的相互需要。无疑,人与动物有着自然生物的共通性,都“本能”地执著于个体的存活与种类的繁衍,为此就要解决“食”“色”问题。就此而言,“活着”即“生存”始终是人类生活的起点和基础。

然而,人的生命活动既源于生物的本能,又是有意识地展开的;如果说动物的生存只是自然选择下生命的自组织和自繁衍,其生死都一任自然,基本上沿袭着一个固定的模式,动物生存习性的变化,要以千年甚至万年为单位,而人的生活则不然。即使作为生活“下限”的“饮食男女”、“生老病死”,也不再是单纯的生理现象:“食”讲营养,甚至“食不厌精,脍不厌细”;“色”关乎性选择,但在人类的两性关系中,审美和情感越来越处于主导地位;“生”有喜庆,“老”有所养,“病”者有医,“死”备哀荣。显然,人的生存比动物的生存“多出”了一些东西,并因此使人的生存呈现出我们称之为“生活”的新质态。

那么,这里究竟多出了什么?生活本身又意味着什么?无疑,多出了个人的意识能动性与独立性,多出了精神的生产和创造。于是,从人的生命活动中逐渐形成了人道、人伦、审美、技术、符号、礼节、仪式、规则、信仰等,这些人们称之为文化和社会的东西。人比动物多出的这些文化和社会的属性,都是由人的自我意识及符号化活动所发明和赋予的,体现的是人们的生命的自由。文化上的每一个进步,都是迈向自由的一步,因而也是人的认知、情感、意志等生命机能的不断展开和发挥。然而,在这种迈向自由的生命活动中,既包括了每个人对自己、对他人生命和生活的理解、关心与呵护,也就是经由人对自身及其生存条件、生存环境的优化、美化、善化甚至神圣化,也包括了人们为了自己与自己从属的共同体的需要和利益,而有意识地与其他人和其他共同体开展竞争,为此既制造出各种富有鼓动力的观念,也制造出杀伤力越来越大的武器。而正是这两方面的相反相成,既使人从对生命本能的执著中生发出对自己和同胞的生命有意识的热爱,又激发起他们对对手和敌人的生命的仇恨。这就是人的文化及其功能。而在文化中蕴含并不断发展着的人的同情心、人道主义和理性,即文明,又推动并感召着人的人性和道德不断地走向开明、宽容和建立在这一基础上的真正的崇高。

这就是从动物性的生存转变、发展出来的人的“生活”这一新的生命质态和生存形态。我们称之为“价值”和“意义”的东西,即值得人重视和追求并为人自己所体验和享有的生活性状、形式,正是由此生成并得到实现的。可见,人的生活不仅远比单纯的生物性生存丰富,而且是一个从生物性生存中生长出来的属人的新质态、新世界,它赋有精神的、文化的和社会的属性,并表现为人们自己所追求、重视和推崇的人生价值与意义。康德曾指出:“在一个有理性的存在者里面,产生一种达到任何自行抉择的目的的能力,从而也就是产生一种使一个存在者自由地抉择其目的之能力的就是文化。”44

显然,人的文化并不意味着生活完全摆脱了生物本能,充分实现了人的目的和自由的理想。尽管人的生活超越了单纯的生存,并向世界和未来敞开了几乎无限的可能,但是生活仍然首先基于人的生理本能和肉体需要,即使是人有意识的生产劳动,也首先是在人的肉体需要的驱使下进行的谋生活动,由此决定了人自身及其生活免不了存在世俗性和沉重的一面,不如人意甚至让人生出许多无奈,有时简直就是得过且过。但是,即使有天灾人祸的发生,只要不是陷入绝望,只要还留恋生命和生活,或者还有未尽的责任,人就要活下去,生活也就要继续下去。就此而言,人本身和人的生活都会有受动性和被迫性。

但生活既然是人发挥其生命力改造、获取对象,以满足自己的需要、实现自己目的的活动,那么,生活的受动性将直接激发着人的能动性、生活的被迫性也将直接转换出人的自主性。马克思说得好:“人作为自然的、肉体的、感性的、对象性的存在物,同动植物一样,是受动的、受制约的和受限制的存在物,就是说,他的欲望的对象是作为不依赖于他的对象而存在于他之外的;但是,这些对象是他的需要的对象;是表现和确证他的本质力量所不缺少的、重要的对象。”45 用伽达默尔的话说,人的生活“乃是一种被动式而含有主动性的意义”,46 而这正是人的对象性活动的特点。在人的对象性活动中,外部对象一旦被人自身的对象性力量所改造、所享有,对象的外部性和异质性就不复存在,人与对象就会共同生成为生活的要件,生成为生活本身。

无论生活现象多么复杂,我们都可以发现,它们无不具有双重来源和双重属性:既源于自然和人的生物性,又与人的选择性和创造性活动分不开;既关涉着外部对象的性质与功能,又显示着人自身的需要和目的;既有他人的合作或参与,也离不开每个人自己的身体力行。因而在人的生活中,人与对象、本能与意识、现实与理想必定持续地发生着分化与整合的关系;人的生活也必定具有为人们自己所看重、追求并享有的对象性、主体性和目的性。这是人的生命活动从而是生活的基本性质,也是人生价值的真谛所在:尽管价值要表现出一定的工具性,价值类型中也有工具价值,但价值在根本上是内在价值、目的价值。

马克思从人的对象性活动的角度,对人历史地形成的“感觉”作出的论述,就是对人生价值与意义的“根源”与“本质”的揭示,他说:“只有音乐才激起人的音乐感;对于没有音乐感的耳朵来说,最美的音乐毫无意义,不是对象,因为我的对象只能是我的本质力量的确证,就是说,它只能像我的本质力量作为一种主体能力自为地存在着那样才对我而存在,因为任何一个对象对我的意义(它只能对那个与它相适应的感觉来说才有意义)恰好都以我的感觉所及的程度为限。因此,社会的人的感觉不同于非社会的人的感觉。只是由于人的本质客观地展开的丰富性,主体的、人的感性丰富性,如有音乐感的耳朵,能感受形式美的眼睛,总之,那些能成为人的享受的感觉,即确证自己是人的本质力量的感觉,才一部分发展起来,一部分产生出来。因为,不仅五官感觉,而且连所谓精神感觉、实践感觉(意志、爱等),一句话,人的感觉、感觉的人性,都是由于它的对象的存在,由于人化的自然界,才产生出来的。”47 马克思旨在说明,人们之所以在生活中感觉到意义,就在于这生活连同人们感受生活的感觉,都是人自己在长期的对象性活动中历史地创造出来、塑造出来的,人与对象不是外在的、分立的,而是经由人的对象性活动而水乳交融在一起,这就是人的生活和呈现在人的意识中的整个感觉;既然生活世界体现着人的生命的全部情感、意志和智慧,人们从中当然感觉到自我肯定、自我确证。价值作为人的自为的评价就是自我确证。反之,如果人的生活是粗野的、分裂的或异化的,人对生活的感受是漠然的痛苦的,那么生活的价值也是低级的甚至负面的,人的感觉作为人的自我评价,就不是自我确证,而是自我否定。所以,马克思说“对于一个挨饿的人来说并不存在人的食物形式,而只有人作为食物的抽象存在;食物同样也可能具有最粗糙的形式,而且不能说,这种进食活动与动物的进食活动有什么不同。忧心忡忡的、贫穷的人对最美丽的景色都没有什么感觉”。马克思进而认为狭隘的私有制使人们变得愚蠢而片面,“以致一个对象,只有当它为我们拥有的时候,就是说,当它对我们来说作为资本而存在,或者它被我们直接占有,被我们吃、喝、穿、住等的时候,简言之,在它被我们使用的时候,才是我们的。”他断言,“对私有财产的扬弃,是人的一切感觉和特性的彻底的解放;但这种扬弃之所以是这种解放,正是因为这些感觉和特性无论在主体上还是在客体上都成为人的”;而只有“当物按人的方式同人发生关系时,我才能在实践上按人的方式同物发生关系。因此需要和享受失去了自己的利己主义性质,而自然界失去了自己的纯粹的有用性,因为效用成了人的效用。”48 在此,马克思为人类树立了一个高远的然而也是本真意义的价值目的,这个目的就是“人道主义”和“自然主义”的双向“完成”。所谓完成也就是充分地展开与实现,但这只能表现为一个无尽的历史过程,而人生就在这个过程之中。

可见,正因为生活是基于人的需要与目的而产生的,生活的世界是人为了自己营造的,生活也必定随着人的生命能力、愿望、意志和态度的变化而变化。所以,面对苦难的、异化的生活,人只要不是彻底麻木,就一定会因痛苦和感觉不公平而不满,就会想方设法地加以改变:不仅趋利避害、趋乐避苦的本性会让人苦中作乐、化苦为乐,人们对未来的希望和期盼,更会转化成他们改变现状的努力。不必说,生活的沉重与困苦,虽然与人的生物性的肉身有关,但对于身体正常的人来说,造成这种状况的主要原因,却在于人们的能力、观念、社会关系和社会制度方面的问题,即后天的和人为的问题。既然如此,人们通过后天的努力总会对自己的生活有所改善,“苦日子”总有希望变成“好日子”。

但是,人们即使过上了“好日子”,也会有各种新的“不好”接踵而至。以知性的或流俗的观点看,生活的价值似乎就是单纯的“好”或“善”,与“坏”或“恶”无关,其实不然。既然生活充满差异和矛盾,作为生活现象并表征着生活属性的价值,也不可能没有差异和矛盾。老子早就有言:“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矣;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矣。”49 好坏、真假、善恶、美丑,都是相对而言的,每一方既要与对方区分开来甚至对立起来,又势必为对方所规定、所渗透。如果以为世间的“真”“善”“美”都是纯粹的,为了追求“真”“善”“美”就要彻底消灭“假”“恶”“丑”,那就意味着消灭人世的矛盾和生活的复杂性,结果也就消灭了“真”“善”“美”这些正价值本身。当然,这并非说真善美与假恶丑可以等量齐观,其实这些词汇本身就有明确的褒贬,并指示着人们扬善祛恶的态度及价值取向。只不过我们理性地而非知性地理解了这些概念的关系,才能让我们理解真实的生活的辩证性,以善来引导恶向善的转化,以恶来促使善对恶的扬弃,不至于陷入非此即彼的所谓“形而上学”。

事实上,生活中的每个人都能从生活的酸甜苦辣、得失进退、荣辱祸福、亲疏远近、爱恨恩仇,切身地感受到生活的丰富性也是复杂性,自明性也是晦暗性,让最为人们熟悉的生活,变得最难以说清。中国大陆现代电视连续剧《篱笆女人和狗》的主题曲“苦乐年华”,极其形象地唱出了“生活”的复杂、纠结和人的感慨:

“生活是一团麻,那也是麻绳拧成的花 / 生活是一根线,也有那解不开的小疙瘩呀 / 生活是一条路,怎能没有坑坑洼洼 / 生活是一杯酒,饱含着人生酸甜苦辣 / 生活像七彩缎,那也是一幅难描的画 / 生活是一片霞,却又常把那寒风苦雨洒呀 / 生活是一条藤,总结着几颗苦涩的瓜 / 生活是一首歌,吟唱着人生悲喜交加的苦乐年华。”

生活的内容如此繁复,意象如此丰富,难以说清,歌词却唱出了生活多重的矛盾对立,矛盾对立而又彼此纠缠,共同构成人生“悲喜交加”的“苦乐年华”。

人自己有意无意地制造出来并为自己所体验、感叹、评价着的种种悲喜苦乐、荣辱祸福,表明人的生活是感知性、情感性的,更是生存论的,它总是让人牵肠挂肚,心系魂绕。从现象学的角度看,这就是人的生存方式,也是人生一切价值的实现方式。如果一个人完全心灰意冷、麻木不仁,那么,这个人和他的生活也就接近死寂了。庄子似乎将一切看穿,冷然处世,他首倡“无情”,心向往之的是“至人无己,神人无功,圣人无名”。50 这些人格寄托着庄子超然世外,乘物游心,独与天地精神往来的理想。但这是否意味着庄子推崇无情无义?非也,庄子是要超越世俗的矫饰之情、偏私之情;而大仁不仁、大情不情。如“惠子谓庄子曰:‘人故无情乎?’庄子曰:‘然’。惠子曰:‘人而无情何以谓之人?’庄子曰:‘道与之貌,天与之形,恶得不谓之人?’惠子曰:‘既谓之人,恶得无情?’庄子曰:‘是非吾所谓情也。吾所谓无情者,言人之不以好恶内伤其身,常因自然而不益生也。’”51 晋朝大诗人陶渊明也曾谓“纵浪大化中,无喜亦无忧”,他是要超越生活,心如止水吗?非也,他是要过一种与天地自然相交往的生活,从而摆脱功利性的计较和患得患失的情绪,所以接着他便有“应尽则须尽,无复独多虑”的诗句,顺应自然之道,人伦之道,不复计较得失进退。

然而,有人间烟火就有祸福利害,有亲疏远近就有世态炎凉,人要生活就避免不了世俗的纠葛与烦恼,因而也就想逃避,想出世,想遗世独立、羽化登仙。但这又如苏东坡所咏:“我欲乘风归去,又恐琼楼玉宇,高处不胜寒;起舞弄清影,何似在人间?”纵有千般不如意,到头来人们在乎的还是生命在天地之间的感性存在,在人世间的相亲相知、休戚与共。相对于圣俗二分的西方文化,讲文野之别的中国文化更重视世俗生活、人伦日用。这是中国文化的特点与优点,但也联系着缺点,这就是既无西方那样灵肉二分所导致的是非分明,不容易陷入认识和价值上的绝对化,却容易在世俗生活中模棱两可,载沉载浮。因而中国古人才强调“修养”和“慎独”,强调“善恶一念间”。

苏格拉底曾谓“未经思考的生活是不值得过的”。哲学家应当这样讲,也应当让思想走在生活的前面。但在客观上,人们总是先行生活着,在生活中经历、意识到各种矛盾和问题,于是有了对生活的思考和反省,不仅对生活中的善恶美丑、是非曲直作出分析,甚至对生活本身的好坏优劣也加以评判,进而作出自己认为合理的选择。但是,只要人们不能跳出生活的境域,与生活维持着割不断的关系,就难以看清生活的“庐山真面目”。如果人真的能够置身事外,对生活作“壁上”观,世事洞明、红尘看破,“众人皆醉我独醒”,可能反而无法在世俗生活中生存下去。

事实上,人们可以跳出某种生活方式,却不可能跳出生活本身。于是,就有了与上面苏格拉底那句话不同的另一种说法:“经过彻底思考的生活是无法过的”,这倒应和了中国人对郑板桥那句著名的“难得糊涂”的另一种理解,即不要把生活思考得一清二楚,有些事情还是糊涂一些好。早在汉代就有一句流传至今的名言:“水至清则无鱼,人至察则无徒”。如果从消极的方面看,这些格言似乎是让人处世不要过于认真,最好模棱两可、随波逐流。但如果辩证地看,除了思维的逻辑的世界,人世的确没有无矛盾、无杂质的“纯粹”可言;人性有弱点,人情易变化,人的认识也非常有限;人与人之间更有避免不了的利益竞争、意志较量,何况还有情感上的亲疏远近,由此导致人们很难做到正己正人、一视同仁。即使一起生活的人们,一方面共同的利益与相互的合作与适应,会让他们形成高度的认同甚至默契,但另一方面,每个人不可替代的亲在性与个性的差异,也会让他们在近距离甚至零距离的接触中,发生各种摩擦和纠纷。故常言有“清官难断家务事”(冯梦龙)之说。由各种繁复的劳作、互动、消费、盘算和话语所构成的“家务事”,正是日常生活的核心部分,而日常生活则是生活的常规状态。那么,这是否意味着人们在生活中,不必明是非、别善恶、辨同异?“无可无不可”即可?如果生活可以这样过,历史上就不会有那么多世代相传的家训、乡约,人们也不必重视和评论各种家风、民俗了。

生活自有其不容人们轻视的“道理”。生活的道理是客观的“逻辑”,自在地约束着人的行为;也是做人做事的“规矩”,有规矩才能成方圆;还是指向生活目的与真谛的价值“信念”或“理念”,需要人们不断地思考和寻求它的各种可能性及其理想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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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郑韶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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