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养老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障的最重要的内容之一。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要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目前我国的养老保险隐性债务规模巨大,为解决这一影响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健康持续发展的问题,我国当前采取了多种偿还方式。这些方法能否有效地解决和偿还这笔巨大的债务,值得我们探讨研究。
【关键词】养老保险 隐性债务 偿还方式 评析
【中图分类号】D632 【文献标识码】A
养老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障的最重要的内容之一。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要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1997年,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在全国统一进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根据这个《决定》,我国基本养老保险筹资模式由原来的现收现付模式转变为统帐结合模式。转制使政府不得不承担一笔巨大的隐性债务。由于偿还隐性债务难,世界上一些发达国家也只得在养老保险转轨问题上止步。我国养老保险转制后,能否顺利偿还这笔巨大的隐性债务,则成为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
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隐性债务
我国的养老保险由现收现付转变为“统帐结合”的部分积累制,意味着当前的就业人口在缴纳养老保险费时要建立基础养老账户和个人账户。个人账户是为自己将来的养老做积累,这部分资金就不再做代际转移。同时在改革前已经退休的人员没有(或很少有)个人账户资金,国家又仍然要按标准发放他们的养老金,按照制度改革时设计,这笔费用要从社会统筹的基础养老账户基金中支付。而问题就是现在的社会统筹资金远远不够支付现实的需要,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只能向个人账户透支(国家在制度制定时就规定了统筹资金和个人帐户可以相互调剂)。所以,现在个人账户上的空帐数字实际上是体现了我国的“养老金隐性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