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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湖北省13地市(州)治理能力的测评及排名

本次测评的湖北省13地市(州),治理能力与各地市(州)人均GDP水平之间可能存在一定的正向联系;基层自治能力与各地市(州)人均GDP水平之间显著地负相关。进一步比较分析表明,13地市(州)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额与基本保障能力、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与财政能力之间存在显著的正相关性。

 

核心指标:基本保障能力 宏观调控能力

               财政能力 基层自治能力

测评范围:湖北省13地市(州)。

数据来源:《2013中国城市统计年鉴》、《2013中国区域经济统计年鉴》、《2012湖北统计年鉴》、《2013湖北统计年鉴》、《2012年恩施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3恩施州统计年鉴》。

测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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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有机整体,相辅相成。高效、成熟、定型的高水平国家治理体系有利于治理能力的提升,而国家治理能力的不断提高,也有助于充实和完善国家治理体系。作为衔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纽带,对治理能力进行深入研究、科学评估,能够为完善治理体系和提高治理能力提供有益参照,是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智力支撑。

在我国的国家治理体系中,县域治理的重要性已毋庸多言。2014年,《国家治理》周刊连续推出人民论坛测评中心对浙、粤、闽、豫、宁、琼、吉、苏等8省(自治区)的县市治理能力测评及排名,正是基于县域治理在整个国家治理体系中承上启下的重要枢纽作用这一考虑。与此同时,处于省(自治区)和县市之间的地市一级,在区域经济调控、要素资源配置、产业结构调整、城乡发展统筹等方面有着异常重要的作用和地位,对其治理能力的研究和评价同样不可忽视、不可或缺。有鉴于此,我们在中国县市治理能力评价体系基础上,结合地市一级地方的经济社会发展特点,初步拟定了中国地方治理能力评价体系,并结合数据的可得性,陆续对鲁、辽、川、皖、桂、甘、新、滇、湘、冀10省(自治区)的地市(州)治理能力进行了测评、排名、比较和进一步分析。测评报告刊发后,社会各界广泛、持续关注,有关部门、有关方面高度重视。

湖北省地处中国中部腹地,属长江中游地区,东连安徽,东南邻江西、湖南,西连重庆,西北与陕西为邻,北接河南。省会武汉是承东启西、连接南北的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素有“九省通衢”的美誉。湖北省依托稳定的农业基础、健全的工业体系和交通枢纽的区位优势,成为“中部崛起”战略的支点与中心,以及“长江经济带”的重要组成部分。湖北省的发展对促进长江中游城市群崛起,挖掘中上游广阔腹地蕴含的巨大内需潜力,打造中国经济新支撑带,形成上中下游优势互补、协作互动格局,缩小东中西部地区发展差距具有重要推动作用。而在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下,湖北省若要紧扣国家发展战略,将区位优势进一步转化为竞争优势,就不仅需要加强对形势的研判,加快发展方式的转变,更需推进治理能力的进一步提升。因此,对湖北各地市(州)治理能力水平进行定量评估,提出治理能力提升、区域进一步转型发展的对策建议,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人民论坛测评中心以中国地方治理能力评价体系为理论框架,结合数据的可得性,对湖北省13个地市(州)治理能力进行了测评、排名、比较和进一步分析。我们希望通过系统性的研究,为湖北以及湖北各地市(州)今后有效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决策参考和政策建议,并为探索更全面、更科学的国家治理评价体系提供借鉴。本次研究的数据采集、整理和统计分析工作,均由民智市场调查有限责任公司实施。

理论模型:中国地方治理能力评价体系

……

咸宁市:治理能力综合得分在13个地市(州)中排名第12。比较分析结果显示,虽然该市基层自治能力和基本保障能力得分排名中等(分别位列第6、第7),但其财政能力和宏观调控能力得分排名靠后(分别位列第9、第12)。为此,应将提高财政收入增长水平和全面完善财政预算收支平衡制度作为进一步提升该市治理能力的重点,并在这一过程中,辅之以提高政府部门调控能力。

十堰市:治理能力综合得分在13个地市(州)中排名第13。比较分析结果显示,该市基本保障能力得分在13个地市(州)中排名第8,宏观调控能力得分排名第9,基层自治能力得分排第10,财政能力得分排名第11。为此,应将全面提高财政收入增长水平、完善财政预算收支平衡制度和加强基层民主建设作为进一步提升该市治理能力的重点,并在这一过程中,辅之以提高政府部门调控能力和民生保障水平。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由于指标体系构建的完善程度以及指标数据的选取带来的限制,会使我们的测评结果与现实中各地市(州)的实际情况存在一定偏差。另一方面,基于统计数据的治理能力测评并不能完全反映出现实问题和影响治理能力的所有要素。我们更希望通过数据测评这一技术手段,发现一些可能影响治理能力的点与面之间的盲区,从而为研究和实现国家、地方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破”出更多主题。也正是因此,我们在这里重点采用地市(州)级数据对13个地市(州)治理能力进行了测评和比较分析,在此基础上简要地提出了提升各地市(州)治理能力的对策建议。更加具体和契合实际的治理能力测评、治理能力影响因素的实证探索,以及提升各地市(州)治理能力的政策建议的提出,尚需以在各地市(州)广泛开展实地调研并搜集、整理、统计更加全面而详实的数据为基础。

此外,本次测评的湖北13个地市(州),除财政能力外,自身基本保障能力、宏观调控能力、基层自治能力, 以及治理能力的测评结果,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所辖区、县(包括县级市)的治理能力和有关特点。然而,我们在数据查询和搜集过程中发现,在湖北统计年鉴中,除计算财政能力和宏观调控能力所需数据之外,计算区县一级其他两个分项治理能力所需的数据基本都处于缺失状态;在湖北地市(州)级统计年鉴、年度统计公报、年度政府工作报告中,计算这两方面治理能力所需要的数据也并不完善。这也是我们只针对地市(州)一级,提出提升各地市(州)治理能力对策建议的主要原因之一。如果能够较为完整地获取相关数据,围绕各地市(州)所辖区、县(包括县级市)的治理能力展开相应测评和排名,对各地市(州)所辖区、县(包括县级市)治理能力的优势、特征以及改善和提升途径展开全面的比较分析和说明,将有助于更具现实针对性地提出改善和提升各地市(州)治理能力的政策建议。

(执笔:朱 燕、郭 尧 制图:于 飞)

(全文请参见《国家治理》周刊2015年2月第三周,总第31期)

 

 

责任编辑:赵帆
标签: 湖北省   地市   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