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推进以及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入,在给乡村发展带来新活力的同时,也给乡村治理带来了许多新情况,引发了许多新问题。新型乡村治理,不能按照传统的乡村治理方式,搞“一刀切”,而要迎接新型农村社区、“空心村”、“超级村”、“城中村”等新情况带来的新挑战,进行全面、系统分析,因地、因村制宜,解决好新问题,以提高乡村治理的质量和水平,实现城乡一体化新发展。
当前乡村治理中出现的新情况
“撤村并居”、“农民集中居住”下的新型农村社区。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大量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农村中出现大量利用不合理、不充分和废弃闲置的住宅和建设用地。为了重新规划、综合利用农村的集体建设用地(以宅基地为主),许多地方政府通过拆撤旧村、建设回迁楼的方式,让农户集中入住新的安置小区,形成了新型农村社区。在此情况下,可以将旧宅基地复垦以获得建设指标用于城镇建设,或直接利用原宅基地进行城镇项目建设。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农村基础设施落后、公共服务等资源匮乏的问题凸显;农民在解决温饱、基本实现小康后,对居住条件和生产生活环境也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也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埋下了伏笔。自2006年新农村建设以来,不少农村,尤其是经济发达地区的农村都加快了社区建设速度,新型农村社区已成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江苏、浙江、山东、河北、重庆等省(市)都已开展了以农民向城镇或集聚社区集中为主要内容的社区建设,截至目前,江苏、山东等省已有近一半的社区成为“村改居”的新型农村社区。
新型农村社区,既有别于传统的行政村,又不同于城市社区,它或是由若干个行政村合并在一起,统一规划,统一布局,统一建设;或是由一个较大的行政村建设而成,建成后的新型社区大都位于乡镇、街道驻地或交通便利的乡镇核心地段。在本质上,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不是简单的村庄翻新、改造,也不是简单的更多人口的聚居,而是要在社区中营造一种新的社会生活形态,让农民享受到与城市人一样的公共服务,过上与城市人类似的生活,最终实现缩小城乡差距和就地城镇化的目标。然而,在实际的操作中,由于部分地方政府“土地财政”的思维惯性,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已经异化为置换城镇建设用地的“最便捷的途径”,在此过程中,如果不能处理好相关利益群体的关系,就容易引发各种问题。而且,即便是在已经建好的新型农村社区中,社区的治理也面临很多挑战。
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引致的“空心村”。一直以来,乡村都是人们居住和生活的重要场域,但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的发展,农村人口非农化速度大大加快,越来越多的村庄成为了“空心村”。2014年9月,国家统计局包头调查队对居民收支调查所涉及的32个行政村做了调查。结果显示,32个行政村总户数29124户,举家外出户数2851户,闲置房屋数量(2年以上)2690间。
新时期的“空心村”主要包括两种:一是人口学意义上的。本来城市中的基础设施和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都要优于乡村,且伴随着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快速推进,城乡差距有进一步拉大的趋势,在此背景下,一大批有较高文化素质的青壮年农民进城务工,剩下老弱病残、妇女儿童等群体在村中留守,致使农村中大量出现“人走房空”现象,这是由于劳动力转移形成的“空心村”。二是地理学意义上的。大量的外出务工者在城镇打工挣到钱后,回到老家,受结婚、分家、改善居住条件以及区位等因素的影响需要新建住宅,由于村庄建设规划欠缺、土地使用管理制度不完善、缺乏对农民违规建房的有效监管、村中基础设施不配套等,新建住宅大部分集中在村庄外围特别是主干路沿线,村庄内的旧住宅往往闲置或成为“仓库”和“摆设”,这就导致村中出现大量的空闲宅基地和闲置土地,形成了“内空外扩”的建筑风格,导致“空心村”。这两个层面的“空心村”间相互联系,但人口学意义上的“空心”影响更为深远。从此意义上而言,本文主要讨论的是工业化、城镇化快速推进下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引致的“空心村”现象。
一般而言,“空心村”有以下几点显著特征:就区位而言,一般距离大城市较远,经济比较落后,发展缓慢;就村庄面貌而言,村中存在着大量的闲置住房和荒置的耕地;就人口结构而言,村中青壮年劳动力稀少,留守的老人、妇女、儿童占相当大的比例。据调查,目前“空心村”人口结构严重失调,50岁以上的留守老人占留守人群的绝大多数。“空心村”数量日益增加,村中大量青壮年劳动力流失,留守老人和妇女、儿童数量庞大,闲置的住房和荒置的耕地众多,这都将影响到新时期的乡村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