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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互联网思维完善互联网治理体系(2)

坚持开放平等思维。互联网改变了传统的社会边界,使不同社会阶层、不同行业领域,乃至治理者与治理对象之间的界限变得模糊,一个团体或一类组织已经很难单纯掌控互联网的发展。反过来,每个互联网用户都有着表达和参与的意愿,加之互联网上存在着极大的偶然性,使得任何一个个体的作用都不能被忽视。这就需要以群众的力量强化互联网治理。为此,要建立全社会参与机制,采用“网上意见征集”、“网络问政”、“腐败线索征集”等方式,建立各方公开表达和共同协商的平台;要及时通过互联网发布重要信息特别是政务信息,让群众享有充分的知情权;通过将部分互联网治理工作委托给社会成员或组织,调动和发挥各方积极性。最终,建立起兼顾各方需求、整合各方资源、集聚各方力量的互联网全民治理体系。

坚持口碑传播思维。互联网时代的口碑传统速度和广度超乎寻常,虽然也不免为一些扭曲信息、错误思潮的集聚和传播提供渠道,但在传播正确导向方面作用明显。例如,近两年非常活跃的“学习粉丝团”就在传播主流意识形态方面发挥了传统渠道难以比拟的作用。所以,开展互联网治理,必须有意识地利用互联网这一传播渠道,特别是注重在有着亲友、同事、同学等现实社会关系的互联网用户间进行口碑传播。为此,要积极打造知名、权威的网站、社区、微博、微信,以及时准确、活泼多样的信息争取公众的主动传播;要努力发挥互联网“意见领袖”的积极作用,在互联网治理方面进行引导和示范;要做好范围广泛、形式多样、简明易懂的宣传工作,让群众充分感受到互联网治理成果对自身有利。总之,要通过口碑传播,让公众了解互联网治理、信任互联网治理、支持互联网治理。

坚持快速迭代思维。从近年来互联网快速发展实际看,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新技术的创新与应用不断涌现,互联网金融、打车软件、移动电商等新业务、新模式目不暇接,由此带来的合法合规、市场竞争秩序、个人隐私保护等问题也层出不穷,使得传统的按部就班的管理方式已经跟不上互联网的发展。互联网治理工作若要与互联网发展相适应、不落后于互联网及互联网产业的发展,就必须敢于突破创新,敢于加快步伐、快速向前。因此,在设计互联网治理的体制机制时,必须优化组织架构和办事流程,以实现快速发现、快速反应、快速应对;在开展互联网治理的具体工作时,必须敢于“逐步求精”,跟踪关注最新变化,逐步完善治理内容和治理方式。

坚持技术为基思维。互联网的发展以技术创新与应用为基础,对互联网的治理,虽然属于社会活动范畴,但也不能忽视技术在其中的重要作用。事实上,无论是保障信息安全,还是提升舆情发现与处理能力,抑或创新和增加互联网交互渠道和信息收集渠道等,都必须以信息技术、互联网技术为基础。要做好互联网治理工作,就必须重视信息技术、互联网技术的创新和应用,必须重视以新技术开发新的产品和服务,必须重视对互联网监控工具、测试工具、信息安全保障工具的研发,特别是要注重对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的应用,如此才能够切实增强互联网治理能力,提高互联网治理工作效率。

坚持数据为王思维。互联网产生了海量的数据,也让数据的收集和获取变得更加便捷。随着大数据概念的兴起和深入人心,针对互联网数据的分析挖掘对提升互联网治理工作质量具有越来越重要的价值。通过对数据的处理和运用,能够更及时、全面地掌握互联网舆情、互联网用户需求等各类变化趋势;能够提供更好的决策辅助,增强互联网治理的科学性、准确性;能够更快速地发现互联网活动与社会活动,以及互联网发展与社会发展之间的关联,使互联网社会与现实社会更紧密联系,也使互联网治理与社会治理的交互更顺畅、相互作用更显著。一言以蔽之,唯有充分发挥数据特别是互联网数据的价值,才能使互联网治理水平早日迈上新的台阶。

如何以互联网思维推进互联网治理能力持续提升

尽快转变思路。政府部门是互联网治理的主导者,对于互联网这一新鲜事物,不能有“互联网恐惧症”,不能“谈互联网色变”。不能过分强调互联网的特性,而忽视它与现实社会的关联。必须以积极、主动的心态,直面互联网,想办法引导民意、解决问题,推动互联网各类主体间的良性互动。

坚持发展为先。改革开放的经验表明,发展是硬道理,深化改革、推进发展是解决所面临问题的唯一方向。所以,不能因为某些网络事件的出现,就视互联网为洪水猛兽,就采取禁止性、限制性的手段,限制互联网发展。这种治理方式只会“因噎废食”,只会错上生错,难以真正解决问题,甚至会引发更大问题。唯有坚持前进、进取的心态,采取灵活的治理方式和手段,妥善化解问题矛盾,才能使互联网治理工作取得持续效果。

注重虚实结合。互联网社会与现实社会紧密融合,难以分割。对于互联网的治理,特别是对于互联网环境下违规违法行为的治理,必须与社会治理相结合,不仅要在互联网环境下进行处罚,还必须运用现实社会中的法律手段、道德手段进行惩处。通过建立全面的约束体系,使互联网环境和现实环境得到同步净化,方能使互联网治理和社会治理取得双赢实效。

(作者为工信部赛迪智库软件与信息服务业研究所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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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帆]
标签: 互联网   思维   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