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后的房地产热及房地产推动经济增长时期
中国在清王朝结束之后,直到20世纪50年代,长达40年的时间都是外战与内战交替的时期,其中中日之战从1931年“九一八”事变起算长达14年。战争的最大特点就是破坏,新中国成立后的大约30年的时间又是重化工业为重点的经济增长导向,所以中国的居住状况始终是简易和短缺的。
20世纪80年代的变革,首先解决人们吃不饱的问题,这由农村集体经济崩溃后生产效率的明显提升得到解决;然后是用的问题,这由多种所有制经济的自主决策和市场导向,特别是民营经济的不断发育得到解决。中国经济从计划向市场的转型同时也是中国经济货币化的过程,经济产出的增长与货币总量的增长是同方向运行的,而且货币增加的速度大大快于产品增加的速度,同时消费也在升级,人们一次性购买的消费品从几十元的日用品如收音机、衣服类,转向几百元的自行车、缝纫机类,再转向几千元的电视机、电脑、电冰箱、空调类,到90年代部分先富起来的人们转向购买几万、几十万元的汽车。汽车的不断普及则使原来较为偏远的远郊城区也成为理想的居民居住区,恰逢其时的城市房改使城市居民拥有产权的住房成为现实,再加上商业银行从生产性信贷向消费性信贷的适度转换,住房的购买力被激活并显性化,中国开始了房地产热并形成以房地产推动经济增长的时期。
中国的房地产热具有多重推力。首先是城市居民改善住宿条件的强烈需求。中国长期的建设导向是生产导向的,生产的扩大意味着就业的扩大和生活的密集度提升,但同时也意味着生活性建设的不足并形成对人性的制约,人们扩大个人生活空间需要住房,人们放置现代生活用具需要住房,人们保持和提升个人尊严需要住房,人们避免货币化过程中的价值损失需要住房。
其次是地方政府具有发展房地产的积极性。其一,不断增加的出售土地的收入可大大增加地方财力,用于地方发展和建设;其二,房地产投资可锁定投资,改善地方投资环境和形象,增加当地经济总量,显示政绩;其三,房地产投资产业链条长,可带动就业及当地相关产业的发展,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其四,房地产的发展技术含量低,动员成本低,见效周期短,政府容易参与。当然,房地产投资的利益机制可能产生腐败性动机,但这只涉及较少数人和机构,而且可以通过制度完善加以改进,从而不是根本性因素。
再次是金融机构具有积极性。中国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消费金融就成为重要形式,房地产由于不动产的保值性、可抵押性、可流动与变现性可以使该类贷款成为安全性很高的贷款类型,风险可控易查,从而成为金融机构最偏好的放款对象。实际上,政府宏观调控时不断提高首付款比例就是对商业银行风险保障的提升,对购买第二套房及以上住房实行利率加成也有利于商业银行提升放贷收益。
最后则是城市化进程的必然推动。中国长期实行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农村积累了强烈的进城购房需求。农民对城市生活的向往以及居民从中小城市向大都市的流动都形成源源不断的强烈需求。
中国深度城镇化将创造新的房地产需求。2014年7月24日,中国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全国取消农业非农业户口区分,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有序放开中等城市(城区人口50万至100万人)落户限制,合理确定大城市(100万至300万)落户条件,严格控制特大城市(500万以上)人口规模。计划到2020年实现1亿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③这是中国共产党执政以来最大的人口管理调整,使农民工进城落户定居有了制度保证,也使不同城市之间人们的流动有了明确的条件设定和权益保障,显然会进一步增加居住性住户需求。国务院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杨志明2月28日表示,农民工已成为中国产业工人的主体,目前全国农民工总量2.74亿人,其中外出农民工1.68亿人,外出农民工月平均收入2864元。
因此,中国房地产的发展有其内在的必然性,是中国经济结构转型和经济社会现代化过程中的必经阶段,对这些需求只能引导,不能简单压制,多年的严格调控不见成效也证明了这个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