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网站地图

大国新村
首页 > 文史 > 正文

社会主义城乡发展的“分”与“合”

—马克思恩格斯与西方学者的争论及启示

【摘要】在城乡对立的根源和发展趋势上,马克思、恩格斯与西方学者既存在着分歧也有一致。通过梳理社会主义城乡“分”与“合”的历史经验,探索社会主义城乡关系形成与曲折发展的历史规律,对推进当前我国城乡一体化建设具有重要实践意义。马克思城乡一体化理论的基本观点是城乡由分离走向融合,认为资本主义社会贫富差距不断扩大的根源是资本主义社会城市和乡村的对立。

【关键词】马克思    恩格斯    城乡关系    城乡一体化

【中图分类号】A811.6              【文献标识码】A

马克思、恩格斯关于城乡关系思想的探讨遍布于他们的许多经典著作之中,如《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共产党宣言》、《政治经济学批判》、《论住宅问题》等。他们认为,“城市和乡村都是一定历史的产物,社会分工则是导致城市和乡村出现并彼此分离的基本动因和历史前提”①。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它必将从分离的形成而最终走向城乡融合。因此,梳理马克思、恩格斯与西方学者关于城乡理论的区别,总结我国在不同时期城乡发展道路过程中存有的“分”与“合”的历史经验,对推动新时期城乡一体化建设的道路选择具有实践意义。

城乡对立根源:私有制与社会分工 

城市是乡村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必然产物。在社会分工和交换都不发达时期,城市和农村各自缓慢发展,实现着“城市与乡村无差别的统一。”②亚当·斯密在谈及欧洲大陆的乡村和城乡孤立发展时,他说:“一个城市不但在其邻近各农村都很贫乏都很衰落,而且它所与通商的各个农村也都很贫乏很衰落的情况下,仍可发达起来,日臻于富强。因为单个地说,每个农村对它所能提供的食料与雇佣机会也许有限,但综合起来说,它们所能提供的却极可观。”③但是这种城市与乡村的分离是“第一次大分工,即城市和乡村的分离,立即使农村人口陷于数千年的愚昧状态,使城市居民受到各自的专门手艺的奴役。”④而马克思、恩格斯指出,“城乡之间的对立是个人屈从于分工、屈从于他被迫从事的某种活动的最鲜明的反映,这种屈从把一部分人变为受局限的城市动物,把另一部分人变为受局限的乡村动物,并且每天都重新产生二者利益的对立;它使城市居民受到各自专门手艺的奴役;它破坏了农村居民精神发展的基础和城市居民体力发展的基础”。⑤城乡对立的根源在哪里?西方学者和马克思恩格斯进行了争论。

西方学者把城乡对立的根源归结于土地和资本的私有。从19世纪起,西方学者就曾倡导用城乡一体化的新社会结构来改造城乡分离所带来的社会结构困境,把城市与乡村并作为一个整体运行。然而就城乡对立的根源问题,他们大多归结于土地和资本的私有。

兴起于18世纪50~70年代的法国重农学派认为土地是社会财富的唯一源泉,只有农业才能够增加财富,农业是国家富强之本。“扣除用于耕作的劳动费用和其他必需支出后的土地生产物,是纯产品,它构成国家的收入和土地所有者的收入。”⑥魁奈认为只有农业生产才创造“纯产品”,其他部门包括工业生产在内,都不生产“纯产品”。在获取“纯产品”上,城乡形成了对立。杜尔哥认为“纯产品”是土地对农民劳动的赐予,是农民劳动利用了特殊的自然生产力的结果,土地如果离开了劳动便不能生产任何东西。他认识到“纯产品”转化为地租被土地所有者占有是土地私有权的结果。因此,城乡对立产生于土地私有的基础之上。阿瑟·刘易斯在其《劳动无限供给条件下的经济发展》一文中阐明了“二元结构”思想。他指出,城乡对立源于城乡工农劳动生产率的差异,且两者成正比关系,通常工业部门的劳动生产率高于农业的劳动生产率,两者差距越大城乡对立就越明显。由于大量的“零值劳动人口”的存在,才导致农村经济发展水平长期低于城市经济发展水平,造成了城乡差距。

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城乡对立的根源在于生产力发展而产生的分工。马克思主义城乡关系思想立足于历史唯物主义,既与资本主义社会变革理论相联系,又以城乡之间的矛盾为批判资本主义城乡关系对立根源的抓手,认为社会分工是城乡对立的现实条件,并揭示资本主义社会不平等是由资本主义城乡关系所造成的,指明了新社,城乡关系发展的方向。

城乡工农间的差别根源在于社会分工。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指出,“一个民族内部的分工,首先引起工商业劳动和农业劳动的分离,从而也引起城乡的分离和城乡利益的对立。”⑦但是西方学者却把城乡对立的原因归结为城市本身,而不是其他原因。恩格斯说“(统治阶级)把一切灾难都归咎于这个从外表上看起来似乎不可排除的原因。实际上,大城市不过是创造了一些条件,促使那些早已存在、至少处于萌芽状态的罪恶迅速而全面地发展起来而已。”⑧马克思恩格斯以历史唯物主义视角,辩证地论证了农业和手工业之间的分工使生产、生活等要素环节都向城市集中化,也就造成了城乡的分离与对立。城乡对立是社会分工必然导致的社会化产物。

城乡融合的路径:革命与改革

马克思主义城乡融合思想立足于资本主义城乡对立的事实,鲜明地提出必须对旧的社会制度进行革命,才能最终解决问题。马克思认为,城乡关系从分离走向融合则是社会历史发展的必然结果。马克思指出,资本主义社会贫富差距不断扩大的根源是资本主义社会城市和乡村的对立。

对于城乡如何走向融合,西方经济学家持有不同的观点,马克思恩格斯给予了科学的批判。针对蒲鲁东忽视社会分工来探究城乡的运行,马克思说:“在蒲鲁东先生看来,这种分离是永恒的规律,因为他既不知道这种分离的来源,也不知道这种分离的发展”,既然蒲鲁东不了解城乡分离的历史条件,也就无法了解克服这种分离的历史必然性。作为蒲鲁东的追随者,米尔伯格认为,城乡对立是自然界长期发展的结果,也是人类社会长期发展而形成的,彻底铲除城乡对立只不过是空想而已。这种对立是自然的,努力使这种对立成为无害甚至有利的那些政治形式和社会形式。这样才有可能达成和平协议,达到各种利益的逐渐均衡。

马克思恩格斯主张用革命的手段解决城乡对立。运用历史唯物论的方法揭示了城乡分离的根源,马克思、恩格斯抨击了资本主义私有制。他们认为消除城乡分离必须要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指出了代替旧社会的未来新社会的城乡一体化的发展。“城市和乡村的对立的消灭不仅是可能的,它已经成为工业生产本身的直接必需,同样它也已经成为农业生产和公共卫生事业的必需。”⑨马克思、恩格斯认为最终消除城乡分离:一是建立新的社会条件,创设新的社会制度;二是准备物质条件,大力发展生产力。

恩格斯在《论住宅问题》中对米尔伯进行了批判。“正如消除资本家与雇佣工人间的对立不是空想一样,消灭(城市)这种对立日益成为工业生产和农业生产的实际要求。”马克思、恩格斯认为,生产力的发展使生产关系也发生了变化。因此,生产力的发展为城乡对立的消除提供了物质基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同时为一种新的更高级的综合,即农业和工业在它们对立发展的形式的基础上的联合,创造了物质前提。”⑩“大工业在全国的尽可能均衡的分布是消灭城市和乡村的分离的条件。”资本主义私有制的消灭,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建立为消除城乡对立提供了社会条件。“彻底消灭阶级和阶级对立,通过消除旧的分工,进行生产教育、变换工种、共同享受大家创造出来的福利,以及城乡的融合,使社会全体成员的才能得到全面的发展—这一切都将是废除私有制的最主要的结果。”

西方学者主张用社会改革的方法消除城乡对立。19世纪西方学者也关注到资本主义的城乡发展中所暴露出来的种种弊端,主张通过社会改革消除城乡分离,实现城乡一体化的新社会结构。针对十九世纪英国大城市所面临的问题,英国学者埃比尼泽·霍华德提出建设田园城市的理念,主张通过社会改革逐步消灭土地私有制,逐步消灭大城市,把城市与乡村两者的要素统一到一个“多孔的可渗透的区域综合体”,“城市和乡村必须成婚愉快结合,将迸发出新的希望,新的生活,新的文明”,实现城乡融合。美国城市理论家芒福德认为,城市的集中在于城市权力的集中,城与乡,不能截然分开,城乡应该有机结合起来。主张进行社会改革分散城市的权力来建造许多“新的城市中心”,这不仅可以重建城乡之间的平衡,避免特大城市的困扰,从而在一个新的整体上实现城乡的和谐。

不难发现,大多数西方学者只是从技术层面分析了城乡对立问题并提出了解决办法,并没有从制度层面提出改造社会的途径,这种改革方式很难实现城乡关系的真正融合。

我国新型城乡关系“分”与“合”的历史与实践逻辑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城乡关系“分”与“合”的历史逻辑和实践逻辑,就是在旧中国长期土地和资本私有化、新中国社会主义改造以及社会主义生产力发展和国家政策调整的基础上形成的。“分”是社会主义城乡对立的状态和趋势,“合”是社会主义城乡融合的状态和趋势。

土地、资本控制下的旧中国城与乡的“分”。中国漫长的封建社会主要以自然经济为主,在这种生产方式基础上形成了中央集权统治。农村为城市提供农产品,在经济上制约城市的发展;但是在政治上,农村依附城市,因此农村成为封建社会的经济中心,而城市则成为政治中心,两者相互依存互为制约,推动中国封建社会缓慢发展。

中国近代社会处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状态。在农村,经济一片凋敝。在城市,受西方资本主义的影响,出现了中国民族资本主义,城市经济虽然开始有所发展,但是城市很快被帝国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控制。深受土地和资本双重压迫的旧中国,城乡对立情势不断严重。毛泽东在分析中国社会矛盾时曾指出,无论是资产阶级统治的城市,还是国民党统治区内,城市都极其残酷地剥削乡村,城市和乡村在经济上处于严重对立。 

社会主义生产关系改造促进了城与乡的“合”。新中国成立后,中国进行了社会主义改造,消灭了私有制,确立了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一种新型的社会主义城乡和谐关系初具雏形。1953年,《中共中央关于发展农业合作社的决议》发布,中国农村开始了互助合作运动。到1956年底,基本实现了农业合作化。初级农业合作社在没有改变农民土地所有制的前提下,实现了集中劳动和分工协作的优越性。1957年时全国平均每社有农户158.6户。至此,土地私有制被彻底废除,具有社会主义性质的集体土地所有制得以确立。

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私有制的废除为消除城乡对立提供了社会条件,但是旧中国建立在“一穷二白”的基础上,社会主义生产力还不是很发达,城乡融合的物质条件还不具备,因此,这一时期社会主义国家通过政治上的集权和经济上的高度计划维系城乡的交流和发展。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打破了城乡僵硬的“分”。社会主义改造之后,社会主义经济快速发展,城乡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但是为了快速增加社会主义积累,实现重工业优先发展的战略,国家实行工农业产品交换“剪刀差”政策,通过提高工业品价格,降低农产品价格,积累资金用于城市的发展。同时,合作化、统购统销和人民公社限制农村劳动力、资本、土地等生产要素流动。城乡二元结构初步形成。新的“对立”开始出现。

为了打破城乡僵局,改革势在必行。1982年《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纪要》对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内容给予了明确的规定。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改革了农村生产方式,降低了劳动成本,农民收入增加,出现了大批农村富余劳动力进入城市,推动了城市经济的迅速发展。与此同时,城市的工业化对农村的变化起着重要作用。市场经济的发展,使农户经济的经营活动与整个社会经济有了广泛联系,促使农村剩余劳动力流向工业部门。乡镇企业的崛起,标志着我国农村工业化的兴起,广大农民开始直接参与工业化的历史进程,社会主义城乡之间的联系更加紧密。

新时期户籍制度改革与城镇化推动了城乡融“合”。改革开放后,社会主义经济的总量和质量不断提高,城乡居民的生活得到很大改善,城乡差距逐渐缩小。但是,限制城乡人口流动的户籍制度阻碍了城乡进一步融合,为了打破这一壁垒,我国开始探索户籍制度改革,提出了新型城镇化建设目标。2003年十六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了“建立有利于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结构的体制”;2007年十七大又明确提出要“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2012年十八大再次提出“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当前,我国已经开始积极稳妥、规范有序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横亘在中国城乡社会中的坚冰,正在缓缓融化。

总之,社会主义城乡发展的规律表明,城乡融合是社会主义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我们党为之奋斗的重要目标,是广大人民群众的热切期望。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实现城乡融合的关键是加快发展生产力,打破低水平的社会分工,积累消除城乡对立的物质基础;同时,通过不断的改革解放束缚城乡资源流动的制度限制,实现城乡资源的最优配置。最终消除城乡对立是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因此需要我们不断进行研究和探索。

(作者单位:上饶师范学院政法学院,江西师范大学初等教育学院)

【注释】

①陈伟东,张大维:“马克思恩格斯的城乡统筹发展思想研究”,《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2009年第3期。

②《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年,第480页。

③[英]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郭大力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72年,第366页。

④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642页,第646~647页。

⑤⑦《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104页,第68页。

⑥朱书彤:《近代西方经济理论发展史》,北京: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9年,第83页。

⑧《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406页。

⑩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北京:人民出社,1972年,第552页。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647页。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371页。

[英]埃比尼泽·霍德华:《明日的田园城市》,北京:商务印书馆,2010年,第9页。

责编 / 张晓

上一页 1 2下一页
[责任编辑:张蕾]
标签: 城乡发展   社会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