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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服务包”的理念与方法(2)

——城市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再探讨

从目前来看,户籍制度在上海城市流动人口管理中起了重要作用,居住证与户籍管理主要在人才类流动人口中出现了衔接机制,但临时居住证和一般居住证进一步升级则比较困难,同时出现了积分制的使用,但不强调通过积分获得户籍。这种管理体制,导致社会服务提供“多元分类”。上海流动人口管理和社会服务提供的关系如图1(图形高度代表服务种类和质量)。图1

居住证制度对于流动人口享受各类社会服务有一定程度的排斥。如2009年推出的《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中,参加上海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职业技能等要求基本针对人才类居住证持有者设计。⑤积分制对于流动人口享受社会服务有排斥作用,其主要依据“权利与义务相对等”,通过积分获得相应权益。

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的东莞探索。第一,省级统筹的居住证制度提供多样化的社会服务。广东省实现了居住证的省级统筹,在《东莞市贯彻〈广东省引进人才实行广东省居住证暂行办法〉实施细则》中,持有《居住证》的人员在有关社会服务方面享有以下权利:持证有效期在3年及以上的,可以在居住地申请子女入学(托),幼儿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阶段,由《居住证》所属居住地的镇(区)教育行政部门就近安排到具备相应接收条件的学校就读;可以凭《居住证》在东莞市内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和行驶证,购置小型机动车入户,乘坐各种民用交通工具,住宿登记,并享受本市居民同等待遇。

第二,“积分入户”取得突破性进展。2010年6月7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出台《关于开展农民工积分制入户城镇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2010年东莞市进一步制定了《东莞市积分制入户暂行办法》与《东莞市积分制入户管理实施细则》,逐步将现行其他入户籍政策纳入积分制入户管理,确立条件准入和积分管理相结合的原则,东莞市统一划定分数线,常年受理入户申请。农民工积分制入户城镇指标体系由广东省统一指标和东莞市指标两部分构成,广东省统一指标全省互认、流通和接续。

第三,农民工城市居民居住证制度实现农转非的平稳过渡。对达到入户城镇积分条件,但不愿意交回承包地和宅基地的农民,可以拿城市“绿卡”,实施农民工城市居民居住证制度。“绿卡”是在《广东省居住证》上作标识,持有人除可以享受居住证一切权益和公共服务外,还可以在居住地享受子女义务教育、高考、参军入伍待遇和权益,创办企业的可以享受户籍居民同等补贴扶持政策、领取各级科技项目资助资金,以及申领廉租房、社会救助等。“绿卡”有效期3年,持卡人可以在此期间选择是否入户城镇。

东莞居住证与积分入户政策效果表明,户籍制度在流动人口管理中作用减弱,如“在广东多个城市外来工申请加入当地户籍并不积极”⑥,居住证制度和积分制作用明显。居住证不仅为流动人口提供社会服务,而且对本地农民工转入城市户口有积极意义。并且居住证、积分制与户籍制度都有良好的衔接机制,流动人口可通过居住证、积分制实现向户籍人口双向过渡。流动人口管理和社会服务提供的关系如图2(图形高度代表服务种类和质量)。图2

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的张家港探索。首先,拥有省级统筹的居住证可享“市民待遇”。流动人口办理居住证后,在居住地享有接受教育、法律援助、就业、社会保障、文化、基本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等公共服务权利,以及享有在居住地参与社会事务的权利。流动人口办理居住证后,如果他们的未成年子女与其共同生活,子女可以按有关规定,参加居住地中考和有关学校招生录取,在居住地报名参加省内高考和普通高校招生录取。

其次,居住证制度与户籍制度有机衔接。根据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拥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等情况及连续居住年限、社会保险缴费年限等条件,居住证持有人可以申请常住户口登记。目前对申领了居住证的流动人口实施积分落户政策,从居住年限、住所,职业、社保缴费年限等方面考察,当积满一定分数后,就能直接落户。

第三,推进新市民积分制规范化管理。2012年《张家港市新市民积分管理暂行办法》和《张家港市新市民积分管理实施细则》颁布,同时公布积分管理计分表和积分管理工作流程,为新市民提供了按其所得积分高低在申请镇(区)内排名的机会。每年张家港市政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公共资源配置情况,公布入户、入学,医保指标,排名在指标数内的新市民,可按规定享受入户、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子女入公办学校(幼儿园)等相关待遇。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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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昀赟]
标签: 社会服务   理念   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