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世纪,西欧在启蒙运动推动下出现了以共和政体新型民族国家代替传统世袭王朝国家的社会运动,这一社会运动的意识形态旗帜就是民族主义。安东尼·史密斯指出,此时的民族主义运动就是努力在社会民众中创建“民族”意识,其主要特征是拥有一块传统居住地域,成员们组成“具有单一政治意愿的法律与制度的共同体”,共同体所有成员以“公民权”享有完全平等的各项权利与义务,共同拥护共和政治体制。民族主义运动的目的就是发动共同体成员推翻原有封建王权,建立民族国家。这样的民族主义在当时的社会条件下,无疑具有进步性。
西欧国家完成政体转型后,随着社会、经济和军事实力的迅速发展,很快投入对世界其他地区的侵略战争和殖民地征服。在这个帝国主义、殖民主义扩张的历史阶段,民族主义在不同国家扮演了完全不同的角色。在帝国主义国家,当政的资产阶级集团利用民族主义来煽动本国民众参与对外扩张和侵略战争,所以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民族主义是各国资产阶级用来分化国际工人运动的武器”,提出“工人没有祖国”,“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这些观点和口号具有十分明确的历史针对性。而在那些遭受帝国主义侵略、殖民的亚非拉国家,当地民众反对帝国主义、殖民主义的民族主义运动是被动的、防御性和值得同情的。
从以上观点来看,那种认为“一个民族国家必然要和周边的其他民族国家产生利益和文化的冲突”,因此民族主义是“一件不再合身的西服”的观点是存在片面性的。把帝国主义动员本国民众参加殖民侵略战争的“民族主义”宣传,和被侵略国家动员本国民众反侵略的“民族主义”混为一谈,无疑是不合适的。
资产阶级掌权后,它最大的政治特点之一就是评价体系中的“双重标准”。它们把本国的殖民侵略战争看作是“传播文明”,而把被侵略国家军民的反侵略抗争说成是“野蛮”与“狭隘”。马克思在评论鸦片战争时曾指出“半野蛮人(指中国人)维护道德原则,而文明人(指英国人)却以发财的原则来对抗”。把西方国家的“双重标准”表述得最直白的是亨廷顿,“对待‘像我们’的人的指导原则与对待不同于我们的‘野蛮人’的指导原则是截然不同的。”
在今天的国际政治中,这种“双重标准”的具体运用仍然每天都可以看到。第三世界国家捍卫民族利益的民族主义被西方国家妖魔化,而那些在帝国主义鼓动下分裂祖国的人却成了“捍卫民主自由的斗士”。在如此严峻的国际形势下,要中国人放弃关注本国安全和基本利益的“民族主义”,接受“并非为自己一国一族着想”的所谓“世界主义”,持这种观点的人至少是头脑糊涂。
今年是纪念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中国因帝国主义侵略和干涉造成的国家分裂的伤口仍未愈合,“台独”、“港独”、“藏独”、“疆独”等分裂运动的背后无一没有帝国主义的黑影。如中国人力争钓鱼岛和南海被占岛屿的主权,这些抗争是清理鸦片战争以来帝国主义侵略造成的遗留问题,中国人在这些议题上表现出来的民族主义就是爱国主义。因此没有必要把“民族主义”打上一个负面标签,再把它与爱国主义区分开来。当然,这并不是说我们不需要警惕在与周边国家交往中可能出现的为了本国利益损害他国利益的民族主义,因为如果出现了那种情况,我们就和当前的那些霸权主义国家没有什么区别了。▲(作者是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