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村委会换届选举品质 促基层民主政治发展
十八大报告指出,要完善基层民主制度,加强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建设。结合“蹲点”实践,鉴于“难点村”村委会选举中仍然存在的突出问题,笔者建议从以下几方面着手改进。
加强领导,构建有机协同工作格局。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直接关系到农村稳定与长远发展。因此,必须切实加强领导、整合力量,形成党委领导牵头、人大监督、政府主抓、部门协作的“四维”工作格局。县乡领导干部要真正把换届选举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深入各自的责任乡镇进行巡视指导,掌握工作动态,及时发现问题,研究解决的办法和措施。要从乡镇干部中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强有力的工作组,驻村全程参与换届选举,指导制定实施方案,组织选举工作,对出现的问题及时指导、协调处理。
发动群众,提升民主选举参与水平。做好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各级党委、政府必须从提高执政能力、巩固执政基础的高度,支持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保证人民群众依法行使民主权利。为此,要积极发动群众,加强对基层干部的培训。使他们正确认识和对待村委会换届选举,积极支持和保障农民群众行使民主权利。要将相信群众、依靠群众的信念贯穿于选举工作的始终,从选民登记、提名候选人、投票选举到建章立制等各个环节,都要广泛听取村民的意见,保障其推选权、提名权、投票权得以落实。尤其在选举中不能以包办代替、以行政任命委派和违法操纵等手段搞假民主来欺骗群众。还要提高群众民主、法律意识,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群众有序参与,引导他们积极公正地酝酿、提名符合条件的人选,依法依规选举。
探索机制,促进干部队伍提档增质。要积极探索农村基层干部“选、育、管”新机制。在换届选举中,主动创造条件吸引致富能手、外出打工的优秀经商人员、返乡大学生及大中专毕业生、复员转业军人等等,让这些优秀人才主动回村走上村干部岗位。要明确标准,坚持能人战略,将真正能带领群众致富,热心为群众服务,具有大局意识的农村优秀人才选进村委班子。要严格坚持年龄和文化标准,建立老、中、青相结合,以老带新的人才结构,充分发挥班子结构效能作用。对在村级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的村“两委”干部,可以考虑公开选拔到乡镇干部岗位,解决其职位待遇和后顾之忧。
落实监管,确保选举规范有序开展。要解决苗头性和倾向性的违规贿选等问题,保证选举的公开、公平、公正,就必须采取积极有效的监管措施。要畅通监督渠道,开通监督电话,设立监督信箱,安排专人负责换届接访工作,及时受理换届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问题。对因处理来信来访不及时而造成不良影响的,要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要严格执行法定的规章制度和惩罚措施,制止候选人及其亲友直接或指使他人用金钱、财物收买选民或选举工作人员的贿选行为。对违背法律和选举规程的行为,必须坚决纠正和查处,期间被确认为候选人或已当选村干部的,要取消其候选人资格或宣布其当选无效。
抓好教育,强化群众民主法治观念。要把村委会换届选举的过程看作是增强群众法律意识、民主意识的过程。针对干部群众开展好选举法规程序环节的培训工作。通过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各省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和各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等法律法规,使广大干部群众对换届选举的目的、意义、基本原则、选举程序、方法步骤、法律责任等有比较深入的理解和认识。通过多种途径和形式向干部群众宣传农村工作的相关法律政策,组织开展各种教育活动,引导群众学法、知法、懂法、用法,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能够遵法、守法,依照法律正确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
健全制度,巩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要巩固换届选举的成果,进一步加大制度建设的力度,推进村民自治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突出抓好议事、管理、监督三项制度的完善和创新。健全以村民(代表)会议为主要形式的民主决策制度,进一步规范村民代表的推选工作,改进和完善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充分发挥村民(代表)会议的决策职能,抓好村民(代表)会议的落实。同时,要建立健全各项民主管理制度,健全村级相关组织建设,完善村规民约,建立村委会成员实绩考核制度等,充分发挥村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要建立健全以村务公开、民主评议、村委会定期报告工作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监督制度。进一步规范村务公开的内容、时间、程序、形式等。
(作者分别为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综合改革协同创新中心教授,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综合改革协同创新中心助理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