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国务院八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智慧城市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第一次系统地协调跨部门的力量,共同推动我国智慧城市的建设与发展。
智慧城市是以信息技术为支撑,在城市生活中实现健全、透明、充分的信息获取,通畅、广泛、安全的信息共享,有效、规范、科学的信息利用。通过智慧城市建设,政府将拥有更加高效的决策和执行力,企业能够更加高效和低成本地运行,市民则能享受更加便捷和舒适的生活。与此同时,智慧城市建设还须与信息技术服务业相互促进、协同发展,并能够保护生态环境。
城镇化进程一方面改善了人们的生活、生产方式,促进了经济发展,另一方面又不可避免地带来现代城市病,产生了诸如人口过度集聚、交通拥堵、环境污染加剧等多种问题,而这些问题又反过来制约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并影响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在国务院发布的《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中,将治理城市病上升为国家战略,成为我国城镇化发展新阶段的一项核心任务。
建设创新型城市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内容,创新型城市的核心要素要从外部表现转移到内涵提升,智慧城市的建设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形成无疑是当今创新型城市建设最重要的内容之一。
智慧城市建设需要“数据活化”
信息技术为治理“城市病”提供了一种可行的手段和途径。经过近二十年的城市信息化发展,移动终端、无线网络、RFID(射频识别技术)、GPS定位服务、物联网传感器等信息基础设施渗透到城市的每一个角落,城市生活的方方面面都被这些传感设备记录下来,形成了城市大数据。这为智慧城市建设打下了基础,但我们必须认识到,有设备不代表有智慧,有数据也不代表有智慧。
现代城市的数据量非常大,但是它们分散在不同行业、不同行政管理部门、不同单位,关于同一件事、同一时刻、同一地理位置的数据都被人为地分割了。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应该把数据活的生命找回来。所谓的“数据活化”,即重新赋予数据生命,活化的数据才真正是“智慧”的基础。李克强总理今年两会期间在参加山东代表团审议中,针对山东省人大代表孙丕恕关于如何发展大数据产业的建议表示,政府掌握的数据要公开,除依法涉密的之外,数据要尽可能地公开,以便于云计算企业为社会服务,也为政府决策、监管服务。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提出要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府数据公开。据《经济日报》报道,有专家对其解读的关键词是“服务”。在过去透明和监督的基础上,《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明确了公开的目的之一是致力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对此,有观点认为,推进政府数据的公开,就是鼓励和推动企业、第三方机构乃至个人对政府公共数据进行深入地分析和运用。大量的政府基础数据经过加工后,可以转变为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资源,实现附加的经济价值,成为大数据分析等一些新兴行业的创业创新财富,从而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据有关方面统计,我国80%的有用信息被政府所掌握,但是长期以来,这些信息一方面大多处于不对外公开状态,严重地制约了经济发展;另一方面,部门之间、上下级之间的政府信息相互割裂,而非处于共享状态,形成了一个个信息孤岛,难以发挥数据应有的作用。
智慧城市在城市大发展中有两大功能,一是解决城市已经客观存在的“不健康”问题,二是提供让城市更舒适、更宜居的服务。智慧城市建设是利用信息技术,不断获取、活化和分析城市中的多种异构数据,从而解决城市所面临的各种挑战,如环境恶化、交通拥堵、能耗增加、规划落后等。智慧城市将无处不在的感知技术、高效的数据管理和分析算法,以及新颖的可视化技术相结合,以提高人们的生活品质、环境质量和城市运转效率。
如果将城市虚拟为一个“人”,那么采集城市感知数据的过程,就像为城市做全面的体检,将城市中的人口、交通、规划、能源、经济、环境等诸多信息详细地展示出来,为保障城市的健康发展以及“城市病”的及时、准确诊断提供了丰富的素材。在综合应用城市多源数据的基础上,机器学习、数据挖掘、大数据分析等计算机信息技术,可以在城市领域知识的指导下,深入挖掘并理解城市各种“不健康”问题的成因与机理,从而提出科学合理的调整方案。大数据与计算机技术同城市科学领域的专业知识相结合,是智慧城市走向科学的基础。
智慧城市建设呼唤信息技术服务业
从BAT(百度、阿里巴巴、腾讯)的快速发展中,我们不难看出信息技术服务业在推动经济发展的同时,也给人们的生活方式带来很大的改变。显然,信息技术服务业是一种价值极高的新兴产业。
建设智慧城市当然需要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引导,但是千万不能由政府包办。我们应该关注的不是政府投入了多少真金白银去建设智慧城市,而是政府能够吸引和撬动多少社会资金投入到智慧城市建设中。智慧城市建设可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是市场机制,所以在智慧城市建设过程中,一定要培育出一个致力于提供信息技术服务的新行业,包括市场和服务提供商,也包括信息服务消费者和信息服务业创业群体。
建设智慧城市,要把过去一些由政府承担的事情交给企业和市场去做。比方说,完全没有必要各相关局、委、办都去马路上立电杆、装摄像头。一个城市,应该有企业来进行各种数据的搜集整理工作,由它们投入资金,采集有价值的数据,然后再将采集到的数据有偿出售给政府部门和下游企业以产生盈利,这样就有了进一步的投资,以保证其持续发展。下一个环节是数据平台企业,它们付出成本回购各行各业的数据,并依据人群、时间、地点和事件等要素将数据关联起来,得到活化的数据,维持数据的实用性,以长期保存数据,这就是动态的、活化的大数据平台。有了这样的平台,就有了智慧城市的坚实基础。一个城市可以有成百上千的企业、个人都会用到这个平台、利用这些数据,开发各类应用、提供各种各样的服务。这些服务的享用者就是信息技术服务业的消费者,他们支付的费用,由服务提供者和数据平台分享,这个产业链条的各环节就都有了收入和盈利,从而保障可持续的投入。由此可见,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和智慧城市建设是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
谁将是信息技术服务业的目标消费人群呢?无外乎三大类:一是政府各部门。它们通过向市场购买服务,可以更加便利地开展各项工作,也能在某种程度上压缩部门人员、减少投入和开支,得到更加及时有效的服务。比如说,一个部门原来每年可能需要投入几千万去采集、存续和开发利用数据,现在只需要几百万就能买到自己所需的服务,从而支持政府管理部门更加快速、科学地决策。二是企业。像政府机构一样,企业也可以把管理辅助相关的业务从社会买回来,一些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可能就不再需要自己的人力资源管理、工商税务管理,甚至进销存管理,都可以利用社会化的智慧服务来完成。三是一般市民。市民的出行、求医、购物、甚至交友会因此变得更加便捷、智慧和高效。政府、企业和一般市民对信息技术服务的消费需求是支持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的前提,而数据的收集、活化和开展服务正是智慧城市建设的实际工作。
不管信息服务提供商是企业还是个人,他们开发服务是需要不断投入的,如此就不得不面对要实现盈利的压力,所以他们的产品必须有买家。换言之,开发的产品必须紧贴市场需求。这种市场机制和运行模式给未来的年轻人创业提供了非常大的空间。在未来,更多的创业机会将出现在信息技术服务业。
(作者为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授、中国智慧城市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副理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