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德意志汉萨同盟垄断北海—波罗的海贸易近五个世纪,汉萨商人在海外的贸易活动将整个北欧联结成为一个现代化的国际贸易区,为荷兰和英格兰的商业资本主义之路奠定了基础。汉萨同盟的贸易拓殖还加速了波罗的海落后地区的开发,将整个北欧联系成为一个整体。而汉萨同盟在城市建设、建筑艺术以及法律文化上的遗产则保留至今,是世界文明中不可忽视的瑰宝之一。
【关键词】汉萨同盟 北欧贸易区 建筑艺术 法律文化
【中图分类号】K7 【文献标识码】A
德意志汉萨同盟作为一个横亘五个世纪、地跨十余国家和地区的海上贸易帝国,它在北海—波罗的海地区的发展史里留下了深深的烙印。正如德国史学家格隆德曼总结的那样:汉萨商人基于自身的积极性,出于极力追求利润的强烈欲望,创造和利用了北欧的经济文化联系,在大规模东进运动中、在德意志城市制度的发展中以及在农民、市民向东移民的富有成果的相互作用中,给其他国家和地区带来了经济—文化上的益处和刺激。①
汉萨同盟在北欧经济发展中的贡献
从12世纪中叶至17世纪,汉萨商人在北欧构架起一个联系紧密的贸易网络。他们以大宗转运的贸易方式将整个北海—波罗的海连为一体,建立起一个以佛兰德(布鲁日)为中心的北欧贸易区。这不仅使他们自己受益,而且还刺激了欧洲国际市场的最终成型。汉萨史学家索菲亚·古斯塔夫森将汉萨同盟在区域经济中的作用称为“水纹效应”—它的经济模式和市政管理方式围绕某个城市或某个地区向周边扩展的同时,将北欧结为整体。②
汉萨同盟在地区经济发展中的最大贡献就是塑造了一个完整的、现代化的国际贸易区。这个贸易区覆盖了几乎整个北海—波罗的海国家:自西向东分别是英格兰、法国北部、尼德兰和佛兰德、德意志北部、斯堪的纳维亚各国、波兰、条顿骑士团辖地以及俄罗斯西北部地区。此区域内的主要贸易城市有:伦敦、布鲁日、安特卫普、阿姆斯特丹、卑尔根、科隆、吕贝克、汉堡、但泽、维斯比、里加、诺夫哥罗德等。这些地区和国家又因国际市场的供需关系分为几个不同的专业化产区,如制造品产区(佛兰德、尼德兰、莱茵兰和英格兰)、生产生活原料产区(波罗的海沿岸、斯堪的纳维亚和西北部俄罗斯)及谷物供应区(波兰和普鲁士等)。各个产区同时又是另外两个产区大宗商品的消费区,因而汉萨商人就利用其独有的转运贸易模式将各个专业化产区联结起来,如此建构固定的、跨地域的贸易联系,加深了北欧不同地区之间的商品依赖。
北欧统一市场的建立最终有利于现代资本主义国家—荷兰和英格兰的崛起。后者正是利用北欧国际市场的天然契机,充分发挥现代国民经济体系的优势,将北欧其他地区囊括进现代资本主义经济体系之中。在新航路开辟和地理大发现之后,他们将整个北欧融合进资本主义世界市场大框架之内,这又成为北欧各国在近代率先实现经济飞跃的潜在因素之一。而且汉萨同盟的组织机制还为英格兰、荷兰商人的现代化贸易提供了借鉴:汉萨同盟创立的特权贸易制度和内部合作机制给英荷两国成立商人冒险家公司提供了经验。无论是英格兰的莫斯科公司、东地公司,还是荷兰的东印度公司,都是以汉萨海外商栈作为效仿对象,近代冒险商公司事实上就是对汉萨商人海外机构的一次彻底改造。
汉萨同盟对中世纪尚未得到开发的落后地区也产生了极大的刺激,这主要体现在波罗的海沿岸部分地区。如中世纪的芬兰长期以来在政治上附属于瑞典,其农耕经济的水平甚至不如东欧斯拉夫民族,更遑论贸易领域的拓展。但13世纪后通过参与波罗的海贸易,芬兰的经济社会也进入了快速发展的阶段。虽然彼时芬兰文献极为罕见,但现代考古发现仍为我们提供了很多论据:城市考古学证明了赫尔辛堡所受汉萨文化影响之深,而乡村考古学则复原了汉萨商品对芬兰农村的渗透。③除芬兰之外,德意志人在利沃尼亚、普鲁士和挪威等相对落后地区的贸易活动都展现出一种类似近代“殖民”的行为,但与现代殖民主义的领土至上观念不同的是,汉萨同盟的“殖民”实际上是以一种经济文化的软实力来控制相对落后地区以保障其贸易利益延续的行为。因为经济活动的互动性,他们的商业拓殖自然也推动了落后地区经济社会的进步。
汉萨同盟的物质文化遗产
汉萨同盟作为中世纪北欧最具影响力的联合组织,它所展现出的一致性和认同感在各个成员城市的物质生活中—特别是城市建设中表现出来。汉萨城市与欧洲其他城市最大的不同就在于它们在市区设计与建造上的规划性。
汉萨城市以贸易为立市之本,因此城市内的交易中心—市区市场自然就成为整个城区的中心,可以说市场决定了城市共同体的形式和布局。在汉萨同盟的“母城”吕贝克,市区市场不仅是商人、市民、匠人和农民互通有无之地,同时也是居民庆祝娱乐之场所,也是市政命令颁布、罪犯公开惩处之地,可以说整个城市的经济、政治和社交活动都以城市市场为中心。随着城市的扩张,为满足长途贸易和地方贸易的肉市、鱼市、菜市、谷物市场、木材市场和红酒市场等新市场就会出现。这些市场的区位决定了街道的布局,城内的主要商业街都直达市场,其他街道则与之平行或垂直交错而过,建筑物则错落有致地分布于街道两旁,展现出非常清晰地规划布局,突显了城市的商业功能。商人店铺大多面向市场或居于商业街两旁。如在吕贝克,在市场与港口间的街道两旁形成了一个商人居住区,腹地里的小巷则是普通市民的住宅,至今很多地方的街道仍以当时居民的职业命名。④可以说中世纪的城区设计就已经体现出近代城市社会职业积聚和贫富分化的特征。吕贝克这种街道布局常被称之为“棋盘式城区”,在波罗的海沿岸城市中最为常见,即使在波兰腹地的克拉科夫至今仍可看到此类设计的遗迹。
汉萨同盟对北海—波罗的海沿岸地区的建筑艺术也产生了影响。汉萨风格的建筑用材可分为两大流派:石材架构和砖木架构。前者主要流行于汉萨同盟的西部地区—科隆与马格德堡之间的威斯特法利亚和下萨克森城市;后者则主要存在于德意志北部沿海城市。除此之外,砖架构建筑在东部垦殖区也较为常见,特别是14世纪之后从下易北河到西里西亚的腹地城市都普遍盛行。虽然不同的建筑材料决定了东、西方地区建筑物在外观上呈现不同的哥特风格,但是在房屋整体的构造、门窗设计、市内装饰上还是有一致之处,特别是建筑服务于商业、手工业和市政管理的功能性设计实际上都是相同的。它们都是中世纪里汉萨城市区分他处的主要标志。
与吕贝克相似,很多沿海城市同样依托设防港口及港口附近的市场建起哥特风格的红砖教堂和市政厅。教堂是中世纪欧洲城市最主要的地标之一,吕贝克圣玛丽教堂的建筑风格在几个世纪内都是波罗的海城市汉萨身份的象征。另外,城市的其他公共建筑也打上了汉萨烙印。随着市政管理的复杂,有许多档案需要保管,税收需要列入预算,契约需要制定和实施。这些市政工作当然需要专门的办公场所,因此标志着城市自治身份的市政厅就成为公共生活中另一重要建筑。吕贝克市政厅的建筑风格同样影响着须得海和波罗的海沿岸的城市。如布鲁塞尔华丽的市政大厅、斯特拉尔松和托伦的市政厅等至今都可看出它们当时的汉萨身份。
除了公共建筑外,城市居民的私人住宅是汉萨城市独特风格的另一显要元素,这包括了从下萨克森到整个波罗的海沿岸的城市。最早的城市住宅仅有一层高,且多为半木质结构。14、15世纪汉萨同盟最为繁荣时,富裕商人开始建造石质建筑、有狭窄山墙、上下双层的复合式住宅,阁楼用作堆放货物的储藏室。这种窄山墙的建筑风格在整个波罗的海沿岸城市都极为常见,并持续了数个世纪,即使经历了从哥特风格到文艺复兴,再到巴洛克风格的多次转变之后,它作为基础性建筑风格则从未被动摇过,至今从吕贝克到格但斯克的旧宅中还可看到它的身影。
总之,吕贝克式的建筑风格不仅在北德意志随处可见,而且还深深影响了波罗的海东岸及须得海沿岸城市,可以说东起塔林西至安特卫普的旧城区里都不同程度地保留着汉萨风格。汉萨各城在物质文化(城市布局和市内建筑)上的共性不仅是汉萨同盟内部认同的外在反映,同时也是汉萨作为文化载体留给世界的宝贵财富。
汉萨同盟的法律文化遗产
汉萨城市法。如果说相似的建筑风格是汉萨城市一致性的外在表现,那么同源相近的城市法则是汉萨城市认同感的内在根源。汉萨城市法主要有两个模板,即德意志北部的“吕贝克城市法”和中部的“马格德堡城市法”,以吕贝克城市法影响最大,它包含两方面内容:商业法和城市宪章。吕贝克城市法经由狮子亨利和弗里德里希二世授予特权之后渐趋成形:城市拥有铸币、宣战、媾和,市民拥有自由、不为他人依附之权利。吕贝克城市法在13世纪随东进运动迅速传播至波罗的海沿岸,很多城市都留下了它的拉丁文本,这些新兴城市则被视为“吕贝克之女”。1218年罗斯托克率先获得了吕贝克城市法,之后基尔、雷根斯堡、维斯马、斯特拉尔松、格赖夫斯沃尔德、昂格拉姆、柯尔堡、埃尔平、布劳恩施贝格、弗劳恩堡、但泽、默麦尔、雷瓦尔、纳尔瓦、维森堡、哈帕萨、斯堪诺尔和法尔斯特博都先后接受了吕贝克法。受吕贝克法影响的维斯比法则在一段时间内影响着整个斯堪的纳维亚地区。可以说13至15世纪里,从吕贝克到雷瓦尔的所有商人和船主都被置于共同的议会制度和法律体系之下,以相同的方式处理着诉讼、继承和合同。马格德堡法则主要通行于德意志内陆、波兰和俄国,在波罗的海沿岸只影响到什切青、里加和柯涅兹堡。吕贝克法、马格德堡法以及维斯比法和汉堡城市法等合为德意志法,在本质和原则上基本无太大差别。这些施行德意志法的城市都是汉萨同盟的核心成员,共同的法律制度不仅在利益一致的基础上巩固了成员之间的合作关系,同时也巩固了东进运动的成果,加速了波罗的海沿岸的德意志化,传播了基督教文化,促进了这些地区的开明,实现了日耳曼文化与斯拉夫文化的交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