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是网络世纪。互联网作为人类进入信息时代的一种标志性信息传播方式,自产生以来一直以超出人们想象的速度迅猛发展。一方面,其作为工具性的技术变革,已经影响到人们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第35次《中国互联网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4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达6.49亿,互联网普及率为47.9%,手机网民规模达5.57亿。另有统计表明,目前,我国拥有12亿手机用户和400万家网站,5亿微博用户,5亿微信用户,每天信息发送量超过200亿条。上网已成为人们必不可少的生活形态。另一方面,它深刻改变了我国的行政生态环境。人民网舆情监测室与腾讯微博联合发布的《2014上半年度腾讯政务微博发展研究报告》指出,截至2014年6月15日,经过腾讯微博平台认证的政务微博已达到181524个,其中党政机构微博111728个,公务人员微博69796个。政务微信认证数也超过了5000个。
美国未来学家阿尔温·托夫勒(A·Toffler)在其《预测与前提》一书中指出,在信息社会里,“所有信息是和权力并进而和政治息息相关的。随着我们逐步进入信息政治的时代,这种关系会越来越深”。互联网的快速发展推进了“网络问政”的兴起,让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无法逃脱“互联网政治”的侵袭。依托互联网的大平台,网络问政对政府执政思维和运行方式都产生了巨大影响,在给我国政府治理带来巨大机遇的同时也带来了严峻挑战。
网络问政的内涵
网络问政,是互联网时代下电子政务发展到成熟期推行的一种互联网政治形式,指公民与政府通过互联网平台进行交流与沟通的过程和活动,一般由网络理念、网络组织、网络制度、网络运行机制和网络信息等核心要素构成。其内涵主要包括:首先,网络问政是互联网政治的重要表现形式。广义上看,是在互联网上交换涉及国家权力和特定利益关系信息的政治现象;狭义上看,特指在互联网上客观存在的、与社会政治生活密切相关的关于政治权力、政治行为、政治参与、政治发展等内容的资讯互动。其次,网络问政是一个双向参与的过程,主要包含两个方面内容,一方面是公众通过网络参政议政评政、问事于政府;另一方面是政府通过网络了解舆情民意、问计于民。再次,网络问政作为信息时代的新产物,具有方便性、及时性、平等性、直观性、交互性和开放性等特征,成为政府治国理政的重要手段。
网络问政的理性来源与现实价值
网络问政的理性主要源于互联网时代的发展要求、公民与国家契约逻辑的规定性以及公共需求的影响。
互联网的发展是网络问政的前置条件。网络问政作为互联网政治的重要形式,其物质前提来自互联网的存在与发展。如前所言,互联网带给我们的不仅仅是作为工具性的技术变革,事实上它已经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交往方式、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对我国的政府治理也产生了深远影响。在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到互联网大军的过程中,也不断地从政治、社会、文化等角度对互联网的意义、价值和本质提出新的理解,为提升互联网平台的应用空间开拓了新的可能。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为“问政”的创新与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基础和前提。
社会契约关系是网络问政的基本依据。现代政府治理的实质是人民通过社会公约(宪法和法律等)授权并委托政府行使行政权力、履行公仆的职责和义务。网络问政是基于社会契约的公共性理念的公共活动,是政府与公民之间通过互联网进行沟通的桥梁与通道。公民与国家的社会契约关系决定了政府在网络问政中要坚持普遍原则、公正原则、平等原则、互动原则、开放原则、责任原则和法治原则,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政府对网络表现出的开明从政姿态,源于对权力与权利的深刻认识。
追求公共利益是网络问政的本质属性。对政府公共性的探讨形成网络问政最基本也是最原始的理念。所谓公共性,即政府产生、存在、发展的目的是为了公共目标、公共利益以及创造具有公益精神的意识形态等。网络问政的产生源于社会公共需要,网络问政“为公众所共用”的性质决定了其基本功能是维护社会的公共利益。政府增进公民权和服务于公共利益的责任是网络问政的一块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