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珍贵性、价值性、和合性、合理性、自主性,造就了人的公平性、互尊性、正义性,然而人的利己性、贪婪性、物欲性,却形成了社会政治、经济、权利的不平性、冲突性、不义性和垄断性,使三大冲突严重失控。
人的珍贵性,在于向往和合性,在于追求善。善的价值是社会、人际、心灵所普遍期盼的。社会政治善就施德政,而公平、正义;经济善就施诚信,而无假冒伪劣;人际善就行仁爱,而无杀人奸淫;心灵善就具不忍人之心,而无害人之心。善是人之所以为人的责任和义务,是人性应具的本质。孟子主张性善,人性向善。“人性之善也,犹水之就下也。”人的善性犹水的往下流一样,是自然的,而非外加的。荀子与孟子相对,主张性恶。“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人性是恶的,善是后天人为的结果。荀子之人性论,是讲人性贪图私利,顺着这种本性,就会出现互相争夺而丧失辞让;人性有忌妒憎恨心,顺着这种心性,就会伤害忠信;人性喜好声色,顺着人性的这种喜好,就会产生淫乱,而礼义制度和道德规范便荡然无存。这样便破坏了社会的安定和正义,以及社会秩序与和合。
《左传》认为,“善不可失,恶不可长”。要以农民除草绝根的精神去恶,使善得到发扬,“彰善瘅恶”,造就为善的道德风气。孔子对季康子说:“子为政,焉用杀?子欲善而民善矣,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徳草,草上之风,必偃。”你从善政治理国家,人民亦会从善,领导人的政风、德风是改变社会风气的风向标。孟子认为,应“尊德乐义”,士人穷困时不失义,发达时不离道;得意时惠泽善于百姓,不得意时,修身养性。这就是说“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善天下”。从穷到达,从独善到兼善,从个体到群体,从殊相到共相,形成社会互恵体系和程序正义的雏形。
如何化解当代社会的冲突与危机
利益集团、金融集团、权力集团与非利益群体、非金融群体、人民大众的冲突,其元根源的追究已明,如何化解其间的冲突和危机,依据和合学的价值原理,建构社会正义结构。罗尔斯为实现社会正义,曾提出“完善的程序正义”、“不完善的程序正义”及“纯粹的程序正义”三种,以便建立一种伦理关怀的、有效的社会正义体系,但事实上并没有给人带来财富,也没有使权力不平等、不自由现象消除,更没有给每个人,“尤其是那些最少受惠的社会成员带来补偿利益”。换言之,没有给社会弱势群体带来利益。因此,罗尔斯《正义论》受到各方面的挑战。
中华传统文化对义、正义的诠释与西方有异。“正利而为谓之事,正义而为谓之行。”为正当的利益去做,这称为事业;为正义而做,这叫做德行。正义的行为是符合道德的。杨倞注:“苟非正义,则谓之奸邪。”正义与奸邪相对,奸邪便是非正义的行为。为正当利益去做的事业,是为道,亦是符合正义的行为。荀子认为,一般庸俗的人,以富利为崇高,是没有正义精神的。“不学问,无正义,以富利为隆,是俗人者也。”正义是需要人通过后天学习而获得的思想,而不是先验的。
从文字学上说,东汉许慎《说文解字》:“正,是也。从止,一以上。”饶炯《说文部首订》:“正,下云是也。是,下说直也,义即相当无偏之谓……《书》云:‘无偏无党,王党荡荡;无党无偏,王道平平,无反无侧,王道正直。’亦是意也。”“正”就是正,正是无偏无党、无反无侧的正道、直道、中道。郝懿行《尔雅义疏·释诂下》:“《考工记·韗人》注:‘正,直也。’《文选·东京赋》注:‘正,中也。’中、直皆是之义也。”正中、正直、公正符合正义伦理道德规范的价值标准。如孔子说:“晋文公谲而不正,齐桓公正而不谲。”晋文公好耍权术阴谋而不公正,齐桓公公正而不使诡诈手段,体现了正义原则。
义为宜,适宜。《释名·释言语》:“义,宜也。裁制事物使合适也。”《尚书·康诰》:“用其义刑义杀。”孔传:“义,宜也。用旧法典刑宜于时世者以刑杀。”裁制事物使之合适、合情、合理,便蕴含着公平、公正。《孔子家语·执辔》记载:“以之道则国治,以之德则国安,以之仁则国和,以之圣则国平,以之礼则国安,以之义则国义。”王肃注:“义,平也,刑罚当罪则国平。”罪依法得到公平、公正的裁决,而无偏无党,这是合宜的。
正与义,其义有重合之处。既明正义之义,又已明和合之义,那么,应该怎样建构正义与和合,以化解当代三大冲突和危机?
首先,积善成德。改造人性中的物性、自然性,以及其中所蕴涵的利己性、贪婪性、物欲性。荀子说:“积善成德,而神明自得,圣心备焉。”坚持不懈地做善事,养成高尚的道德,自然达到神明的智慧,就具备了圣人的精神境界。“善”被普遍地认为是正义的价值标准或原则。
正义之“正”,便具有善的意思。《仪礼·士冠礼》记载:“三加曰,以岁之正,以月之令,咸加尔服。”郑玄注:“正,犹善也。”正义之义,亦犹善。《诗·大雅·文王》:“宣昭义问,有虞殷自天。”毛传:“义,善。”中国传统文化所谓正义之举,如洪迈《容斋随笔》卷8记载:“与众共之曰义,义仓、义社、义田、义学、义役、义井之类是也。”从事公益性的事业称为义举,民间称之为做善事。
义举和善事都属无私的、不计报酬的,出于一种善心、良心、正心、公心,或不忍人之心。“今人乍见孺子将入于井,皆有怵惕恻隐之心,非所以内交于孺子之父母也,非所以要誉于乡党朋友也,非恶其声而然也。由是观之,无恻隐之心,非人也。”这种不忍人的恻隐之心,即具有高尚道德情操的仁义之心,是人所应有的人性品德。孟子说:“大舜有大焉,善与人同,舍己从人,乐取于人以为善……取诸人以为善,是与人为善者也。故君子莫大乎与人为善。”朱熹诠释说:“善与人同,公天下之善而不为私也。”偕同别人一起行善,这是公天下之善的最高尚纯洁的德行,其推己及人、及物、及社会,即使社会私欲膨胀、物欲横流,仍要坚守廉明公正的廉正,清白高洁的廉洁,清廉知耻的廉耻,树立“澄清天下之志”,使社会的污泥浊水得以澄清,正义之风得以横扫腐败贪污的歪风,和合之华得以弘扬中华道德精髓。
其次,建设诚信。正义之“正”,古时与“成”通用,意含诚实、诚信。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成,假借为诚。”《管子·心术下》:“正心在中不可匿。”俞樾《诸子评议》:“正心者,诚心也。《论语·述而篇》:‘正唯弟子不能学也。’郑注曰:‘鲁读正为诚。’是正与诚古的通用。诚心在中,则自不可得匿矣。”正与诚通,正便具诚意。“诚者,天之道也;诚之者,人之道也。诚者不勉而中,不思而得,从容中道,圣人也。诚之者,择善而固执之者也。”诚是形上的天道,达到诚是人道,具备真实无妄的人,不用努力就可以获得中道,不用思考就能晓得中道。从容中道,便能无过不及,不偏不倚,意蕴着正义原则。“义者,宜也,断决得中也。”判断、裁决事物皆能公正、恰得好处,便是得中。从容与中道符合,便达圣人境界。朱熹说:“未至于圣,则不能无人欲之私,而其为德不能皆实,故未能不思而得,则必择善,然后可以明善,未能不勉而中,则必固执,然后可以诚身,此则所谓人之道也。”诚的真实无妄,就是不欺骗、不虚伪、不作假、不冒牌、不坑人,而讲真诚、诚意、真心、真言、真行、真实。现今世界未至诚,充塞着贪心、嗔心、痴心、謟心、诳心、嫉心、害心、私心等,以至行为不端,品德不善,谋利害义,邪气弥漫,诚信沦丧。诚信是为人的根本,是一切道德价值的基石,是人文化成的利器,是真善美的和合。
再次,义无不和。“义”是一种中道、公正、适宜的决断、裁制,以使之达到和合的标准。在私欲、私利充塞世界的情境下,如何融突义与利,成为重要问题。儒家并不简单排斥利,而是肯定正当的利和欲望。孔子说:“富而可求也,虽执鞭之士,吾亦为之。”富贵如果可以求得,虽身为贱役,吾亦去做。荀子说:“义与利者,人之所两有也。虽尧舜不能去民之欲利,然而能使其欲利不克其好义也。”董仲舒认为利以养体,义以养心,两者各有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