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留守村”困境的思路与办法
基于以上考察和分析,要破解“留守村”的治理困境,需要在制度层面破除城乡二元制度壁垒,优化城乡资源配置;在治理主体层面强化基层自治,健全留守群体救助和监管机制;在社会支持层面构建社会支持网络,促进多样化社会参与。从而形成以制度改革为动力、主体能力强化为路径、政府为主导,基层自治组织、社会组织和村民多元广泛参与、协同合作的长效治理模式。
破除城乡二元制度壁垒,优化城乡资源配置
城乡二元结构的存在,阻碍了城乡之间人口的自由流动以及资源的合理配置。为此,要加快户籍制度改革进程。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宏观布局,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破除城乡人口流动的制度性障碍,减少留守人口,使留守儿童能够享受到城市教育资源,留守妇女取得城市户口,留守老人与子女家庭团聚。
要将建立在户籍制度之上的教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分离出来,逐步实现城乡一体化的公共服务,逐步实现异地考试,加大农村合作医疗资源的投入。建立和健全农村养老服务体系,构建多样化的养老模式,保障留守群体享受均等化的公共服务的权利,实现城乡资源的优化配置。此外,政府应该从财政上和制度上给予支持,让留守儿童变“流动儿童”、留守妇女变“流动妇女”、留守老人变“流动老人”,促进留守群体之间的家庭交流和沟通。
强化基层自治组织职能,健全救助监管机制
基层自治组织是和农村留守群体直接发生联系的组织,也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自治组织,对于农村留守群体的救助和监管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基层自治组织要高度重视本村内留守群体的生产、生活现状,组织工作人员对村庄内留守儿童、妇女和老人群体进行清查和摸底,并建立留守群体管理档案,以便随时掌握留守群体的动态。
要强化村委会组织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针对农村这些留守群体的个性特征,提供特殊化的公共服务,并安排相关人员对口帮扶。如针对留守儿童,开展爱心妈妈等适合儿童的各类公益服务活动,丰富留守儿童的生活;针对留守妇女,提供相关交流和情感倾诉的平台,帮助留守妇女实现本村和本地再就业;针对留守老人,可组织棋牌、广场舞、太极等集体性活动,为他们提供合适的就业岗位等,让留守老人发挥余热,实现自身的社会价值。
构建新型社会支持网络,引导全社会协同参与
“留守村”的治理是一个社会问题,需要构建健全而广泛的社会支持网络,引导全社会共同参与。要在村庄范围内,充分利用好传统的地缘、血缘、邻里等关系网络。以村民小组为单位,推动组建留守群体互助组织,加强留守群体之间的情感交流以及生活互助。
各类农村社会组织是“留守村”治理的重要助力,要积极培育服务这些与留守群体相关的社会组织,开展相关志愿者活动。政府通过财政、法制等机制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留守村”治理,建立社会组织与留守群体的衔接机制。
充分发挥社会工作者的作用,通过社工介入培育微型公益服务组织,服务留守群体,安排固定人员对留守群体的生活和精神状态进行观察和疏导,第一时间发现并解决留守群体生产、生活以及情感上的困难。还应大力倡导企业和社会精英关注并参与“留守村”的治理,开展为留守群体送温暖等公益活动,努力探索企业参与关爱留守群体的公益活动组织形式和方式,助力“留守村”问题的治理。
(本文作者分别为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综合改革协同创新中心教授,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综合改革协同创新中心助理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