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便机械耕作和农田管理是老人农业的内在需要
当前全国绝大多数农村地区都已经形成了“以代际分工为基础的半工半耕”的家计模式,这种家计模式被称之为劳动力再生产模式或家庭再生产模式,也就是说,对于一个普通农民家庭来说,年轻子女进城务工经商,年老父母留村务农。由此农民家庭收入来源就由之前只有务农收入变成了务农收入加务工收入的两笔收入之和。农民家庭收入增加了,而农村生活费用比较低,这样就每年都有余钱,日子就比较好过,家庭再生产就可以顺利进行。
总体来讲,中国农村户均耕地面积比较小,分田到户时,为了做到公平,一般都将土地分成数等,然后每个等次按人头均分,由此形成了农民平均耕地面积比较小,且地块又非常分散的小农经营格局。在较少外出务工的情况下,地块分散的弊病被过剩劳动力所掩盖,没有成为显著问题,农民此时关心的焦点是经营面积的大小以及农业税的负担轻重。取消农业税后,随着农村劳动力大量流出,进城农民的土地流转给亲朋邻里耕种,进一步加剧了农户耕种土地地块分散的积弊。
也就是说,在农民进城务工经商获得务工收入时,留守家庭通过年老父母在家种田,保留了农业收入,但年老父母种田时,对土地耕种方便的需求变得强烈。如何将分散细碎的小块耕地并成大块,以连片经营,从而方便机械耕作和农田管理,成了老人农业的内在需要。
“老人农业”主要从事大宗农产品生产和自给自足农业
在“以代际分工为基础的半工半耕”结构中,之所以保持了“半耕”,是因为家庭年老父母进城务工经商已无优势可言,就业机会较少,而从事农业生产则仍然具备条件,因此留村务农。这样一种由家庭年老成员留村务农的“半耕”,不同于经营农业的“全耕”,他们没有农业经营的雄心,也没有与市场对接的热情与能力,而只愿意种粮食等大宗农产品。原因在于大宗农产品价格稳定且生产技术成熟,无论是购买农资还是产品销售都比较容易。此外,他们还以自给自足为目的进行生产。因此,他们关心的问题主要是如何降低在生产过程中的劳动投入和方便田间管理,尤其关注土地连片经营,因为这可以极大地方便机械下田、农田灌溉及田间管理。
在全国农村,“以代际分工为基础的半工半耕”结构的“半耕”,主要是指从事大宗农产品生产和自给自足农业,一般不包括面向市场生产的农业。以“老人农业”为典型的“半耕”,主要种粮食,同时搞庭院经济以自给自足,有余则拿到地方集市上售卖。而面向市场进行农业生产的经营农则往往要投入巨大资金,尽可能扩大生产规模,最有效地使用劳动力从市场上赚取利益。这样的家庭经营是与全国大部分农户家庭所存在的“半工半耕”结构区别甚大的“全耕”结构。
简单地说,面向市场进行生产的经营农不在一般意义上的“以代际分工为基础的半工半耕”结构之内。而这种经营农正是当前中央政策所大力扶持的所谓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要包括家庭农场、种田大户以及农民合作社等,还包括以为市场生产从市场上赚钱的其他经营农,尤其是一些种经济作物但经营规模不大的农户。
我们所讨论的“半耕”,主要指在家庭承包土地上种大宗农产品及在自家庭院搞自给自足的庭院经济的“老人农业”。当前中国耕地有接近四分之一发生了流转,还有四分之三的耕地仍然由一般农户经营,其中绝大多数就属于这种“半耕”,而接近四分之一的发生流转的耕地也大多数在农民之间自发流转,只有少部分流转给了所谓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民之间自发流转土地可能形成村庄内的适度规模经营,这些适度规模经营农户可能不用进城务工即可以获得不低于外出务工的收入,我们称这样的农户为“中农”。
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当前中国大约三分之二的耕地种粮,其中绝大多数都是由农户家庭小规模种粮,而少有真正种粮大户。因为不用面向市场,不存在与市场对接的问题,小农家庭都可以比较轻松地种粮。除种粮以外,还有种经济作物但规模很小、投资很小的农户,他们主要收入来源不靠农业而靠家里的年轻人进城务工,这些面向市场种植经济作物的农户仍然属于“以代际分工为基础的半工半耕”结构中的“半耕”。
如此一来,当前中国耕地的绝大多数是被以“老人农业”为代表的“半耕”者所耕种,“全耕”的经营农只耕种全国耕地相当有限的部分,远低于四分之一的比例。正因此,国家制定三农政策包括农业政策时,就必须考虑“半耕”的情况,而不能假定所有农民都在面向市场进行生产。“半耕”者最关心的是小农户与大生产的矛盾,而不是与大市场的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