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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轮国企改革六大亮点(4)

核心提示: 前期我们在改革牛的逻辑下推荐国企改革和央企整合。近期国企改革顶层设计方案将出台,与“1”配套的“N”也将陆续推出,边际上有突破,成为当前最大的风口。随着中央顶层设计方案出台,地方国企改革配套方案也将提速。

3.国企改革的六大亮点

临近落地的国企改革的顶层设计将在以下几方面取得突破:(1)混合所有制改革;(2)管理体制改革;(3)薪酬体制的改革和股权激励的推进。细化来讲,则有六大亮点:(1)国企分类监管;(2)国资管理变国资委、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和经营性国企三级;(3)经营性国企是混合所有制改革载体;(4)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取得突破;(5)国企资产证券化和混合所有制深度嵌合;(6)资本市场将是支撑国企改革重要力量。

3.1.国企分类监管

国企分类方案是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基础,不同类型的国企将有不同的考核标准。国有企业将按照功能划分,实行国有企业分类监管。

十八届三中全会的《改革决定》中,明确提到对国企实行分类管理的思路,在《改革决定》中,国企分为提供公益性产品或服务的国有企业、国有资本继续控股经营的自然垄断行业和一般性竞争领域的国有企业。在国企改革顶层设计缺位时,《改革决定》中的表述引导了地方政府国企改革的思路,在已经发布改革指导政策的21个省市中,改革方案多数是按照三类来划分的,即公益保障类、特定功能类、商业竞争类三种类型。

此前由国资委制定的央企功能界定分类方案中,把央企分为公益保障类、特定功能类、商业竞争类三种类型:公益类如中储棉、中储粮等;特定功能类央企包括石油石化、电力、通讯等领域的18家央企以及11家军工企业;而商业竞争类共有77家。

2015年,已发布国企改革指导文件的各省市,可能也将对国企改革思路进行微调,以和中央的国企改革思路接轨。

3.2.国资管理变国资委、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和经营性国企三级

现在的国资委履行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出资人双重职能,既管资产还管人、管事,审批事项涉及人事、战略、经营、财会、法律、党群等各个领域,亟待简政放权。

未来国资管理将从两级变三级,在原来的国家资本监管机构与经营性国有企业之间系统性的加入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形成三级架构,国资委将成为纯粹监管者,实现与出资者职能的分离。

3.3.经营性国企是混合所有制改革载体

国资委成为纯粹监管者实现与出资者职能的分离后,负责资本运营的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将负责国有资本的保值增值,新加坡的淡马锡将是可供借鉴的范本。国本资本运营公司将便利的与其它所有制经济进行合作,一起运营公司,在经营性国有企业层面上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

十八届三中全会的《改革决定》、2014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兼并重组市场环境的意见》和国务院批转发改委《关于2014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任务的意见》,均强调加快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建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机制。

推进混合所有制,重点在于提升国资杠杆,用活国有资本,提高国有资本对整体经济的控制力,在这一过程中,提高国资的吸引力,以吸引社会和民营资本进入国企领域至关重要。

混合所有制在中国并非完全新生事物,经过多年混合所有制改造,很多国企其实已经是混合所有制,但在一些行业,如石油石化、电信等,因为存在集中审批,行政垄断并未实质打破,不能发挥社会和民营资本的活力。

混合所有制经济已提升到我国基本经济制度重要实现形式的高度,作为一种富有效率和活力的资本组织形式,成为深化国企改革新的有效载体和动力,混合所有制已成为新形势下深化国企改革、完善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

表1 本轮国企改革与之前国企改革的异同

资料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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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卓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