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依靠法制和制度外,现代化国家还注重维护社会动员主体的权威和信誉。它们在进行社会动员时,高度重视对法律、政府和主流媒体权威信誉的维护,极度珍视社会公众对这些权威的信任,以确保这些最为重要的动力源能够在必要之时启动无虞。此外,其他政治弹性因素,也是这些国家比较重视和擅于利用的,任何国家和社会都有一些在社会上享有声誉的人士,既有英国国王这样的传统权威人士,也包括具有独立思想的学者,人格高尚的清誉之士等等,吸纳这部分人士参与社会动员所发挥的作用绝不容小觑。例如,英国社会对王室的遵从和爱戴,使英国王室在许多社会公益性的活动动员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凝聚人心的作用。
此外,现代民主国家在社会动员中亦特别注重对新媒体的掌控和运用。新媒体兴盛既为国家发展带来了机遇,同时也是任何国家都无法回避的挑战,新媒体作为信息工具是一把双刃剑,由于其开放性和个人主义的政治属性,使其能够为任何社会成员所利用,既可能成为一些极端组织发动冲突事件的工具,也可能为国家所掌控继而成为钳制和反击社会骚乱的利器。
英国首相卡梅伦曾指出,信息的自由流通可以用来行善,也可以用来作恶。这样的工具用得恰当与否关键取决于使用者的能力和素质。在平息2011年伦敦骚乱事件过程中,英国政府就有效地运用了社交网络,快速发布官方权威信息,严正表明核心立场与态度,在网络空间中塑造主流舆论倾向,引导公众形成与政府相近的看法。如通过怒斥骚乱者的“哈克尼女英雄”的视频在网上流传,引导Facebook上近百万人加入名为“支持伦敦警察制止骚乱者”的讨论组,骚乱后的几天之中,社交网络甚至成为了全民曝光乘乱打砸抢的犯罪嫌疑人的平台,可以说,社交网络对平息此骚乱功不可没。
在对发达的现代国家的社会动员经验借鉴中,日本的经验也尤为值得我们关注。日本以其强大的社会动员能力弥补了资源短缺型国家所面临的种种困难,尤其在其被运用于环境治理时,产生了显著效应。1999年,日本名古屋市治理垃圾污染中,社会动员所起的作用堪称典范。名古屋市政府面对日趋严重的垃圾处理难题,首先在治理决策中集思广益,广泛听取社会意见和舆论批评,经过反复论证形成基本共识之后进行决策。在决策目标的导向下,政府采取了各种社会动员方式决战垃圾危机。由市长以身作责亲身实践,进行广泛全面的信息披露与共享,激发全民的共同危机感,市政府利用一切方式宣传政策和实施细则;市环境局进行总动员,发动本局工作人员向社会各阶层推广包装废弃物的循环利用。在动员中,新闻媒体的连续报道,也使得垃圾处理问题得到社会公众的持续关注,舆论批评、监督和辩论使人们对污染问题有了深入理性的认识。自治会(保健委员制度)、区政协议会、妇女会、老人会、儿童会等各类社会组织助力政府动员社会,传达政府管理部门有关垃圾分类收集等信息,协助管理部门召集举办居民说明会等;支持市民的垃圾减量、循环利用活动,指导和监督市民进行彻底的垃圾分类投放。
概言之,日本的社会动员是在通过民主程序达成目标共识的前提下,由政府主导,政府官员、大众媒体、非营利组织、普通民众全民参与,同心协力、集中力量应对危机,在治理中较好地达成了民主与集中的融合,既确保了目标的合理性又实现了方式的高效性。
综上所述,西方发达国家的社会动员具有以下特征:第一,动员程序的法治化,社会动员所有环节都受到法制的规范和约束,避免其被权力意志所支配。第二,动员主体多元化,政府虽依旧发挥主导作用,但逐步隐形化,社会广泛自我动员。第三,动员方式的民主化,在社会动员目标议题的确定上充分发挥民主决策的优势。第四,动员工具的新媒体化,充分利用新媒体提高社会动员的透明度和效率,形成网络主流舆论影响力。
当代中国社会动员转型的当务之急
借鉴上述各国的社会动员经验,当代中国社会动员的现代化转型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
首先,提高社会动员的法定性。依靠法治,强化社会动员中的民主决策和协商原则。社会动员目标的确定必须经过法定的民主程序,受制度的严格约束。应以法律法规明确限定社会动员的范畴。
作为一种非常态的治理手段,社会动员的运用应当限定于特定的危机状况中,政府以超越常规的方式发动社会力量必须有充分的理由,必须经得起论证和批评,还必须经过法定的程序,避免随心所欲。我国对社会动员的法律规范仅出现在《国防动员法》和《突发事件应对法》之中,这与社会动员被各级政府广泛运用的现实越来越不相匹配,提高各层级政府社会动员的法定性已成为当务之急。
其次,社会动员主体中的政府隐形化和社会前台化。借鉴西方社会动员民主化的经验,适应多元协同治理的趋势,应加快改变全能型政府一元化主导的社会动员强动力源,逐步将政府角色隐形化,使起主导作用的党和政府隐身于各类活跃的社会组织之后,让社会力量真正走向前台,激发社会自组织、自动员的活力。
西方国家与中国的社会动员客体存在较大的差异:西方国家社会结构的主体是有恒产、教育程度高的中产阶层,中产阶层理性化、组织化程度高,自动员能力强,政府的动员作用必然弱化;而在中国,由于缺少庞大的中产阶层,因此社会动员之中政府角色不可或缺,否则动员非常容易蜕变成盲动。借鉴西方之余,还应把握好动员主体“一对多”的关系,始终保持政府的幕后统一调控力度,讲求方式和分寸,以更为巧妙的方式来实现社会动员的意图,政府的作用定位于重点把握社会动员的总体目标、整体协调、创设平台和过程监督等方面。
再次,变“自上而下”的动员模式为“上下结合互动”的动员模式。提高社会动员的民主化程度,确保实现动员中决策民主及社会动员理性化的目标。
通过民主参与,广泛讨论和反复辩诘,最终形成为社会所认可的社会动员目标,避免少数人的专断,以防动员出现方向性错误。在上层,政府营建论坛平台和设置社会动员议题,以对动员政策的顶层设计来保障全社会协同整合行动的实施;在下层,各类社会组织和个体在公共协商对话平台上就议题展开讨论,在讨论和反复磋商、辩驳之中达成共识,实现社会的自我动员。
最后,用好新媒体这一社会动员的工具载体。注重传统媒体与新传媒载体的结合,适应新媒体时代网民数量和网络信息受众迅速增加、网络影响力不断扩大的变化,开辟网络宣传阵地,将互联网作为宣传动员的主平台,并通过不断吸纳新媒体中的“意见领袖”来整合和引导社会舆论倾向,为社会动员服务。
(本文作者为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公共事务学院副教授)